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給人販子判死刑,你覺得合理嗎?

再喜10


我覺得人販子對社會的危害不亞於毒販,對罪大惡極的人販子判處死刑合情合理合法!可以說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辛辛苦苦養大了你一下子就給偷走了,想過那些失去子女的父母的痛苦嗎?想過他們接下來的生活該如何繼續嗎?

失去了孩子,基本上就毀了一個家庭,甚至是家破人亡,有些大人在無限的自責中甚至會去尋短見,只要孩子一天沒找到,幾輩人都要沉寂這種失去孩子的痛苦中,人販子對一個家庭造成的摧殘是無法估算的!

被拐賣的孩子大都賣到一些山區比較貧窮的地方,女孩子的命運更是悽慘,那裡有大量的光棍娶不上媳婦,只得靠買賣女孩來完成傳宗接代,小一點的女孩做童養媳,大一點的都直接做媳婦了,被囚禁起來,淪為生孩子的工具,有時,女孩會還成為兄弟幾人的老婆,噩夢一般,即使被解救出來,一生也就完了!

有些喪盡天良的人販子還會人拐來的小孩調教成掙錢的工具,這些小孩大都被折磨殘廢,然後教唆他們去街上乞討或者偷盜。我曾經在鬧市見過這樣的一個女孩,腿已經斷了,頭髮凌亂,兩眼無神,坐在地上乞討,本該花一樣的童年卻淪為了“乞丐”……

支持對人販子嚴懲,槍斃也不為過!





悅遊四方


筆者以為,對於人販子,應該調整思路,修改法律,建議起點刑就是死刑,增加震懾力。


有的人認為,如果一律判處人販子死刑,其就會破罐子破摔,也許會傷害被拐賣的兒童,或者閉口不談被拐賣兒童的去向。這種考慮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實際情況是,即便現在起刑點不是死刑,他一樣會傷害被拐賣的兒童,一樣閉口不談被拐賣兒童的去向。

一方面,拐賣兒童的起點刑就是死刑,一方面也給其留下從輕從寬的餘地,只要其沒有傷害被拐賣的兒童,提供出被拐賣兒童的去處,就可以給他一條活路。這樣的好處就是從“要他說”變為“我要說”,更加有助於解救被拐的兒童。



同時,就像有些朋友所說,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正是因為有需求,人販子受利益驅動,所以鋌而走險,如果堵塞住源頭,那麼因為無利可圖,人販子自然也就不會幹這種刀口上舔血的勾當了。


怎麼才能堵塞住源頭呢,那就是對買方處以同樣的刑罰,買賣同樣處罰。那些家庭是為了傳宗接代才收買兒童的,現在不僅傳不了宗、接不了代,反而會因為收買兒童而受到法律的懲處,孰輕孰重,他肯定會理得清的!

綜上分析,筆者同意對人販子判處死刑,至於活路,要靠他自己去爭取!


打虎拍蠅


拐賣兒童罪必須判死刑!!!

我認為非常合理,也是完全符合人民意願的!

判刑的輕重應該依據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程度決定怎樣量刑!!!

拐賣兒童者無疑對受害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同時也對社會造成了巨大的影響!法律量刑過輕會導致傷害大量發生。

可憐天下父母心,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然而每一年,都有孩子被人販子拐走,父母撕心裂肺的哭聲,根本改變不了人販子那顆己經黑透了的心。

一家人的希望,瞬間破滅!!!一個孩子的未來,成為泡影!!!更可惡的是人販子往往虐待兒童!甚至致傷致殘!!!

這種毫無人性的行為,理當判處死刑!

有些罪,是犯不得的,拐賣兒童者已失去作人最其碼的良知!實在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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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嘯九天令


我認為拐賣兒童是對社會危害最大的不穩定因素之一!它和吸毒,槍支的危害一樣嚴重。國家應當重視起來!




我做高分子


不合理!非常不合理!死了就一了百了!就算死也不能讓人販子痛快的死!更建議恢復凌遲,炮烙等古代刑法,對待這些喪盡天良,讓被害家庭痛不欲生的畜生來說!不必給與什麼人權!因為他們剝奪了太多人的人權!


走過的物語


合理不合理要從根源上杜絕,光把人販子執行死刑了有用嗎?我告訴你沒用,因為只要有人買小孩,人販子就杜絕不了。到時候人販子更會不要命的做買賣,逮著了是死,沒逮著他就贏了。尤其是那些買小孩去弄殘疾拿來賺錢的人才是罪魁禍首,不能生育的也有一部分買小孩。他們才是應該從重處理的人,畢竟沒有買賣就沒有小孩的丟失。我認為國家真要立案這件事就應該買方判死刑,人販子判死緩,全部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李芷妍白真


人販子判死刑是完全合理的,因為危害非常大,輕者讓人心中行成陰影,受害家庭傷心欲絕,被拐人一生命運改變;重者受害家庭家破人亡,被拐著也有可能死亡。人販子在改變別人和家庭命運的時候憑什麼它能繼續苟活在世,又憑什麼博得法律的寬容諒解,對待它們只有死刑才能有效減少,滿門抄斬都不解恨!


小雨楊陽


我覺得對人販子判死刑,完全合理,非常正義!沒有這些惡人(人販子),你的家庭是一個完美幸福的家庭。有一天惡人將你家小孩或女人,偷或拐走,你任為這個家還存在完美幸福嗎?一般是人販子偷或拐到貨,才找賣家。還一個例,一個人肝臟生病了,你是否早先就應該把肝臟切掉,按你說的合理,如果沒有肝臟,就跟本不會生病。如果能杜決人販子的偷拐,同樣就能杜決什麼賣家。人販子在偷或拐的過程中,有很大的可能性,危害受害人的生命及支體。


吉祥就喜歡


人販子判死刑覺得合理嗎?誰都知道或聽說過人販子萬人恨咬牙切齒的罪行!有的失主幾十年的尋找勞心費神熬白了頭髮,有的家庭支離破碎負債累累,那種失子之痛任何人都會心如刀割!人販子為了自己的利益坑害別人的家庭這麼殘忍的行為不該死嗎?如果不受法律約束抓住人販子都會被憤怒的群眾打死!我覺得對於人販子必須處嚴刑才能起到震懾犯罪分子的威力作用!因為它們危害社會危害家庭不殺難平民憤!殺一警百決不手軟!不論它偷了孩子自己養或者賣掉都該死刑!買家也應該重處!因為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渣人該死!


強歌69363307


殺人的判死刑,這世界就沒有殺人犯了嗎?!這個話題本質邏輯是有問題的!

風險的增加,帶來的危害往往是投鼠忌器!我知道人口販賣實在太讓人深惡痛絕,可是對於刑罰來說,的確不適用死刑!

1.一定程度會遏制人口販賣的數量,但卻不能根治!

2.一旦發現人口販賣的嫌疑人,如果得不到有效抓捕,容易讓被害人付出生命危害!

3.在解決社會觀念問題和關於乞討的渠道下手,從源頭解決才是根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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