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男子靠找補零錢「掙錢」獲刑又罰金

好吃懶做
為了生存
卻動歪腦子......
天上不會有掉餡餅的美事



案件簡介

近日,崇左市大新縣一男子許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大新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以盜竊罪判處許某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案件經過

許某現年53歲,因平時無所事事,沒有收入來源,於是便靠盜竊維持生活。許某的盜竊方式有些特別,他經常到一些商店假裝買東西,然後通過找補零錢的方式暗中盜竊。

2018年1月6日11時許,許某到崇左市大新縣桃城鎮一個化妝品店,假裝購買化妝品,隨後拿給店員蘇某一張100元人民幣,讓蘇某找補零錢,然後趁蘇某不注意將找補的零錢中的其中一部分錢偷走,隨後又找理由讓蘇某重新換零錢,以此反覆將找補的零錢中的一部分錢偷走,蘇某察覺有異常後,不賣東西給許某,並將許某原先的100元人還給他。蘇某過後才發現許某在換零錢的過程中共偷走了自己200元。

後來許某又以同樣的方式到各家店面盜竊,先後盜得人民幣860元。

案件審理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將其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作出以上判決。


平日無所事事
最終犯了盜竊罪
就該踏踏實實幹活啊!

(供稿:崇左市大新縣人民檢察院 文/馮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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