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心得只適合用來處理推土機式蠻力活計,不適合高精尖風雅工種。
以前提到過,記住知識最好的辦法,是就這話題寫篇文章。當你被迫收集大量信息、反覆研讀、最後理出框架、自己寫完後,這些東西也就記住了。但這兩天想了想,覺得還是口述給別人聽更有用。因為寫作畢竟是書面語,可能你都不過腦;口述則得轉化為日常語言,好比笑話,你跟人講一遍,自己就記住了。
你寫約稿/論文/作業前,一定會拖延,一定會到處翻資料,一定會寧可瞎胡扯也不做正經活兒,一定會抱著閒書不放手,還一次次去廚房煎個蛋泡個茶、掃掃地之類。這時你就寫無主題文章,通常會是你寫得最好的;到後來這類無主題成了個負擔了,你的拖延症也就解了——就開始做正經活了。
真正用來讀書的時間其實不多,時間都浪費在“從書架上拿下來,看兩頁,哎呀不想讀了,放回去”的時間。一段時間一口氣讀某本書,很容易入此症狀。所以,同時讀三到四本書不是個壞主意,好比吃菜也要葷素搭配。讀大部頭多了,自然想讀清寒的書;讀輕東西多了,自然想讀點厚實的書。這和大晚上口淡想吃韭黃炒蛋和宮保雞丁,吃完了又格外想喝水一個道理。
老版翻譯書,先讀後記。是的,後記。因為前言通常掃盲用,後記則是譯者的心得。如果是好譯者,後記本身就是極好的文章,以此理解書籍,事半功倍。比如管震湖先生譯《巴黎聖母院》。也有把心得都堆在前言比如林少華老師這樣的,少。常識普及書也可依此例。
後記之外,也可以讀年表和用語註釋,劍橋歷史系列多用此等手法。掃盲和讀完年表後讀詞章,很容易了。畢竟文辭作者都默認”你們有常識的我就不一一停下來解釋了。“
對自由職業者而言,早起這事,開頭最痛苦:克服疲倦、體溫及其他各種生理不適,硬爬起來了,總情不自禁想找個藉口續著睡;但過了這陣兒,就有種“哎,好像白撿了半天”的感覺,好像逃課成功似的,清淨爽朗。而且到下午想睡個午覺之類,也心安理得:“這不早起了嗎?補個覺也應該。”晚起則反之,爽一小會兒,罪惡感一天。
由上一條推:
各人寫東西畫圖做活兒,自有其時間段,無法強求;但如果沒有特殊癖好,其實宜早不宜晚。光照會影響人的情緒和效率。比方說,週六放假在家裡;下午一點到四點,你會願意寫點東西;到晚上九點之後,你會進入“哎呀天晚了要睡覺了”的階段,開始拖延。哪怕你實際上要到凌晨三四點入睡。實際上,對熬夜黨而言,入夜到凌晨的時段是最沒效率的。
各人有自己喜歡的作者,有自己喜歡保持的文體,有時還會很在意“我像不像他呢”,如果不像會惶惶然。其實內容和形式不分家。語言及文體均為形式。同樣的詞句節奏,沒有其中的意象,色彩便大不一樣。所以,文體風格沒法強求,意思到了就行。
反過來,許多人長期讀某本書後,會下意識寫出類似節奏的,極常見。這時放鬆些,用短句口語些,不停寫一會兒,自然就出來了。
此法還可以用來應付寫不下去時:連續寫幾句短句,主謂賓,少用從句,慎用形容詞。如此寫直到句子能開始自己流淌了,就好。
海明威說過的,在最流暢時停筆,第二天繼續。我想補充一句:第二天開始前,不要查資料,讓自己休息一下。當你發現有想增補的信息文檔時,第二天臨到開工,你會很痛苦的。
當你忙到心無旁騖時,文章前後相屬,一篇完了再接下一篇,停下休息喝水,都覺得字從指間發,如六脈劍氣,於是就想繼續。反而平時,三天不寫字,坐下,站起,椅上,沙發上,蒲團上,到處溜達,找狀態狀態不來,就開始刷網頁,偶爾寫三五個字,也是氣若游絲。可知拳不離手曲不離口,狀態差都是閒出來的。
一次寫作,時間且勿太短。如果能夠,自然是如上所述,拳不離手,每天都寫一點好。但如果能在每天寫2000字和每隔一天寫4000字中間選擇,還是選後者為好。做活兒效果最好的,總是中間那一段:既進了狀態,又沒有開始疲倦。每天做活兒太短,無論讀書寫字,都是還沒盡興高潮,就提前結束了,那不好。
節奏,其實寫順之後就會有。一個偷懶的法子是,開始用自己擅長或喜歡的節奏入文,之後節奏會一以貫之。只是要避免寫久了之後,滑入長句節奏——這是有翻譯習慣人的通病。
選詞遣句,倒可以事後再字斟句酌的錘鍊,但當時節奏流暢時所得的字句,常是最佳,改之無益,就像考試做完題後檢查,經常改錯題似的。蓋音韻流動,貴在行雲流水,行於當行,止於不可不止。再改的詞句,可能更精美,但未必更流暢。這就是各人取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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