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探親簽證|解決年邁父母赴澳長期居住的問題


澳大利亞探親簽證|解決年邁父母赴澳長期居住的問題


探親訪客簽證簡介

探親訪客簽證(600類別) 即允許申請人赴澳洲旅遊、從事商務活動或探親訪友,該簽證是一種臨時簽證。

2012 年 11 月 24 日,澳大利亞移民局正式推出父母長期探親簽證(三年或五年有效期)。這個簽證的確是方便了父母赴澳探親,節省了申請簽證的時間和費用。但提醒一下,這簽證只是把有效期延長至三至五年,在此期間允許申請人多次出入境。

父母長期探親簽證一次最長在澳大利亞逗留時間是 12 個月。 持有申請 3/5 年探親簽證,在澳期間必須有健康保險涵蓋,因此,在申請後,簽證官會通知購買保險。首次需要購買 12 個月的健康保險。

父母長期探親簽證申請條件

【5 年有效】

適用於父母在澳大利亞境外,並已申請父母移民簽證,且已在排隊等待審理;

【3 年有效】

1)被簽發過澳大利亞簽證並遵守了簽證條款且

2)未申請父母移民簽證;或

3) 已申請父母移民簽證,但未在排隊等候審理; ·

【18 個月有效】

  • 之前從未訪問過澳大利亞
  • 未申請父母移民簽證
  • 已申請父母移民簽證,但未在排隊等候審理。

請注意

  • 不適用於申請停留期少於 12 個月的申請人 ·
  • 不適用於在澳大利亞境內遞交簽證申請的申請人
  • 申請人將被附加 8503 條款,即申請人不能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新的簽證。 此條款在一些極少數情況下可能獲得豁免。
  • 若其子女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但尚未成年,則這些舉措不適用於其非澳籍公民父母。

除了符合訪客簽證的所有其他要求,申請人還需要:

  • 在其申請表上清楚地表明申請有效期更長的簽證(12 個月停留期)
  • 體檢
  • 在澳大利亞停留期間持有健康醫療保險
  • 申請人保證在任何 18 個月的期限內,在澳大利亞境內停留不超過 12 個月的時間。(如果申請人不遵守此條款,其簽證可能被取消。)


澳大利亞探親簽證|解決年邁父母赴澳長期居住的問題


父母長期探親簽證申請注意事項

簽證的附帶條件限制說明,針對長期探親簽證有兩項一定有的附加條件:

a:在澳大利亞期間,簽證持有人必須持有全額度醫療保險 (8501 條款)

b: 簽證持有人在任意 18 個月在澳大利亞境內居住時間不能超過 12 個月。(8558 條款)

舉例說明:

如果你在 2012 年 12 月 1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 日(11 個月)一直居住在澳大利亞,那麼你在 2013 年 10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1 日,只能最多在澳大利亞逗留不超過1 個月時間。

父母長期探親簽證醫療保險注意事項

A、醫療保險的覆蓋,第一次申請只需要提供 12 個月的醫療保險證明即可。但隨後

一旦進入澳大利亞,必須再購買醫療保險,否則有可能會被取消簽證或影響申請其他簽證。

B、醫療保險不一定需要在專業醫療保險公司購買,保額可以超過規定;需要涵蓋

“已存在情況”條款;醫療保險範圍必須全面包括急診、住院、藥物等。

C、最好使用澳大利亞的保險公司;當然也可以使用其他國家有信譽的保險公司。

D、已跟簽證處確認:簽證官通知後再購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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