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經雜誌《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發佈了2018年版“全球CEO 100強”排行榜,沒想到互聯網公司,竟然全面陷落。
全球首富貝佐斯的亞馬遜、國內首富馬雲的阿里集團,在榜單上都屬於成績靠後的“差生”。
貝佐斯在這份榜單上,和墨西哥南方銅業公司(南方銅業公司)CEO,並列第68名。
這就是互聯網公司的真相嗎?
《哈佛商業評論》發佈的全球CEO百強榜,是按照股東回報率、公司市值變化等因素來計算的。
一句話,這個全球CEO百強榜,比的是CEO賺錢能力,而不是“引流”能力。
於是,我們就看到了這樣一個和“福布斯2018全球富豪榜”,截然不同的榜單。
賺錢的老闆,和賺錢的公司,完全是兩回事。
2018年,“全球CEO 100強”排行榜第一名,是帕布羅·伊斯拉(Pablo Isla),他是ZARA母公司INDITEX的CEO;
第二名,英偉達(NVIDIA)的CEO黃仁勳(Jensen Huang);
第三名,伯納德·阿諾特(Bernard Arnault),他是世界上最龐大的奢侈品帝國——路易·威登集團(LVMH)的掌門人。
在這份榜單上,互聯網公司全面淪陷。
不但貝佐斯和馬雲成績不理想,連Google的桑達爾·皮查伊、Faceboo的小扎和市值超過1萬億美元的蘋果公司CEO蒂姆·庫克,都沒有進入這份榜單,連世界前100名都沒有進入。
被視為夕陽產業代表的零售巨頭百思買(BEST BUY),賺錢能力都超過了亞馬遜(AMAZON)。
進入前十名的亞洲CEO來自日本——希森美康(Sysmex)的會長家次恆,排名第九。
希森美康是全球血液診斷設備製造商巨頭,也是一家制造型公司。
看來,互聯網行業更具新聞屬性,說起來賺錢,還是得看傳統行業。
賺錢的明星老闆,帶不出來能賺錢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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