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南

2018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一) 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500万元。

(二) 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工艺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三) 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还要求近三年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省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的标志性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

(四) 人才队伍。依托单位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科研总人数的50%。

(五) 管理机制。中心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内部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六) 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新经济企业建设工程中心。新经济企业获得股权投融资3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高于300万元的。

(七) 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鼓励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签署协议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二)(四)核算。

二、资助金额

1、认定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最高资助400万元

2、认定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之后有领军人才补贴,深圳市里面有补贴200万,各区有不同的人才配套补贴。

三、申报条件

(一) 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工程中心依托单位需具有较好的工程化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三) 依托企业需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上一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额收入的3%,或不少于100万元;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工程中心必须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四) 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开发能力强的工程技术队伍,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30%。

(五) 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拥有5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六) 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

四、申请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二)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一年研究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三)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准等;

(四)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五)研发机构成立文件,有市/区级工程中心的提供成立证明文件;

(六)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七)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八)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高校和科研院需提供与省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的标志性科研成果不少于3 项证明材料;

(九)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

(十)新经济企业需提供股权投融资或者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大于300 万证明材料;1 项体现企业新经济性质的证明材料。

(十一)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当地企业与高校院所签署协议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四)核算,需提供联合共建协议并附上实质性开展的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

五、申请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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