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恆逸石化”)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知於2019年1月7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公司全體董事,並於2019年1月11日以現場加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

會議由董事長方賢水先生主持,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充分討論,以記名投票方式逐項表決,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於開立募集資金專戶的議案》

中國證監會出具《關於核准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1937號),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300,000萬元。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經董事會批准設立的專項賬戶(簡稱“募集資金專戶”)集中管理。據此,公司擬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蕭山支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開立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子公司嘉興逸鵬化纖有限公司擬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寧支行開立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子公司太倉逸楓化纖有限公司擬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倉沙溪支行開立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及子公司將在募集資金到賬後與上述銀行及公司獨立財務顧問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辦理募集資金專戶開立的相關事宜以及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等必要的法律文件。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聘任毛應女士(簡歷附後)擔任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任期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為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2019-003)。

公司獨立董事對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簡歷:

毛應,中國國籍,女,1981年2月出生,南京大學金融學專業,高級經濟師。曾任職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兼恆逸實業(文萊)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擬任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

截至本公告日,毛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除此之外,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登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網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詢核實,毛應女士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是失信責任主體或失信懲戒對象。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 3.2.3條所規定的情形。

證券代碼:000703 證券簡稱:恆逸石化 公告編號:2019-003

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近日收到公司財務總監朱菊珍女士提交的書面卸任申請,朱菊珍女士因個人原因申請卸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朱菊珍女士的卸任申請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朱菊珍女士卸任公司財務總監後,仍在公司從事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朱菊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7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6%。公司董事會對朱菊珍女士在擔任公司財務總監期間,對公司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2019年1月11日,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同意朱菊珍女士的卸任申請,並同意聘任毛應女士(簡歷附後)擔任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任期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為止。

獨立董事對上述聘任高級管理人員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聘任毛應女士為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的相關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毛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禁止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經審閱董事會提供的毛應女士的個人簡歷等相關資料,我們認為其教育背景、任職經歷、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符合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的任職條件和履職能力。我們一致同意聘任毛應女士為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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