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工作要求,为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坚决扫除黑恶势力,高青县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现将举报内容、电话公告如下:
举报涉黑涉恶问题: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贸易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 ”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组织雇佣“水军”网上违法犯罪;
1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举报电话:12309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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