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伦理问题影响子代家庭观念

婚姻伦理问题影响子代家庭观念

"一切为了孩子"是现代社会我国婚姻家庭对待子女的真实写照。农村所谓子女问题主要是指子女的抚育与婚嫁问题,即子女从出生至结婚这一生长周期里对于子女的抚养照料、培养教育、监督负责等问题。在村民眼中教育子女成长成才、照料子女结婚生子是作为父母的毕生任务。在任意一个婚姻家庭中,夫妇两人送走老人,给子女办完婚事,给孙子或孙女办完满月酒,就会认为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对于农村婚姻家庭而言,婚姻的功用就在于为父辈养老送终,让子女结婚生子,而自身的婚姻则是确保这种养老送终、结婚生子规制绵延的有效途径。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生育制度是种族延续的保障。"男女相约共同担负抚育他们所生孩的责任就是婚姻。"

子女问题是每个婚姻家庭的重要问题。现代城市家庭中子女问题也是家庭的头等大事,自计划育儿起夫妇两人、甚至是整个主干家庭的重也都下移至下一代身上,一切都以孩子为中心:如何备孕、孕妇检查、婴儿出生、雇佣月嫂、照顾婴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大学教育、子女工作、子女婚姻、以至于为子女照顾其子女等等,夫妇被子女牢牢牵挂。在我国农村,子女问题主要是子女的教育问题和婚嫁问题。随着社会变迁,我国农村子女问题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总的来说,在农村婚姻家庭中对待子女问题上依据男孩、女孩的不同依然有不同程度的区别对待。

在改革开放之前,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送与我国农业国家的经济基础是分不开的。在我国农村,人们以地为生,或者说是以体力劳动为本,一切劳动所得主要是建立在体力劳动的基础上,男性的生理生长特点决定了男孩在农村的优势。加上我国自古以来"随父姓"、"随夫居"的婚嫁特点,生个男孩就意味着家里有后了,家里多了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以后长大了还能取个媳妇为家庭传宗接代。生个女孩,一则女孩力气小,在料理农活中没有优势;二则女孩长大了总是要嫁出去的,等于给别人家养了个人。所以重男轻女思想在我国农村尤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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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某村为例,在改革开放之前,子女问题主要是婚嫁问题。依据男女的不同,对于婚嫁也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对于家中男孩来说,自出生之日起就被寄予厚望,享受与女孩不同的待遇。男孩的满月酒后由婆家人护送母子两去外婆家"熬满月",意为媳妇给丈夫家里留下后、为婆家立下功,娘家人脸上也有光。而女孩的满月酒后则由媳妇的娘舅自己来婆家把母女两接走,意为媳妇生了个女儿,婆家不高兴,娘家人也没面子。农村独特的生长环境为封建传统思想提供了适于其生存的温床。在教育还没有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具有同等经济条件的农村家庭男孩接受教育的程度要远远大于女孩。受"女子无才便是德"封建思想的影响,人们总是认为女孩上学也没有用,即使出息了也是给女婿家培养的人才,跟自己家也没有多大关系。在推荐上学的情况下,女孩很少能享受到这样的权利。农村家庭都着重培养男孩为主,主要还是培养男孩养家糊口的能力,有条件的家庭让孩子接受教育,没有条件的家庭就根据自家的经济实力让男孩学习手艺或提早传授其农活经验,直至其适婚年龄,给其找对象、下聘礼、办婚事。婚礼就如同具有农村特色的成人礼一样,只有男孩结婚之后才算得上真正的成人,无论其生理生长年龄是否己经完全成熟,只要其举行完婚礼,在农村已经算是男人了,也就象征性地宣告了其父母对于其监护权的结束。婚嫁问题对于农村家庭而言是身为父母对于子女最大的责任。只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任务一完成,父母对于子女的义务就己经尽到,至于婚后是否幸福就另当别论。婚姻的缔结是依照农村特有的婚约程序来完成的。

改革开放之前农村的婚姻虽然不能说是父母之命,但是确实遵循着媒妁之言。在经济生活空间相对有限的农村,适龄男女的婚姻都是依靠亲朋的牵线搭桥,才能有机会认识不相熟悉的异性,在此基础上再依据彼此的择偶标准建立恋爱关系。

婚姻伦理问题影响子代家庭观念

虽然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已倡导"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婚恋思想,但是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婚恋自由在农村仅是相对于强迫式、绑架式的包办婚姻而言。婚恋自由并没有真正地建立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农村舆论环境也不允许男女之间有过多的接触。在农村这个熟人社群中,人们对于退婚依然是持鄙夷的态度。谁家的女儿相了几次亲都没成,谁家的女儿又退婚了等都会成为村民背后热议的话题和嫌弃的对象。家长也会觉得没面子,好像没把孩子教育好一样,在村里的声誉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男女初次的相亲见面在某种程度上被等同于确立恋爱关系,相对于过去不曾谋面的婚姻只是正式地见过了自己结婚的对象而已。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在我国农村家庭中子女问题也由原来的婚嫁问题转变为婚嫁问题为主,教育问题为辅。对于农村家庭而言,父母的义务不仅仅是子女婚嫁问题,在婚嫁问题之前必须完成让子女接受教育的义务。对于子女的态度由"养"开始向"育"转化。80年代开始,村民虽然有了"养育"的观念,开始重视子女教育问题,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的村民来讲也仅仅只是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送孩子上学,完成自己作为父母让学龄子女接受国家教育的义务。

对于父母来说,他们对于子女的主要义务还在于子女的婚嫁问题上。子女学习不好,没能继续上学,那就顺其自然回家,照看着子女结婚生子。子女学习好,考取了大学,找了工作,父母依然要督促子女完成婚嫁。至此父母对于子女的问题就会操必少些,过问少些。于他们而言,自己为人父母的义务己经尽到。

近年来,随着改开放的全面展开,教育改革的深化,农村家庭对于子女问题己经演变为教育问题与婚嫁问题并重,甚至超过了婚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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