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執行幹警耐心調解 被執行人主動兌付

執行路上

永顺:执行干警耐心调解 被执行人主动兑付

被告因不服判決上訴至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中院經調解結案,雙方達成和解。由上訴人湖南某輸變電有限公司於調解書生效十日日內支付被上訴人黃光某各類經濟損失9萬餘元。

判決生效後,湖南某輸變電公司並未履行法律文書所規定的義務,黃光某遂到永順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於3月22日向湖南某輸變電有限公司郵寄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

5月8日,我院執行幹警趕到婁底(該公司所在地),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經過執行幹警的調解,該公司意識到不履行生效文書的後果,承諾將盡快履行義務。5月11日該公司已將執行款96860元匯入永順縣法院執行案款專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