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为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面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点评:

十八大以来,财政部积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中央财政已经初步构建起以项目支出为主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部分地方也结合实际做出有益探索,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

在此基础上,《意见》聚焦解决现行预算绩效管理中依然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不足、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等等,部署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

一方面,争取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各个环节;全覆盖是指各级政府要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投融资活动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另一方面,健全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明确责任约束和激励约束,可以及时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纠正政策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从而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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