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骑车逆行撞上奔驰定损4万后表示:“我家境一般,责任定给奔驰吧 ”,对此你怎么看??

秦汝鹊


需要说明一点,事故的定责应当是根据现场的事故情况由交警进行判定,倘若因为双方一致同意进行违背事实的定责,那么这种行为无疑已经涉嫌骗保。

  • 骆大伯告诉民警,自己急着赶到菜场买菜,原本想拐到非机动车道上的,但当时有辆三轮车停着,情急之下就骑上了机动车道。
  • 让交警意外的是,骆大伯和方先生经过攀谈后,两人居然是隔壁村的,说起来还是认识的,这下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在得知奔驰车的车损在4万元左右,骆大伯先开口了...
  • 骆大伯让交警体谅他一下,他家境一般,让交警把责任认定给奔驰车。而一旁的方先生也表示认同骆大伯的说法,愿意承担责任,从保险公司走理赔程序!
  • 交警黄春魁很明确地拒绝了他们,并告诉他们:黑是黑,白是白,错了就要积极面对,我们也要对保险公司负责!

对于民警的秉公执法,点个赞。从案件新闻中也可以看得出来骆大伯行使在非机动车道,而且逆行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对本案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倘若一旦按照两人的意见将责任定责到司机身上,那么保险公司就要承担无谓的损失,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以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为前提条件。

故而一旦按照两人的意思定责,那么两人的行为就涉嫌骗保。因为按照规定来说,既然定责是老人的全责,那么即使保险公司支付全部修理费用之后,仍然可以对老人进行追索,要求老人对该部分费用进行赔付。

所以说该起案件中尽管老人打的是如意算盘,可是事与愿违。只能说老年人驾驶电动车还是应当按照交规行使,毕竟出了事故赔偿是小,就怕一命呜呼。


麋鹿说法


大伯去卖菜,逆行两轮开,违章必碰鬼,撞入奔驰怀。司机吓一跳,急速刹车踩,运气还不错,双方人无碍。只是奔驰头,凹进一大块。

报案交警来,事故责任裁。获悉车辆修,需要四万财,大伯腿发软,差点地上赖,怎么这样贵,得卖好多菜,何况家又穷,日子天天挨。

斗胆脚步迈,试探把口开:交警好叔叔,能否卖点乖,责任司机划,帮我消点灾。

司机细心看,大伯袋沾袋,急忙也怂恿,可如此安排。

交警正义有,拒绝把头摆。实事要求是,岂能瞎胡裁,我是做不到,违法道德败。

老伯好无奈,司机红两腮,两人立不动,呆若两筒柴。


我说老大伯,你真是人才,逆行本大错,竟思公然赖,偷梁欲换柱,转嫁保险害。交警若从你,岂不一样坏。你若交规守,怎会跟头栽。

真心点个赞,交警真不赖,执法不枉法,正义又正派。

还有保险宰,见怪更不怪,交警不出面,谁都心明白,俗话很实在:泥鳅松土埋。


平淡人生一帆顺


人情和法律摆在面前时,你会选择哪一个?

近日,一位大伯骑电动车去买菜,在马路上逆行闯入快车道与正常行驶的奔驰相碰,大伯没事,奔驰车灯被撞坏,损失4万,在交谈中两人竟然是邻村的,大伯称自己家境一般,想把责任推给奔驰车主,奔驰车主也答应了,但交警拒绝了开具奔驰车主全责的请求,依然认定大伯负全责。


首先,我们应该指责的是大伯,无论在着急也不能逆行,违反交通法规,幸好是奔驰车开的还不是很快,没有被撞伤是万幸,如果被撞的骨折了,还得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其次,我们要为奔驰车主点赞,在经济富裕的同时,还保留着一颗爱心满满的暖心肠,虽然4万元钱不是一个小数目,但还是主动承担了维修费用,不至于让本身就不富裕的大伯雪上加霜,真是以德报怨,希望这个善举能够真正感动老伯,以后能规规矩矩。

最后,我们要为这位交警同志叫好。坚守了一名执法者的底线,那就是实事求是,用事实说话。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没有颠倒是非,把握住了人情关,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和谐社会的发展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我们要传递这种正能量,激励着我们,感染者大家,朝着更美好的明天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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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华弟


对于这位交警的做法,我非常赞赏,给他一个大大的赞。说实话,在类似事件当中,特别是已经得到双方当事者的认可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交警都会倾向于把责任判给奔驰车主,最后把包袱甩给保险公司,自己既能落个老好人的名声,还不会去得罪人。

这个交警没有去做这个“好事”,没有成全大伯之美,在有些人看来交警也许不需要如此较真,既然双方都能握手言和,而且还有保险公司包全,何必非要抓住老伯不放呢,是不是太不尽人情?太缺乏人性了呢?

我认为交警这样做,恰恰是人性的闪光点,很多时候,我们的好心可能会办坏事,如果这次交警和了稀泥,那么老伯不痛不痒的安全过关,那么肯定不会给他形成强烈的教训,下一次或许还会继续违规,而且可能就没有这次幸运了,可能会命丧车底。另外,交警的严格执法,也给其它人敲响了警钟,让那些骑着电动车随意违章的人看一看,长点教训。

从事件的三方来看,交警保持了令人敬佩的职业操守,奔驰车主也是一个充满善意的良心之人,他们的行为举止都值得肯定和褒奖。但这个大伯就有点那啥了,你家境贫穷,但你的素质不能贫穷啊,你骑个电动车逆行,把人车撞了,交警的严格执法让你长点记性没什么不好,学费是有点贵,但没办法,自己闯的祸你就得自己担得起责。


元芳有看法


为什么说一旦官方介入了,很多事情就难办了呢?因为民间自有相对和谐的解决方式。

比如之前湖南的两个哥们儿,撞了车,以猜拳定责任的比例,把交警晾一边儿,然而效果很好啊。

一个开电动二轮的老农,逆行与豪车相撞,老农是事实上的全责,不容置喙,抛开这些来看,很明显,这是不对等的责任双方。

交警既然已经介入了,自然按规矩据事实处理,只是他一句“我也要为保险公司负责!”似乎耐人寻味。

在交警介入前,豪车方是同意自己全责的,因为他有保险,前提是同情老农,抛开坑保险的层面不讲,我们得说此富豪是个衷心有温度的人。

说到保险,则未必满脸正义与规矩的你没坑或没想着坑过,这在生活中很普遍,虽普遍的未然是正确的,但保险也坑我们啊,对不对。

此事的转机在于交警介入前,但因正确而及时介入而失去。这是无奈的事情。

不对等的公正,抹掉了民间的润滑,来自机械刚性地介入。

至于老农,他的想法是正常的,即便换作你我,未必不会作如此要求。



思绪的游鱼


简述一下事件经过:

骆大伯骑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的奔驰被定损4万,于是大伯称自己家境一般,想把责任推给奔驰车主。而奔驰车主显然也很善良,竟然答应了骆大伯的请求。如果只有事件双方,估计这事情就会这样了结了,可是交警在现场,他没有让这种情理大于法理的事情发生。

谈谈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

规则面前不应该讲所谓的个人理由,如果人人这样,那还要规则有什么用?

骆大伯的要求是不合理的,都是成年人了,自己应该为自己的违规行为承担后果。既然骆大伯逆行骑电动车就应该考虑到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这次是撞到奔驰车,骆大伯想通过示弱装可怜来减轻甚至免除自己的责任。如果下次逆行撞到行人呢?是该继续装可怜还是撕破脸耍无赖呢?

既然犯了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家庭条件一般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

这位奔驰车主看似在办好事,其实是在办错事。为什么我会这样讲?因为他这次替骆大伯承担了责任,没有受到惩罚的骆大伯下次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又该由谁来买单呢?

还好有交警在,他制止了这件糊涂事儿,骆大伯也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夜雨如书


我觉得犯错误就应该接受惩罚,你家境一般,那你还逆行?违反规则是你在先,赔偿给人家并不过分,穷不是你逃脱赔偿的理由。

另外,我不太懂里面是怎么定责任的,如果定了奔驰车主的责任?车主是自己掏钱修,还是可以报保险?这点我不太清楚。还有,如果责任在这个大伯,是不是车主的车就报不了保险啊?钱必须是大伯出,或者车主自己掏,是这样的吗?

无论怎样,大伯犯错了就是犯错了,我觉得交警做的没错,就应该罚一下他,让他知道马路并不是他家的,想怎么骑就怎么骑,完后擦擦屁股就跑了,想的美吧。让他长点记性。罚的好。


小幸福的萌萌雷


这奔驰车主真好说话。

这个大伯太过分,自己违法交通规则逆行,撞了奔驰车。不给奔驰车主赔偿也就罢了,还让交警把责任认定给奔驰车主。是不是还要奔驰车主给你赔偿?敢情交警是这个大伯家的。

当然,交警显然不会这样。大伯肯定会遭到拒绝!

再说,现在骑电动车的没事,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岂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开奔驰车主。

感谢交警的秉公执法,让我们给交警同志一个赞!

我觉的这个大伯就是胡闹,混绕是非,理由也很可笑。因为自己家境一般,没有能力赔偿损失,就说出这种话。

没有能力可以不赔,希望得到奔驰车主的谅解!这个还可以有,但让把责任推给奔驰车主。这个与栽赃无异!

当然,这还有一个笑点,背驰车主竟然同意了,也许背驰车主看这位大伯的确没有能力,不愿纠缠!但如果牵扯到责任,那么这就不是有钱没钱的事,或者说这是原则问题,来不得半点的马虎与将就!

试想一下,今天大伯逆行撞背驰,不但不用给背驰车赔偿,而且责任还会判给背驰车。当然,只要责任属于背驰车主,那么电动车主一旦有损失就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那么,就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骑电动车可以随意撞小汽车,或者撞有钱人开的车,不但没事还有赔偿,这岂不是乱了,谁还敢开汽车上街。见了电动车还不快躲!

家境一般不是理由。家境一般更不能颠倒黑白!

我们村就有一个人,家里很穷,开电动车撞了小汽车。不久,开车的人找到他家,看看他家的确很穷,房子很简陋!二话没说就开着小车离开了。

我觉得现在大家的交通意识都很好,就连行人也知道不能闯红灯!

这位大伯不仅是缺乏交通意识,我觉的是为人处世有缺陷!

还有,我想告诉这位开奔驰车的人,好人不是这样做的!你的纵容只能使这样的人变得更肆无忌惮!造成更不好的影响!

交通规则,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因为交通安全关乎着你我他的生命!

近几年,随着电动车的普及,但是有些人交通意识却没有跟上,前几天看到这样一个视频,一个骑电动车的逆行,结果被开汽车的撞上了天,电动车四分五裂,惊奇的是,电动车主爬起来,不管自己的电动车,继续步行逆行!我只能说真的是命大!或许下次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一个逆行的电动车。

一个正常行驶的背驰车。

一个秉公执法的交警。

看起来就像演小品,演绎了如此奇葩的一幕。

好在我们的交警坚持原则!大拇指竖起来!


乡村小二哥


这是个是非的问题。

一、骆大伯的做法有失厚道

逆行撞上正常行驶的奔驰,责任应该在这位骆大伯。

责任如实确定给骆大伯,骆大伯就应该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但权利人也就是奔驰车主对其损失可以主张,也可以不主张。不主张就是放弃要求骆大伯的赔偿。

但骆大伯要求将事故责任定给奔驰车主,如果确实定给了奔驰车主,那么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责任方就在于奔驰车主了,从法律的角度讲,奔驰车主就无权要求赔偿了,因为,肇事者就变成了他自己。

自己撞了人,因为家境不好、不想赔偿有情可原,但连责任也不认,那可就不厚道了。


二、为奔驰车主不要赔偿的做法点赞,但同意责任定给奔驰的做法不值得提倡

调解也是应该在先确定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不能囫囵吞枣,因为自己经济实力强就什么都敢接受。

奔驰车主完全可以要求如实定责,但放弃损害赔偿。这样这个事件也就再不会有新的篇章。

否则,责任定在奔驰车主身上,奔驰车主就是责任方了,会给其承担其他责任制造条件,而且也会纵容他人的不法行为和不法想法。

当然,证据可以如实反映双方的责任,但时过境迁,证据有可能灭失。

那时再起纷争,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


三、交警的拒绝是对的

因为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是事实和法律,不是当事人的意愿。

如实的确定双方的责任,才是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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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律师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的划分应该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既然已经报警当然要按照交通法规办理。

一、交警的做法没有问题 ,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坚持了原则。交警执法当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虽然,奔驰车主同意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骑车老人经济条件也不好,但是,这些都不是违法开具事故认定书的理由。正是有了交警的公正执法,我们才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才会相信法律,用法律解决问题。

二、骑车老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事件很清楚,老人骑车逆行撞上奔驰车,按照规定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该自己付的责任要承担,不能歪曲事实出具假的事故认定书,应该是和车主协商赔偿事宜,请求车主将赔偿降低。

三、奔驰车主的做法欠妥当,如果自己认了全责,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那么,奔驰车主就成了肇事者,不但没有赔偿,自己承担车损,一旦老人动了歪心思,你也只能是接着了。如果同情老人,你可以在赔偿数额上进行减免,签订赔偿协议,甚至可以放弃对老人的索赔,这都是你自己的权利。

像这种交通事故,应该按照正规流程处理,可以保护守法者的权利,至于赔偿多少,这就由车主考虑,此时,车主发扬风格免除对方赔偿义务也不会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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