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检察院借力“外脑” 压实公益诉讼监督成果

为进一步压实公益诉讼监督成果,同江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借用“外脑”助力监督办案。2018年9月14日,该院邀请佳市院检察业务专家、佳市渔政行业和律师等相关专家,召开了公益诉讼研讨会议,就如何合力保护渔业生态平衡和水域资源环境,诚挚征询专家意见,寻求专业支持。

同江市检察院借力“外脑” 压实公益诉讼监督成果

同江市位于松花江和黑龙江交汇处,渔业资源十分丰富,尤其境内松花江下游水域常年禁渔区,是鱼类产卵繁殖和越冬栖息及洄游通道,具有极高的生态价值、科研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经济价值。2018年,该院依法监督行政职能部门未完全履行禁渔区渔业资源监管职责一案时发现,禁渔区违法捕捞行为的背后,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涉及渔民管理、船只停靠、滩地治理、河道违建等多方面行政法律法规,为此,专门邀请渔政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检察业务专家会诊把脉。

围绕“检察机关如何与行政执法机关形成合力,实现双赢”和“治理禁渔区老牛圈、新开流两处打渔滩点法律依据及程序,以及如何避免在检察监督中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等议题,专家团成员分别从不同角度给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提供了其他地方政府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可借鉴性较高,极大地开阔了监督视野,提升了法律思维和认知。

通过借用“外脑”智慧,该院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坚持小切口,大作为,以渔业资源保护为切入点,积极谋划为期三年的“保护两江”行动。对同江市境内的黑龙江和松花江流域的水质、河道和保护区的生态资源保护,逐步实现常态化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有效促进提升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和水平,促进绿色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形成,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管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效果,全力压实监督成果,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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