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百万现金,渣土清运队长到巡察组“自首”

“渣土清运队的队长郑某出事了,听说他这周六上午提着100余万现金到单位的财务处交钱去了……”正值石景山区委第三巡察组到环卫中心巡察期间,这则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引起强烈反响。

这一起看似意料之外,实则情理之中的“自首”,离不开区委第三巡察组每一名工作人员的专业敬业和“白加黑”“5+2”的辛苦付出。

2017年11月1日,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正式进驻环卫中心。组长凭借参加市委巡视的丰富经验,带领全组干部对环卫中心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基层各队情况进行认真研究,通过翻阅大量文件、资料、档案,对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归纳、逐一解剖,最终确定将巡察延伸至问题比较多的基层单位——渣土清运队。

在渣土清运队,巡察组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集体座谈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将相关账目一遍遍“过筛”,与全体干部职工一次次“深谈”。在掌握一些问题线索后,本着对干部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一天内连续与郑某进行4次谈话。

谈话后的第二天上午,在巡察组还未进一步采取措施时,郑某主动到环卫中心上交100余万元赃款。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立即将其留置并立案审查。日前,郑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在‘自首’时跟我们说,觉得自己手里那些不该拿的钱就像烫手山芋,看到巡察公告后,更是夜不能寐。郑某一案,彰显了巡察的强大震慑作用,更在全区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只能越来越严、必须越来越严的信号。”区委巡察办主任介绍。

瞄准靶心: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

石景山区委坚持瞄准靶心,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全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巡察力度。为督促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执行中央、市委、区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铺张浪费、吃拿卡要、公款消费、公车私用,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等问题作为巡察内容,巡察机构注重加强与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的沟通,了解被巡察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参加区纪委区监委监督工作会商会,了解信访情况分析、监督工作重点任务和发现的问题等,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年来,石景山区委先后巡察22家单位,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等常规方式的基础上,还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深入群众走访调研等积极主动作为,深挖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随着巡察不断深入,“利剑”作用更加彰显,通过倒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形成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头雁效应”,有效助推全区党员干部作风提升。

铸造“利剑”:用铁的纪律打造巡察铁军

“通过参加巡察,我不仅提升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提升了综合素质和明辨是非能力。从事巡察工作,必须做到不讲人情面子,坚决摆脱关系掣肘,自觉维护巡察执纪严肃性。巡察是提升我们综合素质的有效平台,听说新一轮巡察马上启动,我十分期待能够再次参加!”近日,一名曾参加过巡察的干部主动向区委巡察办提出申请参加新一轮巡察。

随着巡察工作定位越来越精准、开展越来越深入,要对被巡察单位的会议纪要、工程项目资料、发票、记账本、购物清单等逐一筛查,往往聚焦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可以说哪里有情况,巡察就要开展到哪里。这就对巡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正人先正已,打铁必须自身硬。当巡察干部打着“手电筒”照别人的同时,对方也正用“聚光灯”审视着巡察干部。每一次巡察,区委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石景山区委始终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坚持高标准、严把关,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先后建立党务、纪检、组工、财务、审计等领域在内的人才库,建立巡察干部纪实档案,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巡察组的各位成员来自不同部门,之前也没有接触过巡察工作,在短时间内要迅速地进入角色,开展好工作,一定要下大力气学深悟透巡视巡察相关理论与工作实践,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政治体检’定位。巡察组到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要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就更不能说外行话,要全面了解单位的核心业务等情况,要正确认识和充分运用‘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更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在巡察实践中,巡察组要把牢政治方向、严肃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要尽职尽责、敢于作为、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才能完成好区委赋予的神圣职责。”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在第一次组务会上说。

为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石景山区委坚持“以干代训”的同时,加强教育培训,围绕如何开展监督、财务账目查阅、干部选拔任用、招投标等工作重点进行培训,让巡察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丰富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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