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可直接用身份證上火車,爲什麼還有這麼多人去取票?

盼寶的快樂時光


我做為旅行達人,經常坐火車和飛機去旅行,對於是否可以用身份證上火車這個問題非常清楚,從以下幾方面談談看法。

1、需要火車票報銷

坐火車者不乏很多是出差者,或者需要報銷的人,如果是用身份證直接上車,最後出站還要取票,總不能再來一趟。

2、傳統思想

大部分人都有傳統意識,就是拿到手裡的火車票,可以直接看到車次,檢票口,總比手機短信看得直接,我也覺得紙質的火車票更加方便,特別是老人和孩子拿著紙質車票更加踏實。

3、不是所有火車都可以用身份證乘車

這一點很重要,很重要,不是所有的車站都能刷身份證坐火車,只有部分列車行,怎麼辨別呢?買票時候,在12306鐵路購票APP,網上購票時在線路中間顯示有一個小人標記的才可以用身份證直接上車,如果沒有就只能取票上車,大部分小站都不可以直接刷身份證。

4、火車站檢票

火車站自動檢票系統,需要用身份證和火車票同時刷才能進站,如果單用身份證,需要人工過檢,相對比較麻煩,服務人員少,有時候真不方便。

5、上車檢票

傳統方法,列車服務員上車後檢票,還是看紙質的車票,核對座位和身份,如果遇到霸坐的沒有紙質車票,更加不方便吧?

6、出站檢票

一般出站也需要驗票,出站口直接把火車票放進自動檢票口然後彈出,沒有火車票無法操作非常麻煩,需要站臺人員核對。

大家坐火車是取票還是用身份證上火車,歡迎留言互動。


米蘭的自媒體


用身份證直接進站上火車確實可以,但沒有車票真的可能會遇到一些麻煩。以我親身經歷的事來分享給大家。

一次從老家回工作地,買的早上六點多的票,起得不太早,加上路上打出租車不順,到火車站離開車時間不遠了。沒有時間取票,直接刷身份證進站了。進侯車室後就勿忙趕往站臺,無獨有偶,剛好有一輛同方向同站臺的火車就要開動,一個健步就近上了火車,準備上車後再找自己座位。

上到火車後發現上錯了車,兩個車次相差幾分鐘,又是同一方向,車次名字也相近,因為沒取票,自己也不知道。

由於坐錯的這趟車在株洲往上海方向走,我必須在衡陽換乘。在衡陽站下車換乘再上車時,乘務員要我出示車票,我說來不及取票,他還不讓上,要我找車長。後跟車長說了半天才上車,就是因為車票沒在手上。


次不太順利的旅行,由於沒取票,把車次搞錯,因為沒車票,換乘遇麻煩。當然在車還有查票,還有出站,也都麻煩點,同時車票也是報銷的憑證。所以大家還是習慣取票乘車,以免不必要的麻煩,影響出行的心情。

你們在乘車過程中沒取票遇到過麻煩嗎?歡迎留言評論、分享你的經歷。


良心老師


不是所有的行程都可以用身份證刷的,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在12306上,起點和終點站之間的箭頭上有一個證件標誌就是可以直接刷身份證的行程,否則需要取票刷票進站,如圖,武漢到廣州就可以直接刷身份證,廣州到貴陽就不行。



Ryan31201490


我昨天從石家莊回邯鄲,由於是星期一坐公交車堵的特別厲害,半道走不動了,趕緊下來打個黑車。媽的車上還拉著其他人,也是趕火車,不過他九點,我八點三十八。最後把我送到二樓了,下車趕緊跑。到自動取票機一看,人太多。馬上開車了,想插個隊也難。前面有個大哥跟第一排隊的說馬上誤車了。我好像聽了句,拿身份證也能上車。那哥們趕緊往檢票口跑,我也跟著過去了,哥們你也趕火車啊。對啊,你也是坐往北京的高鐵啊。媽的,一聽,完犢子了,人家高鐵,我普快。沒招,我能問工作人員,我沒取到票,普快,但我有身份證,我能先上車嗎?工作人員說只有高鐵能。著急往家趕,狠狠牙,買個高鐵八十塊五。多花五十多塊錢,加上打車以及那張作廢的票,花了一百多。我沒看清你詳細說明的問題,囉嗦半天只是針對你題目的問題。只有高鐵能先上車,因為價格貴。所以有特權。


護眼裴老師


現在乘火車,網上購票後可直接用身份證上火車,這是一項既方便節時又環保節能的好方法,得到了乘客歡迎。但是,現實中確實還有很多人在取票,這主要原因:1、不知道。網購後以為火車站在進站檢票時,必須要出示人、證、票三證核對,加上短信提示有取票碼,所以去取票。2、不放心。認為持票進站乘火車 ‘’ 天經地義 " ,網購後沒票,光身份證進站乘車,一路心裡不踏實,特別是別人幫他代購的,乾脆還是少一事不如取好票多一事。3、為報銷。有的人因公或因其他乘車後可以報銷,網購後乘車前或乘車後,在車站中順便取票。4、為進站。網上購票出現時間差,有些乘客網購後馬上想檢票進站,身份證一刷信息未到,檢票員要求你去取票後再進站,或者要你過一刻種後再檢票。5、特殊性。有些偏遠地方的火車站,因信息系統軟件跟不上,必須要求乘車人持票進站或出站。

其實,儘管現在普遍實行網上購票了,但在現實執行中,有些地方因系統不成熟等原因,你不取票,確實有時也會發生小麻煩,但一般都很快解決。請記住,乘火車網購不取票者,身份證和手機必須保持隨身良好狀態。



朦朧詩歌


扯淡。。有一次,來不及取票了,我跟檢票口的工作人員說了,給她看了手機短信通知。挺好,讓我進了。結果到了目的地,出站的時候,需要刷火車票出門,我去找旁邊不用刷票的門,那裡有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需要去補票窗口確認是否真的有買票,確定了,然後讓出去了。可是,在驗身份證的時候,工作人員說,大的車站,這裡有可以驗的地方,可是,有的小車站沒有,那麼只能花錢再補票。既然,有票可以取,就最好取票。不然,要火車票幹什麼呢,把我說的一愣一愣的。

好了。你現在問我為什麼身份證可以刷,還要取票。你看到什麼原因了吧。


夜晚的眠和白日的夢


先來看看高鐵直接用身份證檢票的規定:

憑二代身份證進出站,必須是通過互聯網訂票。互聯網訂票成功以後,通過短信的方式,或者是郵箱的方式,發送給旅客一個信息或一個條碼。旅客可以憑購票的有效憑證,或者購票成功的短信,在車站的驗票口出示一下。在檢票之前火車站已經安裝了閘機,具有識別二代身份證的功能,旅客在刷身份證的同時,就可以顯示旅客的購票信息。兩者統一,旅客就可進站上車。


但是,以前三拍君也是用身份證上火車的,直到後來……

A、春節安保升級,需要取票!

B、安檢系統壞了,需要憑票!

C、你要來不及了,你卻不知道安檢口,大屏幕3分鐘不動、服務中心遠在百米外……

D、出站的那個地方突然不支持身份證了!

E、上車後要跟佔座的人解釋那個位置是你的

F、列車員開始檢票了

試著折騰過幾次,你就知道還是進門前去取票吧!

以下原因,也是讓你取票的理由:

1,在車站總有出示車票和身份證的提示。沒有票在手,無安全感啊。

2,以前坐火車比較多,有取票這個習慣。

3,車票上有時間地點,可以記載行程。

4,個人比較健忘,記不住車次,車廂,座位號。

5,在時間充足的情況下,與其站在候車室傻等,不如去取票啦。


哪些高鐵站可以直接取票上車呢?

京津城際、京滬、滬寧、滬杭、武廣、廣深港高鐵以及海南東環(海口站除外)、廣珠線、廣深線、溫福、福廈、甬臺溫線(寧波東站除外)、哈大、合蚌高鐵,旅客可在網上購票,拿本人身份證直接在高鐵車站刷身份證後直接上車,不用兌換成紙質車票。

關於取票這個問題,你只有在長三角才會放心大膽地直接拿身份證進站,到了比較內陸的二三四五線城市,是萬萬不要不取票就進站的。如果你是一個愛遲到的人,在檢票口被擋住再出去取個票再進站,耽擱的這會兒功夫,列車早就開跑啦!


二言三拍


一票在手,不慌不愁!對票找座,持票驗票,持票出站,費用報銷……這不都得把票拿著才踏實嗎!


作為鐵老大,火車在運轉過程中牽涉的部門很多。火車這個硬件是車務段的,火車上的乘務員是列車段的,或者上的乘警是警務系統的,火車站驗票的是車站系統的,開火車的人以前所在的單位叫機務段,現在具體叫什麼就不十分清楚了。



而且乘火車,從這個車站,輾轉到千里之外的另一個車站,期間跨越了城市,也跨越鐵老大旗下的各個細小單位。每個單位出一個規章制度,就會導致如果沒有車票在手,在車上驗票受阻,出站驗票受阻的尷尬情況。所以還是秉承習慣,手裡拿上一張票更加踏實。


而且取到的火車票上,除了個人信息外,還有火車發車信息,自己的車座信息,拿在手裡找座位什麼都一目瞭然。相對取票的這個環節,手裡有票可以說是太方便了。



除了這些之外,火車票是報銷的憑證,很多人出差什麼的要報銷差旅,讓領導或者財務看到報銷憑證併入賬,不拿票怎麼報銷呢,口說無憑啊!所以坐火車拿車票,沒毛病!


關注@桔豬 看不一樣的世界!


桔豬


也不是所有的火車站都可以直接刷身份證的,尤其是到了陌生城市的火車站,又不知道當地是不是可以使用身份證直接刷,自然就選擇取票了。


取票還有許多的好處,可以直接作為報銷憑證,很多人都是用於出差報銷,如果不取票就沒有報銷憑證了。另外取票可以直接看到座位號,對號入座,如果遇到不講理的霸坐也可以據理力爭。還有一些情況就是身份證刷不出來,如果有取票也可以直接從人工通道通過。


另一方面很多人還沒有養成不取票的習慣,買了票也一定要取到紙質票。上了年紀的人也喜歡到火車站直接購票。這樣的現象是紙質車票向電子車票發展的一個必然的階段。



塞外小野


案件回顧:旅客羅某乘高鐵出站時發現丟了車票,但其手機上有訂票信息可確認已買了票。可鐵路部門仍然要求旅客補交票款。圍繞“手機短信能不能作為有效客票”,原告訴訟到南京鐵路運輸法院。今天,法院經審理做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羅某的訴訟請求。

原告羅某訴稱,2014年11月27日,其通過中國鐵路客服中心12306網站購買了一張11月28日由南京南—無錫的列車車票,票價84.5元。11月28日,原告進站後換取了紙質車票,經檢票乘坐了該次列車。到達無錫站之後,發現紙質車票已經遺失。在向出站口檢票人員出示12306網站發送到原告手機上的訂票確認信息,並出示身份證,表明已經購票的事實後,仍被要求補交票款84.5元並加收2元手續費。原告認為,在手機上的購票信息能夠證明已經購票的情況下,鐵路部門要求加收車票費用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要求被告上海鐵路局退還補票款及手續費合計86.5元。

被告上海鐵路局稱,車票是鐵路企業與旅客間合同關係的憑證,原告未能正確履行合同義務妥善保管車票,造成的損失應當自擔,鐵路部門依照相關規定,核收票款及手續費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原告出示的購票信息僅是旅客購票的通知,且可複製,可編輯,可轉發,不能代替有效客票。原告換取紙質車票後,電子客票已經失效。而根據鐵路行業的實際情況和目前的技術條件,還無法對每一張車票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也無法判明丟失的車票是否已被使用。鐵路部門已通過12306網站告知了相關注意事項,原告對此應當知曉。故被告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羅某要求退還補票款及手續費的訴訟請求無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庭審結束後,審判長潘偉就本案中關於手機短信能否視為有效客票,原告不能出示有效客票是否構成違約的爭議焦點接受了記者的採訪。法院審理認為,原告提供的手機短信不是有效客票。首先,將手機短信視為有效客票不符合制度設計目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效客票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電子客票,另一種是紙質客票,雖然兩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這兩種形式不能同時並存。通過網上購票的旅客在取得紙質客票後,電子客票即失效,憑證只具有唯一性。如果手機短信可以視為有效客票,通過互聯網購票的旅客在換取紙票車票後,則會取得兩個乘車憑證,且兩個憑證都可以辦理退票、改簽、進站、出站等手續,勢必侵害實際持票人的利益,導致制度目的落空。其次,手機短信不具備有效客票的基本功能。有效客票具有憑票上車、提供查驗、退票、改簽、憑票出站等一系列功能,而手機短信只是12306.cn網站就旅客購票情況發送的單方提示和告知,不屬於鐵路企業對旅客的承諾,也不是電子客票,更不具備上述基本功能。再次,手機短信不是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證明。相關法律規定,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在合同成立後、檢票上車前,旅客可以通過退票、改簽等手續對合同進行解除和變更,而手機中保存的信息卻不會變化。旅客檢票進站後,客運合同才生效,此時持有的有效客票才是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憑證。另外,將手機短信視為有效客票不符合交易習慣。

對原告不能出示有效客票是否構成違約,法院審理認為,原告羅某購票後,即與鐵路部門訂立了一份旅客運輸合同,該合同合法有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旅客乘車應當持有效客票,對無票乘車或持失效車票乘車的,應當補收車票,並按照有效規定加收票款。從本案事實來看,原告雖然購買了客票,但因自身疏忽丟失車票,出站時無法出示有效客票,未能充分履行旅客運輸合同約定、同時也是法律規定義務,自身存在過錯,鐵路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核收票款並加收手續費,符合法律規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