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法檢兩長同庭履職 促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達成生態修復協議

襄城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促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达成生态修复协议

襄城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促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达成生态修复协议

9月17日下午,由襄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兩起涉及漢江生態環境保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襄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襄城區人民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院長劉愛瑛擔任審判長審理此案。襄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晶擔任公益訴訟起訴人出庭支持訴訟。

襄城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促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达成生态修复协议

2018年3月19日18時許,張某夥同劉某某在禁漁期擅自駕駛自己的捕魚鐵船,在襄陽漢江海事港口對面河段非法電魚約16公斤。2018年4月10日23時許,饒某利用事先安裝好的電魚工具,駕駛鐵船在襄陽漢江歐廟鎮桃園河段進行非法電擊捕魚約6.5斤。

張某等3人非法捕魚的行為破壞了漢江漁業生態環境,侵犯了社會公共利益。且對破壞的生態環境至今未採取任何修復措施,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

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後,襄城區檢察院迅速啟動公益訴訟程序,並委託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對張某等3人使用非法漁具捕撈,導致生態損失進行評估。經評估,饒某使用電擊捕魚造成成魚總損失量約為12.6千克;張某、劉某使用電擊捕魚造成成魚總損失量約為6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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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張晶檢察長宣讀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要求被告人承擔在電擊捕魚水域生態環境的修復責任,並在襄陽市主流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通過詳實精準的舉證質證、辯論、發表公益訴訟意見,對被告人進行說服教育。被告方當庭認罪、悔罪,深刻認識其行為給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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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被告人在審查起訴階段提交了申請書,表示願意主動承擔漢江生態恢復的全部責任,且到庭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襄城區檢察院當庭與被告人達成生態修復協議,被告人同意按照襄城區檢察院起訴的全部訴訟請求承擔漢江生態環境修復責任,並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同時在《襄陽日報》、《襄陽晚報》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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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法檢“兩長”在庭審後對被告人釋法說理

“公益訴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目的不僅僅是追究被告損害生態環境的民事責任,同時也是對所有非法電捕魚者的一個震懾。” 張晶檢察長在最後陳述時說道,“我們希望通過本案,增進公民的環境守法意識,同時希望有關部門能依法充分履行職責,加強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不斷減少非法捕撈現象,實現人類與自然環境的和諧發展。”

據瞭解,自開展“長江大保護”專項活動以來,襄城檢察院充分發揮監督職能,築牢生態保護網,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行政機關有機聯繫在一起,通過監督、協調、配合,形成了保護公益的強大合力,實現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雙贏多贏共贏。接下來,該院將繼續深入服務生態文明建設,把公益訴訟工作作為“綠色檢察”的重要抓手,守護襄城區的綠水青山、藍天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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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襄城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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