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老师强送精神病院,问题来了:怎么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2018年10月10日,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刘刚(化名)诉学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侵权一案,在洛阳市洛阳区法院重审。案件审理尚未结束,法官宣布择天再审。

2015年7月20日,刘刚在校期间,老师称其有精神病,联系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人员强制送医134天。

住院期间,刘刚与护士发生冲突受伤。2015年11月,刘刚出院后,起诉学校和精神卫生中心。一审法院判决学校无责,精神卫生中心赔偿刘刚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刘刚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不服提起上诉。、

那么,问题来了,不论此事的是非。如果你被抓紧了精神病院,怎么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而逃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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