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通報6起侵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南陽:通報6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2018-10-15 07:39 來源: 河南省紀委監察委網站

1.淅川縣香花鎮吳田村村委會原副主任張玉瑞侵佔群眾徵地款等問題。2012年12月,張玉瑞在任香花鎮吳田村村委會副主任期間,在經手發放本村丹江大道復建徵地款過程中,實際發放群眾徵地款14191元,侵佔16109元用於其個人開支。2018年6月,張玉瑞在未徵得香花鎮政府、吳田村村委會和群眾同意,也沒有繳納承包費的情況下,擅自佔用本村高崗組78畝庫區消落地種植玉米等農作物。2018年7月,張玉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內鄉縣岞曲鎮孫崗村黨支部副書記、村會計路三多侵佔菸葉生產費問題。2016年,岞曲鎮孫崗村“兩委”為提高該村菸農種植菸葉積極性,決定將該村55畝煙地旋耕、煙田起壟等費用從村經費中支出。2017年2月28日,路三多將實際支付的菸葉生產費用8000元以及虛開的4560元發票,共計12560元以“菸葉生產支出”入村賬報銷,後將該4560元用於個人日常開支。2018年8月,路三多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3.方城縣趙河鎮王崗村黨支部委員、村委委員、村文書於繼先在辦理農村低保過程中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09年,於繼先在協助趙河鎮政府從事低保工作過程中,為趙河鎮王崗村群眾周某某辦理了低保。2015年至2016年,王崗村按照方城縣民政局的要求將周某某的低保予以調減。被調減後,於繼先應周某某要求按照程序重新為其申報了低保。以上兩次辦理低保手續過程中,於繼先先後收受周某某禮品禮金共計1000元。2018年8月,於繼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退賠。

4.鄧州市構林鎮趙崗村黨支部書記姚小國、村委委員、文書朱英鵬在低保戶或貧困戶認定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姚小國、朱英鵬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深入不細緻,導致該村村民陳某某一家符合低保戶或貧困戶的條件而未能及時列入低保(貧困)範圍,未能及時享受相關待遇。2018年8月,姚小國、朱英鵬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桐柏縣黃崗鎮大石橋村黨支部委員、村委委員張婭侵吞貧困戶到戶增收資金問題。2017年11月,張婭在任黃崗鎮大石橋村婦聯主任、村黨支部委員期間,受鎮政府委託負責該村貧困戶到戶增收項目期間,為該村貧困戶陳某某辦理了一張銀行借記卡,擅自保管。2017年11月,鎮財政所把5000元到戶增收資金存入該卡後,張婭從銀行取出該款,將此借記卡和其中的2000元現金交給陳某某,餘下的3000元據為己有。2018年6月,桐柏縣紀委對其立案審查時,張婭把3000元退還給陳某某。2018年6月29日,張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臥龍區青華鎮民金營村村主任金玉田違規為自己辦理低保問題。2013年6月,金玉田在擔任臥龍區青華鎮民金營村黨支部副書記兼會計期間,在不符合辦理低保條件的情況下,利用假材料為自己辦理了低保,從2013年第四季度起享受低保至2016年第二季度,期間共享受低保資金3707元。2018年7月,金玉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南陽市紀委監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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