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代受罪心理解讀

為什麼人總是因為別人的錯誤而受苦?

熊玲:代受罪心理解讀

現實生活中,見慣不鮮的有代購、代駕、代孕等事情,卻也不乏,代受苦的現象。代受苦有兩種形式,一是因他人的苦而受苦,如孩子生病,痛在父母的身心,吃不下睡不著;另一種是因他人的過錯而受苦,如某人J 被同事請求幫忙完成業務量,之後同事不但沒感謝J,反在背後嚼他舌根,說他很蠢....於是J 很傷心,吃不下睡不著。

總是因為別人的錯而受苦,像是一種替代性受罪,迎合了那句俗語:人愛作踐自己。為什麼呢?我們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最好的,是快樂,是強大,是幸福,是受人尊敬,受人敬仰的;誰也不願因自己的過,或別人的錯而陷困境。

更重要的,人是有自知之明的理性動物,有是非判斷的,在一件事情、一次糾紛衝突中,或之後,有能力分析、判斷誰是誰非,而化解和處理問題。因錯誤而受苦,是一種不好受的內疚感,屬道德上的自我懲罰。但,真正的內疚、罪惡感,來自人清晰的認知:自己確實做了背叛自我價值觀的事情,或是,幹了有違道德良心的事情,傷害了他人的尊嚴。

熊玲:代受罪心理解讀

因此,如果人總是因為別人的錯而受苦,只能說明,那人脆弱的自尊自戀,被別人的錯誤給戳痛了,他在難過自己--自戀受了傷。

什麼是自戀受傷呢?先介紹一下什麼是自戀。自戀是心理學的常用術語,詞義源自古希臘神話,傳說有一位英俊少年,因愛上了水中倒影的自己,愛到不可救藥,終於有一天他要跟水中的倒影融合,撲進水中,被淹死。死後,水面開出了一束美麗的水仙花。弗洛伊德也曾經引用水仙花的故事,來說明自戀的精神分析含義:人類把自身當作是別人,或對象物,當作“客體”去愛,與客體的自身融合。每個人所愛的是客體的自己,而非主體的自己。

自戀是一種依戀舒服的感覺,動物和人都存在。但人幼小時的自戀特別需要呵護,需要被愛、被欣賞、被認同的餵養,真如嬌柔的水仙花,她的綻開,除了需要陽光雨露,還需被人觀賞一樣。為什麼小孩子,都喜歡被人讚美,給他戴高帽子?這是人的天性使然,本能地趨利避苦,接受友愛、排斥攻擊。

我們於兒童時,若獲得過足夠的自戀滿足,內心的自信自足就多一些,相反,兒時若遭遇更多的是自戀傷害,內心的自卑、自我懷疑就多些。因此,自戀是存在正常與偏常態之分,或叫健康自戀和病態自戀之分。因過去嚴重的自戀創傷,而造成的人格問題,心理學上稱為自戀性人格障礙,或叫病理性自戀。

偏常態的自戀,經常會忽略自己與他人的差異,誤把“別人當自己”(由於投射、鏡映移情的心理機制),缺少區分自身與他人邊界的能力,而傾向於把自己的意願、好惡投射給別人;或是,將別人的錯誤攬入自己,彷彿自己犯了錯;也可能將來自別人的看法,一廂情願的自我認定,尤其對來自別人無意的批評,容易視為別人是不懷好意的攻擊。

熊玲:代受罪心理解讀

這樣的,總是為別人的錯而受傷的心理現象,正是由於人缺乏內在的自主性,脆弱敏感的自尊便成為了最大的軟肋,但他同時又有著誇大幻想的自我驕傲,所以他在各種人際關係中,很容易因別人的優秀,或別人的拒絕,或別人稍微犀利的觀點、看法而受不了,要麼容易嫉妒性暴露,要麼容易被戳到軟肋而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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