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懂法守法成为新常态

龙哥已不在江湖,江湖还有他的传说。27日晚,江苏昆山,宝马男刘海龙驾车与一电动车产生纠纷,他持刀砍人,没想刀落地上,自己反被人杀死。事件瞬间刷屏,引发舆论大潮。

作为死者,刘海龙并未得到大家的关心和同情,相反惹得一片众怒。在群众眼里,他纹着凶兽、戴着粗链、藏着刀具……一幅黑、恶、狂、暴的样子,就不是个善类。短短两天,刘海龙数次犯罪的“黑历史”被公之于众,就连那唯一的“光鲜”——见义勇为奖,也被打了大大的问号。未等法院判决,舆论已一边倒地给刘某贴上“死有余辜”的标签,案件的另一方骑车男于某则是“为民除害”。

嫉恶如仇是人心向善最朴实的表现,群众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刘某究竟犯有多少罪、犯有多大的罪,还得以违法事实作依据,由司法部门来调查认定,而不是群众看看他的模样,因为符合公安“打黑除恶”群体特征,就可以给个结论。退一万步讲,就算刘某罪大恶极,依法当诛,也不该由于某挥刀执行。

记者发现,群众观点具有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凭着个人感情的自由主义和想当然的主观主义轻而易举下结论。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盲目发声的人群还在不断扩大,不自觉地制造着舆论热点。公众当然有就一社会事件发表评论的自由和权利,但捕风捉影、妄加揣测肯定不行。

法律是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违法者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制裁。刘某究竟犯了什么罪,于某到底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法律自有公断,理当也不该受到其他任何因素的干扰。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静下心来学学法,真正建立对法律法规的忠诚和信仰,养成一种从法律角度、用法律眼光看问题、想事情的思维习惯。做到了这一点,你就再也不会轻易发声,再也不会感情用事。

让懂法守法成为一种新常态,人人都依法行事,社会文明就是一个大的跨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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