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连科:我该回到农村去,过老布什一样悠然的日子

编者按:2008年,阎连科花120万在北京丰台购置了一处田园之地,写下了两部散文集和一部长篇小说,然而期冀在中国寻找“瓦尔登湖”的愿望终究破灭,房子被拆后,他不得不回到城里居住。

他被称为中国的马尔克斯,他的写作风格被称为“神实主义”,四年前,他成为继村上春树之后第二位获得卡夫卡奖的亚洲作家,他笔下的时代有时荒诞离奇,却体现一个时代的体温。在中国文学界,他似乎已被封神,但很少人知道他河南人的身份和笔下柔软的一面。

阎连科:我该回到农村去,过老布什一样悠然的日子

阎连科

阎连科 | 文

少年时,洛阳于我,不是一座城市,它是我内心的首都;中年后,北京于我,则不是首都,而是一座庞大无边的城市。

第一次走入洛阳,是在我十二三岁的少年时期。

那时候,终日玩耍在被改作学校的村头庙院,教室的墙壁和房梁上都是描绘的鬼神故事;上学、放学的路上,赤着脚,弹着彩色的玻璃球儿,也在嘴里念念有词地背着毛主席语录和毛主席的惊天诗句,被“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那样的名言所鼓舞,以为会有迟早的一日,自己将拥有天下,拥有属于自己的一隅世界。

所以,也就从来不把乡村的苦累、寂劳放在心上,只是希望能尽快长大,到城里走走,到洛阳看看。


阎连科:我该回到农村去,过老布什一样悠然的日子


我想,既然县城和城市在未来都属于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的我们,我就该早点认识它们,认识那些早晚将属于我的高楼、马路、大街、商场、路灯,还有城市砖墙缝里的野草。

县城,在我家之南,有三十里路,因为哥哥在城里工作,也就寻着机会去了。

见那马路宽阔,可以并排过去两辆汽车,便臆想洛阳的马路,一定可以并排过四辆汽车;见城里的百货大楼共是两层,想洛阳的百货大楼,一定是有四层,且不叫百货大楼,而是名为千货大楼;见城里的姑娘多半白净,大都穿了塑料透孔的凉鞋,且还有人穿了裙子,想洛阳的姑娘,一定是个个白净漂亮,个个都穿了透孔的凉鞋,个个都穿了大红大绿的彩色花裙。

总之,县城比着乡下小街,有着决然的不同。如果村街是一种热闹,县城就一定是一种繁华;村街是广袤乡村的一粒夜星,县城就一定是乡村静夜的一轮明月;村街是乡村的一轮明月,县城就一定是乡村的一轮太阳。


阎连科:我该回到农村去,过老布什一样悠然的日子


那么,城市——我听说最多的洛阳,那块曾经有无数皇帝散步的地方,比起一个县城,它又该如何呢?

不消说,和乡村小街是县城的子孙一样,县城也是城市的子孙。

如果说县城里热闹异常,洛阳那儿一定是繁华无比;如果说县城是照亮乡村的一盏明灯,洛阳一定是县城永不可企及的一颗明珠;如果县城是照亮乡村的一轮太阳,洛阳就一定是照亮整个世界,而且永不坠落、永远发光的早上八九点的永恒日出。

与县城的繁闹永远是乡村繁闹的数倍一样,洛阳的繁华也永远是县城繁华的双倍百倍。

这是一个少年的臆想,也是一个世界的事实。为了明晓自己的判断,便日夜盼着到洛阳去走走看看,以证明自己对世界臆想的正确。


阎连科:我该回到农村去,过老布什一样悠然的日子


也就终于去了。怀着一颗忐忑的心,在十二岁的时候,因为舅舅是名瓦工,在洛阳帮人做建筑,也就终于有机会去了一次洛阳,终于在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搭乘人家拉货的卡车,迎风站立着行驰了一百二十多里,到了历史上曾有许多皇帝散步的地方。

果然,果然地发现,一切都与我的臆想一样,百货大楼是县里双倍的层数,马路的宽阔是县里马路宽阔的双倍。

县城街面上的路灯、灯泡多被少年们的弹弓所击中,而洛阳马路边一街两岸的铁杆路灯,即便灯泡已经烧熄,也都还完整无损地挂在那儿。

还有,县城里确有楼房,也就三幢两栋,立在那儿傲然得不可一世;而洛阳那儿,楼房则多得一片一片、一群一群,因其众多,则都显得谦逊而又自然,和乡村草房因其众多,都显得质朴自然,并无自卑一样。那一群一片的楼房,虽然看我一个乡村少年有些羞涩陌生,但也并不因为我的羞涩陌生,而显示对我的过多高傲。


阎连科:我该回到农村去,过老布什一样悠然的日子


我在洛阳的大街上走来走去,独自从百货大楼转到动物园,又从动物园走回到百货大楼前的一片浩瀚的水泥广场,看景,看物,看人。

我看见城市的楼房那砖墙的裂缝里,都长有乡村田野上的野草;看见动物园里圈养的黄狼,比我家山坡上时常站着朝村里窥望的野狼还要肥胖;看见城里的姑娘,的的确确是每个人都洋洋气气、漂漂亮亮,穿着各色的塑料凉鞋和各样的长裙短裙。

还有,她们每个人从我面前过去,都留下一路一串陈苹果新梨般浓郁的雪花膏香味。


阎连科:我该回到农村去,过老布什一样悠然的日子


我想我就是那个时候有了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美好念想,就像美国的老布什,在七十年代游了中国的壮美三峡,决定回去要竞选总统一样,那次我从洛阳回到家里,就思谋着好好读书,离开农村,逃离土地,到城市里去安排自己的一生。

后来,老布什果然通过竞选,当了他的美国总统,我也果然通过保家卫国的途径,当兵到了部队,一座有楼房、路灯、火车和漂亮姑娘的豫东小城。

现在,老布什已经七十多岁,早就离开了白宫,回到他的田园农场,观望世界,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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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二十周岁当兵,从洛阳搭乘火车,到商丘、到开封、到郑州、到济南、到北京,一路上奔写作、过日子、图声名,终于就到了在城市害怕警察笑着向你敬礼的时候;到了听见警车的笛声,就害怕得要往路边躲去的年龄;到了在北京看不到首都,只看到城市的中年人生。

我想,我大约也该回家去了,回到农村,回到那片偏僻的山坡之下,养只鸡,种片菜,和老布什一样过悠然自乐的日子。


本文选自阎连科散文集

《独自走过的日子都有余温》,2018年9月出版


阎连科,河南嵩县人,中国当代作家。其作品曾获国内外奖20余次,包括两次鲁迅文学奖,一次老舍文学奖。代表作《日光流年》《受活》《日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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