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客的亲身经历:还好躲过了燕郊的“腰斩” 把房子卖在高点

本文转载来源:凤凰网房产,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故事来自于知乎@张三胖(转载仅作为分享,如有不妥,可联系删除)

过去两年,绝大多数城市房价在调控中不断上涨,但也有个别城市出现了下降。如果政策持续加码,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房价出现拐点。

在本轮调控中,环北京的“北三县”(燕郊、香河、大厂)楼市价格已经降到了冰点。

张三(匿名)是一位成功逃离燕郊楼市的购房者,他的故事生动再现了在房价下跌过程中,炒房者“卖到高点”后的喜悦。

炒房客的亲身经历:还好躲过了燕郊的“腰斩” 把房子卖在高点

统计局:8月26个大中城市二手房价环比下降

2017年2月,我把燕郊的房子作价235万(2.9万/平)卖给了一个大哥,2018年4月同小区,同户型,同面积的房子成交价格135万(1.7万/平),足足降了100万。

我一直都想把这个故事分享出来,告诉购房者,房价不是永远上涨的,其实任何商品的价格都不可能永远上涨。

女票的父母2009年在燕郊投资了一套房,面积80平米。经历了2016年楼市的疯狂,燕郊一路涨到了3万左右,我曾经建议趁着高价将房子卖掉,但女票不同意,认为还能涨。

2017年2月,过完年女票他们家决定尝试卖一卖(此时房价还有上涨的趋势),看看这套房子能卖多少钱,我和女票就在过完年的第一个周末去燕郊,找到一个绿中介(链家)签了协议把房子挂到了绿中介的网站上,并留了钥匙。

当时,我把房子报价238万,3万/平。绿中介说这个价格已经很高了,成交可能性不大。

时间过了一周,也就是第二周的周日,绿中介给我们打电话说有人对我们这套房子感兴趣,我们明确了对方真的有诚意买后,直接叫了辆滴滴直奔燕郊。

当晚9点双方见面,对面是一个大哥,跟同事一起来的,并且同事已经在这个小区定了一套,刚刚签完合同。

见面后,我们在绿中介的会议室里坐下谈判,对面大哥夫妻都在北京工作,在北京有一套房,来燕郊主要是投资。

坐定后,对方开始讲价,说楼层不好啦~户型不好啦~装修不好啦~,我这边就3000/5000/10000的不断降价,女朋友也在不断跟父母沟通是否确定卖。

几次交锋,我很痛快的把房价降到了235万。但是对方不依不饶,得寸进尺,有些过分,我就有些生气。并且绿中介的销售为了快速成交拿佣金,也不断为买家说话,最后竟然私下里威胁我。我恼羞成怒,直接放话低于235万就不谈了,让绿中介跟买家沟通。

没想到绿中介最后的沟通结果居然是买家同意了,在跟女票父母确认了价格之后,我们当晚签订了购房合同,买家交了10万定金(最初我们希望定金越低越好,这样如果房价大涨,我们违约也不会赔很多钱,结果大哥很鸡贼,看穿了我们的想法,不断的加定金,最后从5千加到了10万。)2017年3月17日,北京发布楼市新政,收紧房贷。

2017年3月20日,河北省三河市发布楼市新政,跟随北京收紧房贷,二套房首付提高到50%。

而我们约的网签日期是2017年3月21日!!!

炒房客的亲身经历:还好躲过了燕郊的“腰斩” 把房子卖在高点

买家嘴上说凑凑首付,实际上大家都已经感觉到风向不对了,双方都意识到可能房价要跌!

2017年3月底新政发布后,买家大哥,大哥的老婆,大哥的朋友以及我和我女票,在中介的撮合下齐聚燕郊进行第二次谈判!主要议题是”退定金,解除合同”。

买家当时的主张 : 新政变化导致首付提高,导致首付不够,无法履行合同,要求返还定金,解除合同!女票父母的想法 :女票的父母都是特别本分、善良、好说话的人,主张把定金退给买家。

我和女票的想法 : 目前房价走势不明,政府不会让房价跌,退定金也不吃亏。

如果能扣下一万两万的最好,十万全退给买家我们也行,我们不吃亏!

绿中介当时的主张 : 你们开心就好,我都行,呵呵!

所以我们制定了第二次谈判的策略:

第一 : 先说合同条款关于买家违约的规定;

第二 : 给买家个台阶,说是因为政策的原因,违约金我们就不要了;

第三 : 如果能扣下一两万定金就扣下,不能的话就把10万定金全退给买家。

第二次谈判非常简短,明确买家意图后,我们根据双方合同跟买家讲 : 买家行为属于毁约,按照合同条款应赔偿我方违约金47万元(房价20%)。

但是......,我这个”但是”还没说完。对面大哥的老婆就炸了,跳起来拍桌子骂了我们一顿,转身走了。

我们想解释一下,结果刚开口,大哥的同事大喝一声“你说这些都没用”,态度非常蛮横,然后推着大哥走了,留下我和女票以及绿中介的人一脸懵逼。

一开始是一脸懵逼,过了一会我和女票感觉都有些生气,生气的原因有二。第一 : 有啥事儿不能好好说?第二 : 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双方签字画押怎么就没用了?

炒房客的亲身经历:还好躲过了燕郊的“腰斩” 把房子卖在高点

非常气愤的我和女票决定此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太窝囊了!回北京后我们研究了好久关于房屋买卖纠纷的判例( 以前只有卖家违约不卖,没有买家不买的案例 ),并且咨询了在律所的师兄。

后来,得到的结论是 : 根据合同,买家在法律上确实违约,如不履行合同,则必须支付违约金,或补齐首付款继续执行合同!

2017年4月初,在绿中介的撮合下,我们与买家进行了第三次谈判,买家继续以首付提高为由要求退定金,而我方拿出了各种法律依据,合同条款,律师建议,法院判例等给大哥一一列举。

最后我们建议大哥咨询一下律师朋友再继续谈判,否则谈判没有任何意义。

2017年4月底,买家约我们第四次谈判,绿中介也来了,买家大哥在咨询了律师的建议后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请求我们多给一下时间凑首付。

2017年5月,我们双方完成网签,过户,并拿到了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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