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法院對5案25人涉惡勢力犯罪進行公開宣判

河津法院對5案25人涉惡勢力犯罪進行公開宣判

運城新聞網訊(記者 張君蓉 通訊員 侯建)日前,河津市人民法院對5案25人涉惡勢力犯罪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案件涉及暴力討債、非法拘禁、強迫賣淫、介紹賣淫等惡勢力犯罪。

河津法院對5案25人涉惡勢力犯罪進行公開宣判

圖為審判現場

2014年4月以來,被告人崔某某在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陸續糾集被告人米某某、張某某等人,非法發放高利貸、暴力討債,非法拘禁5次5人。期間,採用讓被害人趴水坑、毆打被害人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歸還債務。法院認為,被告人崔某某等人的行為均構成非法拘禁罪,分別對5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至3年不等的刑罰。

2017年4月以來,被告人閆某某糾集任某、侯某、丁某等六人,為索取高利貸毆打併非法拘禁被害人2次2人。法院認為,被告人閆某某等人的行為均構成非法拘禁罪,分別對6被告人判處管制6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4月以來,被告人曹某某、高某某、趙某某為索要高利貸,肆意毆打被害人並對其進行非法拘禁。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某某等人的行為均構成非法拘禁罪,分別對4被告人判處6個月至1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5月,被告人王某糾集柴某某、袁某某等為討債,以暴力手段毆打併拘禁被害人。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等3人的行為均構成非法拘禁罪,分別對3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11月份以來,被告人王某某、任某某糾集李某等人,採用威脅、拉至黃河灘填埋等手段,強迫申某賣淫、介紹賣淫。期間,被告人李某對申某實施強姦。法院綜合考慮7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危害程度,以及給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等因素,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強迫賣淫罪、介紹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萬5000元。任某某犯強迫賣淫罪、介紹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萬4000元。李某犯強迫賣淫罪、強姦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3000元。其餘4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河津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成員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了案件庭審。 此次公開宣判,展現了河津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的階段性成效,有力震懾了惡勢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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