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假陈醋”谈起

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有记者对平遥古城部分售卖老陈醋的商户专门针对游客出售假陈醋的现象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在新京报官微发表了一篇题为《平遥假陈醋调查|2元醋“十年”标卖百元,有醋厂醋缸漂着死苍蝇》的文章,文章中对调查发现的各种以次充好的情况以及当地陈醋经营行业的现状进行了详细地报道。

从“假陈醋”谈起

从文章中可以看到,当地有关部门对于醋行业的这些乱象并非没有作为,比如文章里提到的当地成立了平遥古城醋行业协会,食药监部门也开展了陈醋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但是从记者十一长假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这些措施的收效并不是太理想。

从“假陈醋”谈起

当地虽然成立了醋行业协会,但是在记者调查过程中,有受访的醋商表示“近二百家的醋商,加入到协会自律的只有五十家左右”,一方面说明行业协会还没有有效地发挥预期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完善行业协会相关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只是一个由行业从业者组成的自我管理组织,并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职权,不能代替行政监管部门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要对行业内某些商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治理,仍然需要相关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及作用。

从“假陈醋”谈起

经营销售陈醋虽然只是一个很小的行业,但是其中的乱象还真不是某一个行政部门就能治理得了的,报道中提到的记者在调查时发现的陈醋以次充好、价格畸高、食品卫生以及专门针对游客出售伪劣陈醋的现象,涉及到了诸如市场监管、食品卫生、旅游市场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一方面,对于涉及多部门监管的问题,需要着眼于全局,统一谋划联合行动,才能有效打击并根治存在的乱象;另一方面,需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能搞运动式监管,松一阵紧一阵,给违法违规醋商反复的时间。同时,在旅游高峰期的重点时段,也要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

由于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陈醋有巨大利润,必然会有人在这上面动歪脑筋,仅靠商家自律,难以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还需要行政部门长期不懈的监管,才能有效的根除此类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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