每天起床第一件事
每天睡前最后一件事
▽▽▽
微信不仅可以语音、视频、付款、点外卖
还可以开庭!
......
是的,你没听错
在我院平沙法庭
时隔一年
又出现了这一幕
当事人双方相隔千里
当事人双方顺利当庭调解成功!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15日,被告黄某与原告肖某达成协议,黄某以肖某名义购买了一辆众泰SR7小型汽车,并向肖某借取现金14,000元,承诺两个月之内归还原告借款。后一年过去了,被告黄某仍有12,000元未归还,且原告肖某陆续代被告支付了13,538.90元车贷,被告亦未偿还。故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上时刻
原告肖某于2018年7月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黄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本院向黄某邮寄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材料,但直至开庭前一日,黄某也未向本院提交答辩意见或证据材料。开庭当天,距离开庭还有10分钟黄某仍未到庭,法官助理立即致电黄某,黄某称在外地务工无法参加庭审,但其对肖某诉请的本金数额没有异议,也表示愿意还款,法官助理便将相关情况汇报给承办法官。一方面,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另一方面,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黄某在外省务工不便到庭应诉,因此,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提议通过微信远程开庭,双方当事人一致表示赞同。
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承办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核对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宣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征询双方意见后直接进行当庭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也通过微信视频遂笔核实每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尚欠数额,双方快速达成了调解协议。庭后,书记员把微信开庭笔录导出打印入卷,并依法将调解协议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庭后,双方当事人对本院巧用微信调解表示感谢,纷纷称赞,“太方便了,利用微信审理案件,更加省时、省力、省心”。
巧用微信调解,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时间及成本,还实现了高效结案与司法便民相统一。
关于我们
供稿:潇潇
供图: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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