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創投圈騷動:「撒錢」吸引創投機構落戶,最高獎勵VC

10月1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廣東發佈”稱,為引進、集聚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金融人才,廣州市金融工作局印發了《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修訂)》。其中規定,廣州將對高層次金融人才進行獎勵,安家補貼最高可達1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VC/PE機構人才也在此次獎勵範圍內。根據文件,“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包括股權投資(VC、PE)人才,獎勵辦法如下:對現有的金融高級專業人才給予獲評當年補貼10萬元;對當年新引進的金融高級專業人才給予安家補貼20萬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發放)。當然,對於行業領軍人才安家補貼最高可達100萬元。

有VC直言,雖然此次獎勵金額不算大,但釋放的信號很積極。兩個月前,廣州全面暫停了私募註冊,一度令創投圈氣餒。對此,一位廣州本土創投人士表示,此次暫停私募註冊是受到近期P2P“爆雷潮”的影響,創投基金屬於被“誤傷”,目前廣州創投圈整體氛圍還是很健康,相信不用等很久就會放開股權類私募基金註冊。

被“忽略”的人才獎勵:

4個層級,最高給100萬安家補貼

此次《實施辦法》的意圖顯而易見,一是為了“留人”,對現有的金融人才進行獎勵;二是為了“搶人”,對新引進的金融人才進行獎勵。其中,重點支持四類人才,分別為金融領軍人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和金融柔性引進人才。

具體獎勵如下:

1、金融領軍人才:對現有的金融領軍人才給予獲評當年補貼50萬元;對當年新引進的金融領軍人才給予安家補貼100萬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發放)。

2、金融高級管理人才:對現有的金融高級管理人才給予獲評當年補貼20萬元;對當年新引進的金融高級管理人才給予安家補貼30萬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發放)。

3、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對現有的金融高級專業人才給予獲評當年補貼10萬元;對當年新引進的金融高級專業人才給予安家補貼20萬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發放)。

4、金融柔性引進人才:對金融柔性引進人才按照在廣州市工作時間給予相應的資金補貼:與廣州市金融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每年在廣州市累計工作2個月,一次性給予資金補貼10萬元;累計工作6個月,一次性給予資金補貼20萬元。

而各個層級的門檻也很清晰:

1、金融領軍人才:符合廣州金融領軍人才申報標準之一,具有全球視野、通曉國際規則,在國內外金融業實務界、理論界具有較大影響力或擁有行業領軍地位,對行業起到良好示範引領作用的人才。

2、金融高級管理人才:擔任廣州地區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金融研究機構以及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的副職以上領導職務,其管理的機構或組織對廣州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較大貢獻,對廣州重大項目建設、創新創業項目有較大的資金支持和融資成效的人才。

3、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從事金融要素市場交易、離岸金融、人力資源管理、航運金融、股權投資(VC、PE)、併購投資、保險精算、綠色金融、小額貸款、知識產權融資、金融研究等廣州金融市場亟需的業務,具有較高專業素養,工作業績突出的人才。

4、金融柔性引進人才:擁有博士學位並且在國外知名金融機構連續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擁有碩士學位並且在國外知名金融機構連續工作15年及以上,與廣州金融機構簽訂服務協議,能協助廣州的金融機構開展戰略研究、經營管理、風險控制、產品研發、資產管理、金融科技、國際業務等工作。

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每年評定一次,但因為宣傳力度不夠,一直被很多機構忽略了。”一位在廣州工作多年的VC投資人表示。事實上,此次《實施辦法》早在2016年就已出臺,在上個月發佈的《關於廣州擴大金融對外開放 提高金融國際化水平的實施意見》中再次提及,而近日,廣州市金融工作局印發此《實施辦法》,鼓勵金融機構積極申請獎勵。

扶持創投機構:

落戶、投資都有獎勵

除了用真金白銀“搶人留人”,廣州還“撒錢”吸引創投機構落戶。

今年8月1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鼓勵創業投資促進創新創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為創投機構推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首先是落戶獎勵

1、支持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投資在穗註冊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若其管理的單支基金當年投資上述企業投資額不低於其累計投資額70%的,按照實際到賬投資額的15%給予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投資獎勵,單筆獎勵不超過45萬元,每年給予每家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的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2、支持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聯合境外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或境外創業投資資金來穗設立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基金。對引進的境外創業投資,可根據其對在穗註冊科技型中小企業實際投資額中的境外資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幣額度按1.5%給予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投資獎勵,每年給予每家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的獎勵金額不超過750萬元。

3、支持在穗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與境外資本共同設立或管理境外創業投資基金。對投資境外高科技項目併成功引進且在穗新註冊成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境外創業投資基金,可根據其對該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增實際到賬投資額中的境外資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幣額度按20%給予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投資獎勵,每年給予每家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的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4、支持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與運營良好的在穗備案的產學研協同創新聯盟、新型研發機構共同設立創業投資基金。

當然,還有投資獎勵

1、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對已進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服務平臺並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的在穗註冊企業進行投資的,按照實際到賬投資額的1%給予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投資獎勵,每年給予每家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的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2、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與在穗備案的產學研協同創新聯盟共同設立創業投資基金,且針對符合該聯盟產業方向的在穗註冊企業進行投資的,按照其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投資獎勵,每年給予每家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的獎勵金額不超過750萬元。

3、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與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共同設立創業投資基金,且針對新型研發機構成果轉化在穗註冊成立企業進行投資的,按照其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投資獎勵,每年給予每家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的獎勵金額不超過750萬元。

4、對廣州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產業技術重大攻關計劃中引入了創業投資類企業投資的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項目(企業),根據被投資項目(企業)獲得創業投資的實際到位額,按比例給予被投資項目(企業)後補助支持,最高支持額度不超過800萬元。

信號來了:

廣州將再次放開創投機構註冊?

這一系列優惠政策,無疑給廣州的創投圈注入了信心。

今年8月中旬,一張題為《關於嚴禁新增P2P網貸機構的通知》的文件截圖在金融圈內流傳,從署名得知,該文件由廣東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所發佈。

圖中顯示,該通知要求立即在全省範圍內繼續暫停註冊名稱和經營範圍內包含“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P2P”等字樣的註冊申請。這意味著,該通知將影響創投基金的工商註冊。

消息一出,廣州創投圈陷入沉寂。當時有聲音認為,廣州這兩年先後推出一系列風投優惠政策,吸引了全國各地的VC/PE機構到其各區落地,而隨著私募註冊暫停,這一景象恐怕一去不復返。

所幸的是,9月26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罕見地公佈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振奮了整個創投圈。

而回顧過去,我們不難發現一個這樣的現象:2016

年上半年,廣州曾一度暫停了私募註冊;當年9月,國務院首次出臺“創投國十條”,成為中國創投行業里程碑事件;一個月後,廣州率先審慎放開股權類私募基金註冊。因此,眼下本土創投圈對廣州再次放開創投基金註冊充滿信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