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指南

2018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指南

一、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為廣東省內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一) 單位規模。依託單位在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企業單位上一年度主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研發經費不少於100萬元且不低於主營業務收入的3%;高校和科研院所單位近三年在該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少於500萬元。

(二) 科研條件。依託單位具有較好的研發基礎條件,具備進行工程化研發、設計和試驗的綜合能力,有必要的場地和實驗、檢測、分析的工藝設備(不含生產設備),儀器設備原值不低於300萬元。

(三) 科研成果。依託單位在本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具有較高的成果產出和轉化水平,擁有5項以上專利、軟件著作權、標準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單位還要求近三年承擔過本領域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與省內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完成的標誌性科研成果不少於3項。

(四) 人才隊伍。依託單位擁有高水平的技術帶頭人和工程技術隊伍,專職科研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不低於科研總人數的50%。

(五) 管理機制。中心有完善的管理架構和運行管理機制,有健全的內部研發體系和人才激勵、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

(六) 鼓勵有較強創新實力的新經濟企業建設工程中心。新經濟企業獲得股權投融資300萬以上或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高於300萬元的。

(七) 粵東西北地區給予傾斜支持。鼓勵粵東西北地區企業與高校院所簽署協議聯合共建,共建單位在該領域的實驗設備和研發人員可納入條(二)(四)核算。

二、資助金額

1、認定為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最高資助400萬元

2、認定為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之後有領軍人才補貼,深圳市裡面有補貼200萬,各區有不同的人才配套補貼。

三、申報條件

(一) 工程中心依託的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須在廣東省內註冊登記,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 工程中心依託單位需具有較好的工程化研究開發、設計和試驗的綜合能力。有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不包括生產用設備),且設備原值應當不低於300萬元。

(三) 依託企業需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銷售額原則上不低於2000萬元,上一年研究開發經費投入不低於企業年銷售額收入的3%,或不少於100萬元;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的工程中心必須有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

(四) 有一支技術水平高、工程化開發能力強的工程技術隊伍,其中專職研發人員不少於10人,擁有中級職稱或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不低於30%。

(五) 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實現了工程化開發轉化,為企業生產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進技術、工藝、產品和裝備,推動了企業的科技進步,產生了較好的經濟效益。並擁有5項以上專利、軟件著作權、標準等自主知識產權。

(六) 具有良好的運行機制,內部機構設置合理,分工明確,規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

四、申請材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

(二)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上一年研究經費投入證明材料;

(三)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證書、軟件著作權、工法、標準等;

(四)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知識產權、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五)研發機構成立文件,有市/區級工程中心的提供成立證明文件;

(六)研究開發活動證明材料:科技項目立項證明、企業自立研發項目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材料等;

(七)工程中心專職研發人員學歷、職稱證明材料;

(八)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高校和科研院需提供與省內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完成的標誌性科研成果不少於3 項證明材料;

(九)研發儀器設備原值證明材料;

(十)新經濟企業需提供股權投融資或者上一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投入大於300 萬證明材料;1 項體現企業新經濟性質的證明材料。

(十一)粵東西北地區給予傾斜支持,當地企業與高校院所簽署協議聯合共建,共建單位在該領域的實驗設備和研發人員可納入條件(二)、(四)核算,需提供聯合共建協議並附上實質性開展的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

五、申請時間

網上申報截止時間:2018年10月25日;

網上審核截止時間:2018年10月30日;

書面申報材料截止時間: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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