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恆逸石化”)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通知於2018年10月11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公司全體董事,並於2018年10月15日以現場加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

會議由董事長方賢水先生主持,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充分討論,以記名投票方式逐項表決,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全文及正文》

審議通過《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詳見2018年10月16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編號:2018-161)。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通過《關於制定的議案》

為有效開展精準扶貧工作,加強上市公司作為主體的社會擔當,切實履行公司的社會責任,加強公司對外捐贈事項的管理,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制定了《對外捐贈管理制度》。

公司獨立董事針對上述事宜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10月16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獨立董事關於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所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以及《對外捐贈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3、審議通過《關於審議公司2018年度預計對外捐贈額度的議案》

為更好地落實公司對外捐贈事宜,特提請董事會同意公司2018年度對外捐贈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人民幣(累計發生額),公司於2018年度可以在不超過上述額度範圍內,按照《對外捐贈管理制度》允許的範圍捐贈財產,並授權公司董事長具體實施,授權期限為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下一次公司年度董事會召開之日止。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4、審議通過《關於取消中發行股份價格調整方案的議案》

公司擬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向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逸集團”)購買其持有的嘉興逸鵬化纖有限公司100%股權及太倉逸楓化纖有限公司100%股權,向富麗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麗達集團”)和興惠化纖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惠化纖”)購買其持有的浙江雙兔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計100%股權,同時公司擬向不超過10名符合條件的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30億元,募集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本次交易中擬購買資產交易價格的100%且最終發行的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20%。上述相關議案已經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為切實保障現有股東利益,經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擬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關於“發行股份價格調整方案”的內容,取消交易價格向下調整機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2.1條,方賢水先生、邱奕博先生、樓翔先生、倪德鋒先生作為關聯董事,對本議案進行迴避表決。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5、《關於簽訂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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