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桐柏縣人民政府辦公會議紀要(桐政紀字[2018]63號)有關精神,擬對派遣到我縣尚未就業的九八級中師畢業生採取“政府購買服務崗”的形式選聘到鄉鎮小學任教。現將選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 選聘原則
貫徹“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選聘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選聘質量。
二、 選聘範圍
面向派遣到我縣尚未就業的九八級中師畢業生公開選聘。
三、 選聘崗位
本次政府購買服務崗所選聘人員全部安置在城關、城郊、產業聚集區以外的缺編鄉鎮小學任教。
四、 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派遣到我縣的九八級中師畢業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學歷及資格條件
目前尚未就業並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桐柏縣98級中師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已被招聘為桐柏縣在編教師的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選聘程序與辦法
公開選聘工作分為發佈選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教育教學能力考察(試講)、體檢、政審、公示與簽訂聘用協議幾個步驟進行。
(一)發佈公告
通過桐柏網、桐柏教育網、桐柏人社局網等網站發佈公告,向社會公佈選聘條件及辦法。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須遞交個人申請一份,同時提交畢業證、派遣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材料。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地點:桐柏縣教育局人事股。諮詢電話:68216919
(三)教育教學能力考察(試講)
教育教學能力考察採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教育心理學有關知識以及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內容。試講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低於60分者為不合格。教育教學能力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政審
教育教學能力考察合格者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政審主要是對考生的政治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同時對考生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公示與聘用
對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察(試講)、體檢、政審的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對象,按照試講成績高低順序選擇到城區外的缺編鄉鎮小學任教。確定崗位後辦理有關手續,簽訂聘用協議。待遇參照新招錄中專畢業生執行,統一繳納“五險一金”。工作滿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續聘,聘用合同一年一簽;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參加教育教學能力考察(試講)、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六、 有關要求
為維護公開選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由縣監察委派出專門人員監督每一個步驟和環節,確保整個選聘過程公開、公正。
此項工作在桐柏縣九八級中師畢業生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下,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組織,規範運作,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桐柏縣九八級中師畢業生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並負責解釋。
桐柏縣九八級中師畢業生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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