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售藥不開發票應引起重視

9月21日,家住西安市蓮湖區豐禾路豐禾壹號小區的張先生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反映自家樓下的一些藥店售藥從來不開具發票。張先生認為,這不僅傷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還有偷稅漏稅的可能。對此,記者走訪了西安市內廣濟大藥房、眾信醫藥超市、老百姓大藥房、眾泰醫藥、怡康醫藥超市、萬百泉大藥房等大小20餘家藥店後發現,類似的問題還真不少。

藥店不開發票現象普遍

9月25日下午,記者來到西安市蓮湖區豐禾路聚馨佳苑小區西側的怡康醫藥超市,剛一走進店門,身後立即跟上一名導購員,她熱情地詢問記者的病情並推薦相關藥物。記者在購買4袋大山楂丸後,拿出西安市醫保卡結算,並提出開具發票。“一共6.4元,沒法開發票,我們稅都要上16%,開發票還不夠上稅的。”一名導購員說,收銀小票就是報銷的憑據。同樣是在豐禾路上,記者在蔚藍花城小區門口的怡康醫藥超市購買10多元的藥品後則順利拿到發票。

當日17時30分,記者來到豐禾路豐禾壹號小區附近的老百姓大藥房購買大山楂丸。記者用西安市醫保卡結算完藥費,要求藥店開具發票時,服務檯的工作人員說:“刷醫保卡買藥不能開發票,付現金才能開發票。”

隨後,記者在豐禾路廣濟大藥房購買同樣的藥品,金額7.6元,順利開出了發票。5分鐘後,記者到隔壁的眾信醫藥超市購買4袋傷溼止痛膏後提出開具發票,店內工作人員以金額小為由婉言拒絕,而後又解釋說店裡網斷了,電腦現在連不上網因此無法開具發票。記者提出要繼續等待,工作人員說:“就是開票也只能開個電子票,你還是要到打印店打印出來。”20分鐘後,該藥店內網絡依然無法連接,記者只好離開。

9月4日,記者在位於西安市碑林區標新街的怡康醫藥超市內購買兩盒雙黃連口服液,店內工作人員說沒有發票了,讓改天過去開。9月25日15時許,記者再次來到該藥店,出具36元收銀小票要求開發票時,得到的回答依然是發票用完了,新的發票沒有領回來,讓記者改天再來。

9月26日9時20分,記者來到位於西安市雁塔區小寨西路的怡康醫藥超市,購買了100克黃芪和4袋舒肝健胃丸。結完賬後,該藥店工作人員給記者開出了一張收銀小票,小票最下方除了標明“藥品屬於特殊商品,無質量問題概不退貨”的字樣外,還寫著“如需開具發票,請於一個月內憑此小票到本店服務檯開取發票”。當記者要求憑此收銀小票換取發票時,該藥店工作人員表示:“十來塊錢開個發票,浪費發票呢。我們領一次發票難得很,你攢多點再來開吧。”

在位於小寨西路的萬百泉大藥房,記者表示要購買黃芪並要求開具發票。工作人員說:“顧客要選購4種以上中藥我們才賣,付款只能用現金,而且我們這兒不能開發票。”

9月27日上午,記者來到西安市八方社區101街坊東邊的怡康醫藥超市咸寧路二店,購買完藥品要求開發票時,工作人員驚訝地說:“買8元錢的藥還開發票?不能開。等攢夠100元再來開。”

走訪中,記者購買藥品的價錢都在20元以內,除了小寨嘉匯漢唐書城附近的老百姓大藥房、新科路眾信醫藥超市西安四分店、豐禾路廣濟大藥房、豐禾路蔚藍花城小區門口的怡康醫藥超市等4家藥店表示可以開具發票外,其餘藥店都以各種理由拒絕給記者開具發票。

不開發票涉嫌違法違規

10月23日上午,記者就多家藥店以各種理由拒開發票的現象,撥通了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稱:“沒有刷醫保卡買藥不能開發票這種說法。不管消費者購買多少錢的藥品,店家都應該給消費者開發票。不開發票就是一種逃稅行為,是不允許的。”

陝西絜矩律師事務所主任胡解良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為消費者出具發票是商家的法定義務。部分商家為了自身管理便利而設置一些規定限制開發票,這是商家單方面的行為,對消費者沒有約束力,因此是無效的,消費者如果起訴商家,商家一定會敗訴。胡解良說,大部分人對發票會比較重視,能夠保管得較好,但對收銀小票往往是隨手就扔掉了。沒有發票,又找不到收銀小票,一旦藥品出現質量問題,就沒有了維權的憑證。

“事實上,極少有人會為開發票這點小事去起訴商家,開發票設限的做法也就長期延續了下來。”胡解良分析,有些商家之所以給開發票設限,一方面是方便其財務管理,另一方面也有逃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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