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費太高,業主能不能把物業公司攆走?業主們自己組織人員管理小區,按實收費是否可行?

子建12


如果這個想法為真,提問人所在的小區,實行小區物業自管,筆者可斷言,其出路90%為死路,餘下了10%,適用於有肯出力的能人,業主團結性比較好的小區,這是可遇不可求的,講白了是要靠運氣的。



小區能不能自管,道理上很簡單,法律法規上也是允許的,是小區業主們民主管理的權利,不容侵犯!前提是必須遵從合法的程序來實施

概率上來說,一個小區都有各種總各樣的能人,就物業管理的範圍,也一定會不少經理客服專員、管家與工程維修師傅,保安保潔員那就更多了。

那麼這些物業管理的從業人員會不會,出面參與小區的自管呢?這個就帶有問號了。有能力是一回事兒,有能力的人站出來奉獻,而且幹好是另外一個事。哥哥是個富豪,家財幹萬貫,他未必出錢資助弟弟改善生活,道理就這麼簡單。

悟空問答裡很多業主提到了小區自管,自己首先不是物業管理人員,還盲目的特自信,說什麼咱小區肯定有能人啊,小區自管了,這些能人肯定能做好自管,小區肯定能省下很多費用,肯定!

看到這些說詞,筆者不禁莞爾一笑。兄弟,你太樂觀了。這些物業管理的能人憑什麼主動站出來給小區幹活?

犧牲了大量的個人時間和精力,最好的可能是大多數業主們給予“好人"、“熱心業主"等等稱讚,也許有一些微薄的津貼或者補助。

他們最大的收穫可能是什麼?業主的冷言冷語,懷疑猜忌。出了事兒的鄰里間責怪。如發生了重大事故,家裡的安寧,還要不要?

在這得與失之間,每一個頭腦正常的業主,很短時間就會衡量清楚。筆者所住的小區一共產生過四屆業委會,每一屆業委會主任副主任都不相同,沒有連任,只有兩名委員,好象出現過連任過一次,筆者問過兩個主任為什麼不再次競選,兩位主任言詞雖然有不同,但是都表示心身俱疲,不可與外人說。


以上是從業委會角度來說的,下面從業主角度說一說。

假如小區兩千戶,每戶年物業費2400元(2百/月),小區年物業費總計480萬,再加上停車收入,約120萬。兩項合計600萬。

作為業主,當中有沒有人擔心業委會的一幫人會尋私舞弊呢?一年有600萬的現金出出進進!在週轉。作為業委會的委員會不會想我這麼辛苦,風裡來雨裡去的,拿了一點回扣吃請很過分的事兒嗎?

問題來了!

作為業主很理直氣壯的責問:所有委員!我們業主相信你們,給以充分的信任選舉出來的,誰知道你們偷偷摸摸的吃拿回扣,那是我們的物業費!憑什麼拿我們的物業費送這個單位送那個單位?你們到底貪了多少?


作為業委會主任、副主任們,滿肚的委屈,我們又沒有直接拿錢,這是與供應商們正常的人情往來,談生意很多不是在酒桌上談的嗎?中國的吃請文化不都是這樣嗎?拿兩條香菸很過分嗎?與各種社會關係打交道公關,不請客送禮多事辦不下來,我每天風裡來雨裡去,付出的辛苦你知不知?

這樣猜忌的矛盾一旦公開,十有八九是以業委會委員撂挑子結束,小區的自管也就黃了。


小區的自管成功,而且能夠節約費用。因為委員們個人投入的大量的精力代替物業公司的管理人員而獲得的。講白了就是委員們為廣大業主創造的利潤!

有可笑的業主建議聘用小區的業主作為操作層員工,這個愚蠢的主意!這種基層員工是沒辦法的管理的,他可能動不動就回家躺著,工作間隙抽空做個飯什麼的,藉口上廁所,喝水理由很多。如果你是管理員能夠說什麼?這一類員工還不好隨意開除扣錢!因為他會動不動上業委會主任家去鬧,主任的車也訐莫名其妙會被劃傷,家門鎖眼莫名其妙的被堵上。相信我這種事情不會沒有!

如果做不好委員們的付出補償(精神和物質),自管這個工作就做不長久。尤其是自管是為了降低物業費這個目的風險極大,成功率最低!

現在是市場經濟,要遵從經濟規律,一味的講奉獻,講追求,不是不可以,是很難做到做久!要看所有業主的人品,要看運氣。

所以筆者能斷言小區自管是九死一生。


老包有時不在線


筆者就是業委會副主任,但是,明確告訴你,我是不會願意做小區物業自管的。就像下面的有位答題者都已經給出了“很確定的結論”,“業委會比物業還貪!”。

試想想,我們小區從開始發動籌備組織成立業委會到現在,所有的宣傳和辦公費用都是我和我們主任自己拿的錢出來用的。到現在,我們的業委會一貧如洗,連基本的辦公費用都沒有,所有的資料都是本人的打印機輸出的。

我們在小區的支持率可以說達到80%以上吧。按理說,這個比例是很高的。可是我們也分析過另外的20%,這部分業主一部分是不在小區住的,也有一部分是打著小算盤的,當然還有一部分就是不管你是誰都不會繳費的。

業主就是普通百姓,“三人成虎”這句話在業主中是很容易實現的。只要有那麼幾個樂意搞是非的業主天天說業委會主任貪汙,我敢肯定的說,很多業主會從不信到懷疑,再到堅信。

我們小區新物業進場的時候後,社區街道等和物業勾結業委會有私心的委員,為了更好的動用維修基金,意圖搞亂業委會的公信力。物業編造了業委會主任索要幾十萬的回扣,說的好像還真的一樣。開始沒人信,後來物業發大字報,發公告汙衊。結果,天天看到這個信息,有小部分業主也開始懷疑了討論了有點信了。這些業主就忘了,當時誰在維護業主利益,而且業主才進場三個月,捨得先掏出來幾十萬?除非物業公司開銀行的。後來主任通過打官司起訴物業誹謗,最後物業公司被迫強制執行賠禮道歉並象徵性賠償名譽損失費。

試想想,我們近80%的支持率都不敢選擇自管,又有多少小區業主支持率能超過我們的?我們也想過,可是業主的德性,最終還是讓我們選擇了放棄!畢竟沒吃羊肉還惹了一身騷,還真的沒必要的。

我們到現在沒用過業主一分錢,可是有關筆者寫的很多業委會的帖子,評論下不範有“你敢說你不貪?”的類似言論。這些小眾應該也是自己所在小區業主的一份子吧,就這樣的言行,他在的小區誰敢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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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又有人提出不要物業的問題,理由物業費高,如果物業費低或不少物業費,業主還會找其它理由反對物業,反對有人管理。我原居住的小區,有物業時,找毛病不交費,業委會自管還是不交費,後來一個退休老幹部義務為大家操心,每戶每月幾元錢的保潔人員工資很是不交。最後無人管了,他高興了,這件事,讓我難以理解。這個附近社區還建小區,物業費,停車費,怎麼收都沒意見,原因是誰都怕得罪社區幹部,居民醫療保險,股金分紅,老年補貼,計劃生育,子女上學,當兵政審,......。很多都由社區來決定,每一條都可以決定家庭的興衰。所以社區決定的事,業主基本沒有反對的,為什麼物業公司在小區會有如此多的意見。說白了,物業太軟了,太人性化了,物業滿足不了每個業主的意見,總能找理由不交費。物業費收的多少都是相對的,都是有合同約定,或社區公示的,或是執行市物價局規定的標準,物業不可能在沒有依據的情況下收費。物業費的高低,業主可向業委會反映,也可向社區反映,也可向物價局反映,更可以向市長反映,實在不如意,聯合起來都不交費,物業掙不到錢,自然就撤走了,這難道是業主希望的嗎?如果不希望有物業,為啥要買有物業的小區呢?物業走了,小區亂了這不可能是業主高興的事?多數小區物業撤走後,業主對現狀是不滿意,還希望後緒物業跟進。物業是個個體企業,以贏利為目地,在我們人人追求利益的時代,這也很正常,無論誰都要合理合法的去掙錢,人人都在為別人服務,別人也在時時為你服務,所以相互理解是非常必要的。


手機用戶61700655261


我來回答個別人的擔心,路街清掃垃圾清運歸還市環衛負責,市民交垃圾費。封閉小區保安從市安保聘請,電梯與售後簽約,綠化養護與園林簽約,其它雜物長聘或短請。這些工作交給社區,社區理應承擔完全勝任。維修基金交政府部門管理。此基礎上 ,業委會也能夠發揮應有做應。


餘與吾


能提這種問題的人,100%都住的垃圾小區。實際上高檔小區裡面,物業費收3塊錢以上的小區,業主是不可能要求自治的,人家會為了一個月省那一兩百物業費來費這個心思???往往都是那種一個月一百兩百物業費都捨不得交,天天想著佔便宜的人,才會算計把物業趕走了他能省多少錢。。。實際上就算物業公司賺20-30%利潤,你一個月100塊錢物業費,趕走物業公司能省多少??兩三十塊錢而已。。。但是為了這二三十,你還要天天去盯著業委會有沒有黑幕,有沒有貪業主的錢,有沒有減少服務質量,累不累?


木一22979510


物業費就是不合理的收費,為啥說不合理,第一物業費是按照建築面積收費,比方說建築面積100平的房子,公攤面積20平,套內面積80平。物業費是按照100平收費,確只對你20平的公攤面積進行管理。而公攤面積的廣告,停車費都歸物業收入囊中。肯定不合理啥,呼籲早點物業費按照公攤面積收費。物業管理是個很不合理的收費,現在這個矛盾突出顯現。牛氓物業惡意猖獗,應該忽悠社會打擊。


一片天藍666


我就知道你提的問題會有很多人不屑一顧的說你,有些人居高臨下 可能是不差錢或者怎樣 總認為買得起房子就交的起費 即使物業沒服務 我最近就遇到基本和你一樣的問題 我們這的物業公司平時根本見不到人 只有收費的時候會出現 小區的人也沒出息 怕被騷擾就忍氣交錢 然後背後發牢騷 小區晚上漆黑一片連個聲控燈都沒有更別提監控 保安就連保潔也沒有 個掃門前雪 院子裡的草都半人高了 你如果提看合同 他們也不給 只按一米0.65收錢 棄管樓連四級小區都算不上 我就認為該按0.35最低標準交,結果物業的人 每天24小時白天黑夜的都來敲門 往門上貼幾十張紙條 一說要看合同 他就說你算什麼東西還想看合同 還吐口水 用口型罵人 報警也沒用只讓你去投訴 他們管不了 去找物業辦人家也不管 找街道也不管 就是叫天天不靈 叫地地不應 我算看出來了 就算物業要兩塊一平米 你也沒處說理了!







世界級大英雄


我只想知道物業有沒有直管或投訴的地方!我住進小區十幾年了,只知道交物業費,物業除了打掃衛生和找了幾個保安以外啥都不管,家裡電壞了,找物業電工基本找不到人,不是喝喜酒去了就是沒時間!好不容易找到了還管我要了二十塊錢!(所有工具和配件都是本人提供的),家裡招小偷了,把門鎖都撬了,不管不說,想看攝像頭都說我沒權限!下水堵了那就更沒人管了!樓道門鎖壞了還要我們自己湊錢去修,這特媽總共住進來十年,門壞了八年了都沒人管!一年也八百多交著呢!家委會的和物業穿一條褲子!實在太可惡了!


80後胖娃娃


憑此問題用“攆走”兩字,就可判斷此小區的很多業主和題主都是不理智及不明事理的。沒有替代方案的反對者是極不負責任的,也是讓人惡人的。

小區的管理,什麼模式都可以嘗試,但沒有必要用一種敵意的心態去對待另一種模式。說自管兩字很容易,壞事了也不用承擔什麼責任。如果真想為小區做好事,就勇敢主動的佔出來,牽頭組織業主自管就行了,但要拿出具體的可操作性的方案,讓多數人支持。

光說不練不如不說。


銳眼說小區


世界大了什麼人都有,小區大了什麼業主都有。老有一些業主說物業公司是黑社會,的確有些物業公司不具備管理服務的能力和理念,且招的員工也是不三不四之人,但這必竟是極少數,這樣的物業公司也很難發展生存下去。但大多小區都有些不三不四的業主,動轍帶領一些社會上的人或一些無主見的業主到物業辦鬧事,口出狂言老子是社會上的人,收物業費不給,否則就帶領一些就想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經常到物業沒事找事,嚴重擾了物業公司的正常工作,同時也挫傷了物業公司為小區服務管理的極積性,相信每家物業公司都遇到過這樣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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