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回家時發現家中有賊,用鑰匙把門反鎖後,賊被迫跳樓身亡,房主要負責嗎?

力拔山兮氣蓋世m


這又是一例現實中真的可能會發生的假設案例,如果真如題所述,房主回家時發現家長有賊,及時用鑰匙反鎖房門,賊被迫跳樓身亡,那麼房主要負責嗎?



回答是肯定的:“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倒是房主應該向小偷的財產繼承人對遭受財產損失提出要求賠償,甚至因為房屋跳出人摔死導致房主居住產生恐懼等心理傷害,所以應向小偷財產繼承者索要精神損失費。

至於為什麼不對小偷承擔任何責任,我們從下面幾點進行分析:

第一,小偷的整個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他的非法過程中導致的任何意外,都不應受法律保護,也就是違法過程不應享有人權,所以責任只能他自己承擔。

第二,小偷非法入室,並不是房主邀請,來去都是小偷自己決定的事,與房主沒有關係。


第三,小偷屬於成年人,對所做的事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也對事物的後果有清晰的判斷,他最終選擇翻窗逃走肯定也是做了危險分析的,在沒有任何強迫的情況下自己還去選擇有危險的方式,那就屬於自己找死了。

第四,房主發現有賊,不全反鎖房門,難道進屋去和小偷搏鬥嗎?或者開著門和小偷說“你從門逃跑吧!”,這現實嘛?再說小偷是否持有武器房主又不知道,開門才是最危險的做法。鎖門後房主肯定會進行報警的,這些都屬於正當做法,與小偷的死根本就沒有任何關係。

題主說的小偷被迫跳窗導致摔死,說得有些不妥,誰強迫啦?還不是小偷做賊心虛嘛!他怕的根本就不是房主,怕的是房主去報警!怕的是警察!所以即使說被迫的,也是迫於警察的威懾力,那麼就該找警察同志擔責啦!這不是無理取鬧嘛!所以任何人都無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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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老王認為家屬為了自己的利益,對於這種事情索賠是不對的。除非家屬能證明有外力促使小偷摔死。老王認為業主是沒有過錯的,但是走法律程序,需要更多的證據支撐。最好有現場的監控視頻等,要不最終結案需要一個過程。

門被鑰匙鎖上後,小偷被迫從建築物上跳下並死亡。老王認為如果小偷因偷竊過程中的疏忽或疏忽而傷害自己,他就不能要求賠償。如果小偷自己不小心從牆上掉下來並在攀爬時摔死,從法律上說是無法要求賠償。

如果小偷在被盜時被發現打受傷等,老王認為可以要求打人者承擔一些責任。老王認為小偷也是一個人。他偷東西是不對的,但他只能受到法律的懲罰,而不是大家的私人報復。老王翻閱以前的很多新聞報道,如果有人傷害了一個小偷,他必須承擔傷害罪行的責任。雖然合情合理,但是不合法。
“刑法”第20條規定,為防止非法侵犯國家,公共利益,人身,財產和其他人的權利受到非法侵害,並對非法侵權人造成損害,應該是正當防衛,不會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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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方明月圓今又彩雲歸


你們為什麼總髮一些懲善揚惡的報道?小偷跳窗摔死了不但要自己負全責,而且被偷者由之引發的一切損失還得其小偷家人來賠償。社會不要給那些邪惡的勢力更多的寬容。否則公理何在?正義何在?社會風氣何在?


龍捲風279648501


小偷就像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發現小偷,一定要敢於鬥爭,敢於抓小偷。如果回家時發現家中有賊,就用鑰匙把門鎖反鎖。這是急中生智的表現,是同違法犯罪作鬥爭的表現。對於這種行為,應當予以鼓勵和讚揚,使大部分人都養成一種主動同違法犯罪作鬥爭的風尚。



發現家中有賊,立即將鑰匙反鎖,將賊鎖到屋裡。之後立即報警,讓警察來抓小偷。

如果小偷狗急跳牆,或者是畏罪自殺,那都是他自己的事,與別人無關。

至於說小偷跳樓身亡,這也可以說成是小偷是狗急跳牆而身亡或者是畏罪自殺而身亡。小偷不論是哪種原因引起的跳樓身亡?這都是房主人無法預料和無法控制的,與房主人的行為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這是小偷心虛,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只要報警後依法取得相應的充足證據,那麼房主人是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的,小偷可謂是死一個少一個,活該!


法重情深


無責是正常人的思維!關鍵是法官怎麼想,怎麼判?如果真正按法律去判,小偷的家屬會不會去法院無理取鬧影響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會不會給自己帶來什麼麻煩與不利?這才是影響判決的決定性因素!


商朝後代


小偷入室盜竊被房主反鎖門報警,而小偷跳樓身亡,業主要負責任賠償嗎?

可以肯定的講無需負任何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還沒有專門制定保護小偷這一項,難道小偷入室偷東西,還需業主保護其人生安全,連保護現埸報警的權利都沒有了嗎?那不是大漲了小偷的氣勢,反倒是業主膽顫心驚,這也不是,那也不是,小偷到成了保護對象,這社會還能安寧嗎?

業主鎖門是應該的,(一)報警需證據確鑿,捉賊捉髒,(二)是小偷不光偷東西,一但發現還會行兇,殺人也有可能。(三)業主反鎖門關住小偷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措施,等待保安人員捉拿歸案,是一種最明智之舉。

自古邪不壓正,樹正氣,樹正能量,還社會一個太平盛世情景,對壞人嚴懲不貸,小偷摔死了是罪有應得,業主無需賠償。再見!




9紫氣東來


我不知道這種情況是真實發生的案例,還是題主的假設,但不論什麼是怎麼樣的,我都樂意回答。

這個問題應當是很清楚的,盜賊被迫跳樓身亡,和房主沒有半點因果關糸,因此,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首先你是在回家後,發現有賊在自己的房子裡,用鑰匙把門反鎖,然後報警,這是擒拿竊賊最智慧的方法,合理、合法。如果把門打開,賊有可能在危急中與你發生正面交手,極有可能帶來對房主的傷害。所以,反鎖門也同時是一種自我保護的需要。

其次,你反鎖門後,盜賊“狗急跳牆”,因跳樓而亡,這與房主沒有絲毫關糸,完全是自己的盜竊行為帶來的,只能由自己負責了,這即合情理,也合法規,房主完全不用擔心。

結論是:房主不需要負責,這個案例十分清楚。


木子一一劉旭春


當然要負責!!在你家裡發現了小偷,那你可攤上事了。要是你家太窮,沒偷到什麼東西把小偷氣著了,你得負責!要是你家可偷的東西很多,那你得幫小偷提下樓去,要不然把小偷累著了,你得負責!說話聲音太大把小偷嚇著了,你得負責!幫小偷打個車,你還得祈禱路上別出車禍,要不然你還得負責!小偷現在就是碰瓷界又一奇葩!


只喝可樂的貓31


鎖得好,鎖得妙,氣的小鬼喳喳叫!

《鎖》

小小銅鎖真管用,

鎖住小鬼好現形。

氣的小鬼喳喳叫,

忙中出錯見閻王。

主人妙計賽諸葛,

一心只想牢裡隔。

怎奈小鬼不長命,

若有來生再做賊?

入室盜竊,反鎖屋內,急不擇路,跳樓自殺!可悲可嘆,一失足成千古恨呀!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啊😱!真是:人在做,天在看,報應來了擋都擋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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