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31」到「630」 光伏行業有望迎來政策暖流


從“531”到“630” 光伏行業有望迎來政策暖流


按照“5·31”新政,5月31日併網的分佈式光伏項目可獲得國家補貼,之後併網的沒有。記者8日從內部渠道獲悉,這項政策可能有所鬆動,國家有關部門考慮以6月30日為界限,給予光伏新政一個月的緩衝期。相關政策有望近期發佈。

今年5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即823號文,業內稱之為“5·31”新政。新政“殺手鐧”在於控規模、降補貼。

在規模方面,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分佈式光伏項目指標額度控制在1000萬千瓦左右規模,並明確各地5月31日(含)前併網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範圍。

在電價方面,“5·31”新政指出,自發文之日起,新投運的、採用“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模式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即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2元(含稅)。

此前我國光伏電價補貼調整通常以6月30日為界,“6·30”搶裝潮已成為近年來行業普遍現象。今年5月31日到6月30日之間的這一個月補貼政策如何核算,此前一直未明確。

坦白說,“5·31”新政過後,光伏行業一夜入冬。不過,一直以來,政策制定部門也在密切觀察市場走向、傾聽行業心聲。

10月8日下午,國慶節後首個工作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在北京組織了一場光伏發電價格政策座談會,進一步研究完善光伏發電相關價格政策。國電投、華能、華電、三峽新能源、晶科、協鑫、隆基、天合、山東大海新能源等十多家業內代表企業參加了此次會議,反映了相關情況。

內部人士透露,本次會議目的在於瞭解光伏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成本和盈利情況,以及對下一步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的意見建議。

記者瞭解到,多家與會企業一致希望獲得更多電站建設指標;同時,也希望前期拖欠的補貼早日發放到位。

“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沒有指標,含補貼的分佈式項目也被控制規模。會上企業呼籲2019年能夠給予更多光伏建設指標。”一位與會者稱,對於企業而言,降電價眼下並不是最大的硬傷,企業希望電站建設指標不要收得太緊,要不然就沒活兒可幹了。

在補貼方面,近日多家企業宣佈已經收到了第七批光伏補貼。業內呼籲國家儘快推動第八批補貼目錄申報工作。(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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