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担保人被司法拘留

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担保人被司法拘留

9月4日晚上,明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刘某进行了司法拘留。

2015年10月,被告鲁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利息5%,并出具借条,刘某作为保证人为此笔债务签字进行担保。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及时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将其诉讼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鲁某偿还原告借款60万元及利息,被告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判决后,被告鲁某东躲西藏“玩失踪”,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鲁某住所地查找其下落未果。9月4日深夜,刘某与朋友在家中聚餐,被该院执行干警发现,并给刘某做释法明理工作,劝其配合执行工作,告知鲁某现地址。刘某态度很强硬:“鲁某欠钱与我无关,我并没有使用钱,你应该去找鲁某不要找我,我不知道鲁某现在在哪里......”。执行干警告知刘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刘某任拒绝配合法院执行,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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