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奇:《万历十五年》中的关键词:所有制

《蒙格斯报告 》把理论研究根置于经济实际,为中国经济问题的观察与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模式、研究方法及维度。报告以理论与实务为导向、以数据与计量为手段,为经济实际规划和管治,尤其是供给侧改革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依据 。

作者简介:李义奇,河南南阳人,金融学博士,教授,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副总经理。
李义奇:《万历十五年》中的关键词:所有制

重读《万历十五年》,挑选几个关键词,试着解释一下。今天说说所有制。

我用的是中华书局2006年出的增订纪念本。

书中27页,“万历皇帝”一章中,在谈到没收冯保财产时,作者谈到:

从法律观念上来说,皇帝拥有天下的一切,私人之所以得以拥有财产,这是出于皇帝的恩典和赏赐。皇家的恩典在冯保身上一经撤去,抄家即为就有的文章,无须多作解释。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一切都是吾皇的。

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生活着的人们,他们所耕种的土地,他们所行走的道路,有形的财产,甚至无形的权利,比如说话的权力,都是吾皇皇恩浩荡,借汝暂用。就连汝的小命,也是吾皇的,随时可以拿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与吾皇言说所有权,有意思吗?

关键是,人活着,就需要财产。

财产是应对人们欲望的手段,是能够缓解人们焦虑和痛苦的东西。

先不说财产的功用,先说财产的拥有者,只能是人,活生生的生命。

因为我们说国家、企业、社团,这些物化的组织,本身是没的欲望、焦虑和痛苦的,有感觉的只能是组织背后的人。

所谓国家、民族、企业、社团等,它们只是人们心中的观念,都不会在生物的意义上活着。所以,这些组织都是一个人或一群人的面具,称为借口亦可。

皇帝也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不能称之为一个人。

黄仁宇在书中写道,皇帝的一项政策能否付诸实施,实施后或成或败,全靠看它与所有文官的共同习惯是否相安无忧,否则理论上再完美,仍不过是空中楼阁。文官们不答应,皇帝连立太子的事情,都没有自主权,遑论其他?

汉代皇帝曾说,吾与二千石(太守及以上官员)共天下。不是虚词。

所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里的“王”,应该改正一下。拿现在的话说,“王”应该是统治阶级:皇帝+文官。

中国的传统,是以德治国。二千多年来的统治,都是以道德代替法制,来维持社会的秩序。这一做法,至明代而达到极致。

秘诀在于,运用伦理道德的力量,使卑下者自觉服从尊上。为了维护德行的面子,以使万民遵从,连皇帝和百官,都要做道德的模范,失德者,无论是庙堂还是江湖,都无立足之地。

但是,大家都是活生生的人。

是人,生物意义上活着的人,都有欲望。而满足欲望的、应对欲望的,只能是财产。

这样,心中的物质欲望和嘴上的道德标准,就很难统一了。由此造成文官们的双重性格:

名称公仆,实为主人;

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文官们精神与物质的分离,之间的距离不能太大。否则,要么纲纪无法维系,要么文官们没有为政的积极性。能臣如张居正者,他的失败,最后被清算,就是没有把文官们的双重性格放在心上、关照好。庸人申行时终生无忧,就是因为他知道与文官们妥协,做好和事佬。

话说远了。

回过头来,再看看所有制的问题。

皇帝所有,实际上是皇帝与文官们共有,最终只能是统治阶层私人所有。

你今天在位置上,你管的东西就归你所有。不在位置上了,这些东西就归别人所有了。所有权与治理权,高度统一了。

这些,皇帝也无可奈何。

中国的很多东西,二千多年来变化不大,都能从历史上找到影子。这或许是我们读历史的意义所在。

如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商鞅变法,推行“废井田,开阡陌”,农民私人占有(注意,是占有)土地。秦统一中国后,这种土地制度便基本稳定下来,历朝历代,江山易主,基本制度没有大的变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私田都是王田,同时王田也是私田(私人实际的占有和使用)。大多数土地的使用权都是以“均田”的方式,分配给农民自耕,同时伴有抑制土地兼并的“限田”法规。小农从政府那里取得授田,缴纳什一税,自主耕种,大约相当于现代的租赁或承包经营。几千年一贯如此,长期凝固不变。改革以来的承包到户,其实就是恢复了几千年来的祖制。

现代的国有经济,产权实质上也是不清晰的。

国有,到底是谁所有?

财产,在终极的意义上,只能是私人所有。

因为任何人类组织拥有的财产,最终都要落实到私人头上。

只有活生生的人,才会对财产,有实质性的意义。

讨论国进民退,或者国退民进,没有意义。

好多事,无法掰开了讲,不能较真,否则,无法自圆其说。

遮羞布,只能用权力挑起,放在脸上。

黄仁宇在书中说到,万历皇帝对抄家所得十分恼怒:冯保这一个宦官居然拥有如许家财,可见天子的大权旁落到了什么程度!接下来,我想万历皇帝肯定是要整肃一下官场风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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