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事業單位鐵飯碗被打破,事業單位還會吸引人麼?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在全國正式實施。這意味著,事業單位改革的靴子,終於落了下來;也意味著,3000多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鐵飯碗”,被全面打破。

經由條例發生最大的轉變,是把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的關聯,定義為“合同關係”。終身制打破,從此端著的不再是“鐵飯碗”,靜態安穩的人生將被競爭的浪潮所席捲,特權福利構築的後花園或將不復存在。

實際上,體制框架的存在,無論是裡面的人,還是外面的人,事業單位改革腳步的落地,或都是一種解脫。體制化了的事業單位,呈現出來的種種弊端,不僅僅是公平正義實現的阻礙,同樣也成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圍城。阻礙被打破,圍城被推倒,外界期待的公平和內部想象的活力,或得以釋放。

從此,事業單位不再是寄生者可以委以終身的世外桃源: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怕要失業了;考核不合格,怕要丟飯碗了……更不用說上班嗑瓜子、鬥地主了。“大鍋飯”的環境不再,終身制不再,沒有能力,不夠努力,或都將面臨下崗的危機。

當然,“鐵飯碗”碎了,並不意味著事業單位改革就已經完成了。改革留下的諸多碎片,如果處理不好,依然很容易成為社會公平行進道路上紮腳的東西。畢竟,事業單位改革,對於曾經的體制中人而言,既很新鮮,也有留戀。條例反照的情景,畢竟是離開了現實的美麗想象。

首先要收拾的碎片,當然是特權依賴。體制內呆習慣了,突然面對競爭,想必短期內難以適應。這種不適應,會不會成為改革繼續深化的阻力呢?競爭的秩序會不會被潛規則所操控呢?用人機制能否打破靠資歷關係的思維僵局呢?特權思維不除,體制陰影不滅,則改革維艱。事實上,合同制從2002年就開始推行了,但事業單位的面貌依舊。

其次是社會保障的殘片如何收拾。據說條例實施後,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開始參加社會保險(放心保)。但正如專家指出的那樣,這只是原則規定,實施細則並不具體。就拿養老金並軌來說吧,怎麼並?錢從哪裡來?是個問題,也是改革需要破解的最大難題。還有就是薪資待遇,儘管早有“漲薪”的風聲,但如何確定和發放,還是個問題。特權福利消失了,合法權益如何保障,不能成為改革留下的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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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事業單位鐵飯碗被打破,事業單位還會吸引人麼?


公共基礎常識考試:中國古代重要的賦稅制度改革

稅收是一個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賦稅制度對於一個國家而言尤其重要,這關乎國家的經濟發展。對於事業單位考試而言,也會經常考到跟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相關的題目,那究竟中國古代有哪些重要的賦稅制度呢?

一.井田制

西周時期,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形成了一塊塊的像“井”字一樣的方塊,因此稱做“井田”,因此形成的制度叫井田制。中間為公田,一般是土地肥沃、收成好的土地。周邊為私田,一般會比公田差。公田歸周天子所有,但私田也需要繳納很重的貢賦,因此這種稅制可以算的上是苛捐雜稅,以至於在後來的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紛紛改革,比如魯國的“初稅畝”、秦國商鞅變法的“廢井田、開阡陌”。

二.編戶制度

漢朝時期,國家把農民編成戶籍,作為徵收賦稅徭役的根據。賦稅主要向農民收取,農民的賦稅有四項:一是田租,也就是土地稅;二是算賦和口賦(人頭稅),大人收算賦,小孩受口賦,相對低一點;三是徭役;四是兵役。漢初統治者吸取秦亡教訓,輕徭薄賦,但是漢朝田租輕而人頭稅重。漢高祖實行十五稅一,文帝時實行三十稅一,也才有了比較清明的文景之治,東漢光武帝把田租恢復到三十稅一,有了光武中興。

三.租調製

魏晉南北朝時期,在人口流散,貨幣幾近廢棄的情況下,以均田制為基礎,實行了租調製。均田制就是把土地以幾乎平均的形式分配給農民。所以這時的賦稅不以田畝收稅,而是按人頭收稅。租調製,租,就是收田租,調就是收絹和綿的稅,因為這時都是男耕女織。

四.租庸調製

隋唐時期,為了不違農時,在之前租調製的基礎上加了一個“庸”,變成了租庸調製。可以想象,在農忙季節,正是需要壯丁種田或收穫的時候,如果這時候很多壯丁都不得已去參軍而無法去耕作,這是很影響生產的,尤其是在以前重農抑商的情況下。因此加了各“庸”,也就是在農忙時節,可以以絹帛來代替徭役,只要交一定的絹和帛,就可以不服兵役。這種制度在當時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

五.兩稅法

之前的租庸調製確實很有效,但到了唐朝中後期,發生了一件大事——安史之亂,在這之後,很多大地主大量兼併土地,導致均田制被破壞,這樣的話,以均田制為基礎的租庸調製也就沒法繼續實行下去了,改成了兩稅法,每年分夏、秋兩次徵收,故稱“兩稅”, 兩稅法變租庸調以人丁為徵收賦稅標準的原則為以財產、主要是土地為徵收標準的原則,是中國古代稅制上的一次重大變革。兩稅法實行初期,統一了紊亂的稅制,擴大了賦稅的承擔面,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人民的負擔。

六.一條鞭法

明中葉以後,由於賦稅沉重,百姓逃亡嚴重,原有的賦稅制度日漸失效,嚴重影響財政收入。為此,自嘉靖十年起,推行張居正的“一條鞭法”的賦役改革,將各種名目的徭役、賦稅併為一體,將役歸於地,計畝徵收;把力役改為僱役,由政府僱人代役。一條鞭法是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以貨幣稅代替實物稅,結束了歷代以來以鎮守實物為主的國家稅收方式,廢除了古老的直接役使農民人身自由的賦役制度,使人身依附關係有所鬆弛;以資產計稅為主代替原來以人頭為主的稅收制度,有利於稅賦的合理分擔。

七.攤丁入畝

清朝,隨著土地兼併的進一步發展,沒有田地的農民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繼續按人口收稅,貧苦農民就會無力承受,會造成很多人外逃的現象。於是到雍正年間,又在這一基礎上進行重大改革,實行“攤丁入畝”。攤丁入畝又稱地丁合一,是清朝在一條鞭法的基礎上實行的一次重大賦稅制度的改革。這次改革使稅負與財產和負擔能力掛鉤,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賦役不均的情況,同時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束縛更加削弱了。

例題

下列關於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的說法,錯誤的是哪一項()。

A.春秋戰國時期,著名的賦稅制度改革如“初稅畝”:不論公田私田,一律按畝徵稅。

B.北魏實行均田制:將土地分給人民,農民要向國家交租(糧食)和調(布帛)以納稅。

C.唐德宗時開始實行兩稅法:從按人丁課稅轉到按財產課稅,即每戶按資產交納戶稅,按田畝交納地稅。

D.宋朝王安石變法:一條鞭法,將各種名目的徭役、賦稅併為一體,將役歸於地,計畝徵收;把力役改為僱役,由政府僱人代役。

【答案】D。解析:一條鞭法,是明代張居正推行,將各種名目的徭役、賦稅併為一體,將役歸於地,計畝徵收;把力役改為僱役,由政府僱人代役。故本題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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