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歲的老人
本該子孫繞膝 安享晚年
但是家住阜南縣的楊敬蘭老人
卻將自己的大兒子告上了法庭
一位是母親,一位是兒子,如此親密的二人,為什麼會在法庭上冷面相見呢?
楊敬蘭家住阜南縣,育有兩兒兩女,如今已經80多歲的她患有嚴重的帕金森症,手腳抖得很厲害。
俗話說養兒防老,可楊敬蘭卻無家可歸,全部的財產都被大兒子套路走了…
兒啊!你讓娘住哪啊
18年前,楊敬蘭用自己一輩子的積蓄在阜南縣環南路15號蓋了一棟300多平方的小樓,一樓是門面租給別人做生意,二樓則留給自己和大兒子居住。
老人年紀漸大,為了不給孩子增加負擔,2000年,楊敬蘭與子女們簽訂了一份協議。協議里約定房產歸楊敬蘭所有,房屋所收租金全部作為老人的生活費以及看病、治病的費用。
協議簽訂後,楊敬蘭老人以為晚年生活從此有了保障。可萬萬沒想到,大兒子完全不按協議做事,租賃的租金一分不給楊敬蘭,還私自領走了她每月2300元的社保錢。
令楊敬蘭老人更加寒心的是,大兒子竟變著法把她攆出了家門…
楊敬蘭體弱多病,有段時間,大女兒帶著她到南京、北京、合肥等地看病。看完病回家,楊敬蘭卻進不去家門。原來楊敬蘭離家的這段時間,大兒子把鎖換了,無奈之下老人住到了大女兒家。
以後的一段時間裡,由大女兒、二女兒、小兒子輪流照顧楊敬蘭老人,可這並不是長久之計,自己的房子總要回去住啊!
在老人與兒女簽訂的協議中曾明確約定,房子生前用來給楊敬蘭老人養老,去世後房產則由大兒子和二兒子平分。可現在老人還活著,為什麼連家門都進不去了呢?
一聲不吭 房子易主了
去年年初,阜南縣進行拆遷改造,楊敬蘭的房子剛好在拆遷範圍之內,在拆遷協議簽訂之前,大兒子張春輝拿著一份房屋徵收價格分戶報告單找到了楊敬蘭。
據楊敬蘭的大女婿介紹,這份房屋徵收價格分戶報告單上的日期是2017年5月13號,戶主是楊敬蘭,房屋評估價格為937720元。
看到這份評估單後,為了兄弟姐妹的團結,楊敬蘭和兩個兒子又於2017年5月28日簽訂了一份協議書。
協議約定房屋徵收評估價格為937720元,全部屬於大兒子張春輝所有,該房屋拆遷置換的房屋交由大兒子張春輝全權處理。
而張春輝則需要一次性支付給母親楊敬蘭10萬元用於養老,並由弟弟張迎輝全權負責養老。
其中第四條約定,如果上述房產拆遷賠償超過937720元的部分,則超出的部分由兩兄弟平分。
可是在拆遷後期,楊敬蘭發現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拆遷安置協議上被徵收人一欄寫的是大兒媳婦的名字,房子為啥突然易主了啊!
對於這件事,大兒子張春輝表示置換的房子是由他全權處理,並且聲稱母親的房子原本就是由他出錢建設,木工瓦工出具的還有證明,所以張春輝認為這房子拆遷安置本身就應該歸自己所有。
當記者說起母親對他的指責,大兒子張春輝的話令人非常意外。張春輝說道:“我認為她現在不太正常,她說的話是肯定是人教的,是被其他兄弟姐妹控制起來了。”
拆遷安置協議為何不是楊敬蘭的名字呢?
據當時負責拆遷安置工作的阜南縣鹿城鎮淮河社區主任冷大洋表示,張春輝將房產委託給了家屬,家屬又把房產寫到了她女兒名下。
同時冷大洋還告訴了記者一個驚人的消息,楊敬蘭老人房屋的最終評估價格並不是90多萬而是180多萬!
兒啊!你竟連親孃都套路
實際拆遷補償180多萬,按照之前的協議,這高於937720元的部分應該由楊敬蘭的兩個兒子平分。
可這多餘的錢,二兒子張迎輝一分也沒有得到,得知這一消息,二兒子便趕來阜南找張春輝。
結果張春輝卻說,拆遷補償他選擇要房子並沒有要錢,如果全額要錢,他會履行當初的協議,可如今他要的是房子,也許以後房子蓋好了,房價就掉了,萬一掉到500元一平,那他還虧了。
律師劉德禮:在楊敬蘭與兒子簽訂的協議上,並沒有明確要求房產補償到他兒子張春輝名下,只是委託他全權辦理拆遷工作,在辦理的過程中就把房產過戶到了自己的名下,不僅侵害了楊敬蘭的權力,也侵害了他弟弟妹妹認為自己應該得到的一些權利。
今年初,楊敬蘭將阜南縣房管局、鹿城鎮人民政府、還有屬於被告第三人地位的大兒子張春輝告上了法院。
最終法院認定阜南縣房地產管理局和鹿城鎮人民政府以徐某張某為被徵收人並與二人簽訂徵補協議,認定事實不請,主要證據不足,依法予以撤銷。
楊敬蘭提供的資料可以證明房屋是她私人財產,而她的兒子和兒媳婦在沒有經過楊敬蘭同意和書委託的情況下,私自把房產補償到個人名下,是錯誤的,阜南縣人民法院也支持了楊敬蘭的請求。
而在提供的材料裡,又出現一件令人疑惑的事……
在被告提供的材料中,楊敬蘭的家人發現了一份特殊的材料:一份房屋徵收價格分戶報告單,上面蓋著公章,評估日期是2017年5月13號,被徵收人為徐某(大兒子張春輝的妻子)。
這份評估報告與張春輝當初提供的那份評估報告屬於同一天,而不同的是張春輝提供的評估報告沒有加蓋公章,被徵收人是母親楊敬蘭。
兩張評估報告,一張是90多萬,一張是190多萬,據拆遷辦出具的原稿來看,張春輝拿的那份沒有帶公章,但是房屋的主人一欄寫的是楊敬蘭。
楊敬蘭的大女婿認為張春輝在當初簽訂協議的時候就有意弄虛作假,而且由於評估報告出具在前,張春輝和母親楊敬蘭簽訂的協議在後,所以評估報告上不應該出現徐某的名字。
準建證不是張春輝的,土地使用證也不是他的,那房子怎麼會輕易更名了呢?
對此,徵收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與鎮政府人員沒有任何關係,不瞭解具體情況,並表示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答覆。
令記者遺憾的是,對於同一個拆遷房屋,出現了兩份不同的拆遷評估報告,並沒有單位願意給出解釋。
律師劉德禮:從政府提供的房屋徵收的評估報告單上,被徵收人是徐某(張春輝的妻子),達成協議的時間是2017年5月28號,張春輝委託妻子徐某是在2017年6月15號,那麼在2017年5月13號被徵收人這一欄就寫上了徐某,顯然這個鹿城鎮政府在徵收過程中存在審核不嚴、把關不嚴的問題。
如今楊敬蘭的老房子已經被拆掉
新的樓房正拔地而起
老人最擔心的
還是自己的晚年生活如何度過
二兒子張迎輝表示會全力幫助母親要錢,要過來後會在阜南給母親買套房讓她安度晚年,要來的錢也都會花在母親身上,將會盡全力照顧母親。
180萬用十萬塊錢了事
作為子女
將孝道置於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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