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事」如何看待和制定鄉村居住建設規劃?

「農事」如何看待和制定鄉村居住建設規劃?

在鄉村振興規劃中,村鎮居住建設的規劃,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因為,這個規劃的影響所及,縱向地看,不是幾年,而是幾十年;橫向地看,影響到很多其他規劃,包括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的規劃、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以及中小學、醫院診所等社會服務設施佈局規劃等。

安居,方能樂業

蓋房子,是世世代代農民的頭等重要大事。有些農民,現在就要蓋房子。老房子太破舊了,需要蓋新房子;孩子長大結婚了,也需要蓋新房子;甚至,老房子也不算太破舊,但是,農民有錢了,要求更高了,就要拆舊建新。有些農民,即便現在還沒有蓋新房子的需要,但是,在未來幾年、十幾年內,肯定需要蓋新房子。大部分現有的房子,不能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農民要建一所新房子,除了需要錢之外,還必須要解決三個問題:把房子建在哪裡?建什麼樣的房子?建多大的房子?

這三個問題,不能靠農民自己解決,而是需要政府統一規劃。國外市場經濟國家中,也是如此。這涉及到土地用途管制,涉及到水電路等公共服務設施,也決定了一個地區的建築景觀優劣。

這三個問題,是相關聯的。在不同的地方,平原和山區,南方和北方,會有較大的差異。

在山區和丘陵地區,人口密度小,每個居民點不可能很大;坡地和荒地多,應儘量利用坡地和荒地;可蓋平房,也可蓋2~3層的低矮樓房;戶與戶之間,距離可以稍微大些,以便種植林果樹木和自食的蔬菜等。在平原地區,人口密度大,交通條件設施好,每個居民點需要大一些;為節約土地,需要蓋樓房;也可集中建房,建設成類似於城市居住的小區。在小區之外,可集中安排自種自食的蔬菜園地。

這就涉及到一個重要問題,讓農民住進樓房,尤其是住進單元房,是否脫離實際?甚至是荒唐?

放在十幾年前,討論農民住小區樓房,我也會認為是脫離實際;但是現在,情況已經發生很大變化。讓農民住小區樓房,不僅是現實的,可行的,而且是合理的,應該的。

在我國,“農民”這個詞,含義很籠統。通常,只要是有農村戶籍的成年人,都被稱為農民。實際上,包括了三部分人:在農村務農的,在農村從事非農工作的,外出進城務工的。這不太科學,但人們都這樣使用。住樓房是否適合,主要是看第一部分人。

首先,以前,千家萬戶的小農,自己要養畜禽自食,每家養三兩頭豬,十幾只雞,比較普遍。這樣的農民,是無法住進樓房裡的。而現在,絕大部分地區,尤其是在東部平原地區,在自己院落裡養豬養雞的農民,已經沒有了。現在的養豬養雞,都是規模化飼養。住什麼房子,都沒有關係了。

其次,東部平原地區,大田作業已經高度機械化,主要作業環節,日益為社會化服務組織所承擔。主要農作物的整地、播種、植保、收割、烘乾、儲藏等,均可以通過託管或者社會化服務方式,由合作社或者專業公司來完成。小農戶自己,已經不需要使用和保管各種小農機具,也不需要儲藏糧食。那些在合作社和農業服務公司工作的人員,也可以說是農業工人,也不需要把農機具帶到家中來。合作社和農業服務公司,都有專門的地方存放和保管農機具。

在農村從事非農業工作的人,住在樓房小區中,也不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職業工作。至於那些常年居住在城裡的農民工,他們對老家的住房需求,不是實際生活需要的,而是精神上的需要,是預防在城裡待不下去時的退身之地,也完全可以是小區中的樓房。

根據各種因素分析,我國平原地區的農業,無論是以何種組織方式,一定會快速機械化和規模化。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勞動力價格的快速提升。如果難以實現機械化,生產就會萎縮。例如,在華北和長江中下游地區,近年來,棉花生產急劇減少,主要原因就是勞動成本太高,又難以用機械替代。替代棉花的,是小麥和玉米,其面積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就是易於機械化。同時,華北平原和長江中下游平原的各個省份,平均農戶的佔地規模均在5~7畝左右。以這樣少的土地,從事大田種植,收入極為有限。因此,越來越多的農民會放棄種植,他們或者加入合作社,把所有的生產作業交給合作社完成;或者乾脆把土地經營權出租,只收租金,不問農事。結果就是,在這些地區,仍然有很多的農民居住,但是,真正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的人,會大幅度減少。

此外,在平原地區,現在的交通已經非常便利,一方面高等級路網已經相當發達,另一方面,農民自己的出行工具大為改善。據全國農業普查數據,東部平原地區省份的農民,平均擁有小汽車的家庭超過25%,擁有摩托車和電瓶車的比例超過100%。這樣,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到田間的距離遠一些,也不是問題。

建設集中的農村居住樓房小區,主要的好處有:一是節約土地。根據江蘇省睢寧縣的數據,平均每戶可節約出一畝土地;二是農民可享受各種現代化生活的便利,包括衛生設施、暖氣、網絡、各種小區服務設施等。

當然,新的樓房居住小區,也不是唯一選項。這裡只想指出,這樣的做法,以前可能有問題,而現在,對於一些地區來說,已經成為一個很好的選擇。

居住點建設規劃,不僅包括村莊,也包括縣城和鄉鎮政府所在地。要在縣和鄉鎮所在地,預留出一些商品房建設的空間。因為,農村人口向鄉鎮所在地和縣城集中,是大勢所趨。尤其是二代和三代農民工,如果要還鄉,也是傾向於到縣城和鄉鎮所在地買房子,而不是回老家村裡造房子。

考慮到人口向上集中的趨勢,農村建房的戶型面積,也要從嚴控制,要更小一些。現在很多地方農民新建的房子,都是“高、大、空”,很不適用,很是浪費。無論是小區樓房,還是獨棟樓房,都要控制高度。一般說來,樓房高度不宜高於周邊綠化的樹木。即俗語所說,人睡覺地方的高度,不超過鳥睡覺的高度。

農村房屋的建築風格,包括材料、樣式、顏色等,也體現了一種文化。要結合當地的自然條件和文化傳統,形成比較和諧好看的建築風格。要在規劃上做出一些引導和指導。

村鎮居住建設規劃,極為重要,需要高度重視;必須拿出足夠的人力,足夠的經費,足夠的時間,去做;做這件事的,應是縣級或者縣級以上的政府部門。讓鄉鎮甚至村莊自己去做,是做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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