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月连发两起命案 滴滴整改刻不容缓

滴滴平台该担何责

●受访专家均认同,应在顺风车平台司机的准入门槛上采取与网约车同样严格的标准。当乘客和司机处在彼此陌生的封闭空间里时,安全性就应该有一个共同的底线。专家建议,应从国家制度层面建立与网约车准入标准一致的顺风车司机准入标准,对司机的资质进行把控和筛选。

●除了把控驾驶员准入门槛外,如何让乘客每次出行的过程得到保障,严格监控司机可能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不法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杜绝人车不符,防范可能出现的人身安全威胁,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多名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应当思考建立一个警方和平台互相认可的信息交流机制,创建警方与平台的专门的可信渠道,双方应各委派彼此经过身份验证的人员负责有关司机、乘客个人信息的事务,以便迅速获得信息。一旦警方确认某事件涉及生命权并立案,平台就应该立即提供相关的信息。

又一名花季少女死于非命!8月24日13时30分许,浙江温州乐清市20岁的花季女孩赵某搭上了一辆从乐清市虹桥镇开往永嘉县的滴滴顺风车,途中竟被顺风车司机残忍强奸杀害。次日,永嘉县警方在乐清市柳市镇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钟某,该滴滴顺风车司机交代了对赵某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

顺风车命案,最可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3个月前,“空姐乘顺风车遇害案”刚在河南郑州发生,其带给公众的震撼尚未完全消退,便又发生了赵某遇害案。滴滴公司在赵某遇害这起恶性事件中所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以及对于危急情况低效率的处理模式,使其陷入了被舆论口诛笔伐的境地。

由于在监管制度上与对网约车的区别对待,使得顺风车身披共享和公益的外衣,却疑似打非法经营的擦边球:规避审查的低准入门槛、秘密线下支付突破接单限制、平台不断抬高抽成。如何重新评估顺风车业务模式及产品逻辑,并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已经成为企业和监管部门需要共同思考的课题。

有评论指出,当恶性事件一再发生后,我们不想一而再再而三地听当事者道歉,空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样的话已毫无意义。痛定思痛,业内专家呼吁,是时候该集中讨论长远长效的应对机制了!

当隐私权遇上生命权孰轻孰重

点燃舆论爆点的是,在很多人看来,赵某这场悲剧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平台在此之前能对其他乘客的投诉甄别反馈,如果客服能在两小时内给出有效回复,如果警察能够尽快拿到车辆信息……

据有关媒体披露,8月24日13时30分,满心欢喜地赶去参加大学室友生日聚会的赵某在微信群中发信息称已上滴滴顺风车。14时9分,赵某在微信群中说自己进入了无人山区。大约5分钟后,她发出了“救命、抢救”的信息。接到信息的朋友马上拨打赵某的电话,但此时手机已经关机。随后,朋友们多次联系她未果。

事后,赵某的一位好友朱某某称,其从事发当日15时42分便开始向滴滴客服电话求助,希望得到司机的信息,但却被以“不能透露用户隐私”为由拒绝。因事发紧急,1小时内她先后七次向滴滴客服确认进展,但对方仅反复回复“一线客服没有权限”“一小时没到,请您耐心等待”等。

由于滴滴平台的客服响应时间过长、起初拒绝提供司机信息等行为,耽误了警方实施救援的黄金时间,引爆了公众对滴滴的口诛笔伐。

业内专家指出,这起案件集中反映的是生命权问题,与版权以及名誉权侵权不同。对此,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律师撰文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说,滴滴公司对于乘客和司机的个人信息确有保密义务,但隐私权和生命权并不对等,两者并不在同一位阶上,“以隐私保护为由置乘客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只能说滴滴公司并未真正从郑州空姐案中得到教训”。

同样令人难以释怀的是,就在赵某遇害事发前一天,乘客林女士也曾乘坐涉案车辆,并被嫌疑人带到偏僻处欲图谋不轨,林女士逃脱后已将此事投诉至滴滴客服平台,但却未收到投诉处理结果反馈。“这暴露出滴滴平台在面对危及乘客生命安全的危机时,事中事后处理不力、事先预防不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接到司机图谋不轨的投诉之后,平台未采取任何风险处置措施,任由不轨司机继续开车。究竟是经济效益重要,还是乘客的生命安全保障权更重要?如果平台的监管措施到位,不让有被投诉经历的司机继续开车,那么这个悲剧就可以避免。

8月25日,针对20岁女孩赵某遇害一事,滴滴发声明向遇害者道歉称:“作为平台,我们辜负了大家的信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8月26日,滴滴被多部门约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在约谈中指出,今年5月初,空姐李某在郑州搭乘滴滴顺风车,途中遭司机残忍杀害,短短3个月时间,又再次发生“8·24”温州恶性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两起侵害乘客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暴露出滴滴出行平台存在的重大经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在被约谈当天,滴滴顺风车总经理黄洁莉被免职。同时滴滴宣布,滴滴顺风车自8月27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其内部将重新评估业务模式及产品逻辑。此外,滴滴还宣布加大客服团队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加速梳理优化投诉分级、工单流转等机制,开拓平台用户紧急情况报警通道,完善配合公安机关证据调取机制。

8月27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对“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犯罪嫌疑人钟某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亟待建立长远长效应对机制

在赵某遇害一案中,平台需要担责已成为毋庸置疑的共识。但平台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承担哪些责任尚存在一定分歧。有观点认为,作为居间人的平台,只有在未提供真实信息和明知侵害行为的情况下才会承担一定的赔偿和连带责任,还没有形成一般性的共同侵权责任。平台在关键时刻不作为属于一种过失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对于平台的失责与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这一点仍较难认定。

而有的观点则认为,强奸杀人需要有相当长的作案过程,如果从平台接到警报后迅速处置,至少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提出警告,起到震慑作用。女孩或许有救,但由于平台反应迟钝、无视生命、严重不作为,所以延误了救援。从这个角度说,平台似有间接杀人的嫌疑,至少是一种见死不救。

需求大、价格低、模式轻,含着“共享经济”金汤匙出生的顺风车一出生即风头无两,但在发展的路上却因司机性侵、性骚扰事件而屡屡引爆舆情、毁誉参半。可以佐证的是,在郑州空姐遇害案曝光后,曾有媒体梳理,在过往的4年里,经公开报道及有关部门处理过的滴滴司机性侵、性骚扰事件就发生过至少50起。

顺风车安全事故缘何频发且屡禁不止?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打着共享和公益旗号的顺风车被从网约车概念中独立了出来,“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查阅各大中城市的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可以发现,相比起网约车驾驶员的国家标准,顺风车驾驶员的准入门槛普遍偏低,大部分城市仅要求司机三证齐全、实名注册。

其实,滴滴对于平台司机的准入也有明确的筛选门槛,对司机及车主采取公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验真”的方式。滴滴还曾数次公开强调,公司已与公安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公安部门会协助滴滴对注册车主进行背景筛查,防止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进入滴滴平台。不过,此前发生的郑州空姐遇害案已证明,滴滴的“三证验真”存在漏洞——彼时的犯罪嫌疑人刘振华曾被吊销驾照,刚拿到新驾照未满一年,根据规定他本不能成为顺风车司机。但是,刘振华却使用父亲的证件通过了“三证验真”和人脸识别。有人比喻如果摘掉顺风车的面具,就会看到一群信用状况和背景几乎全部未知、又不像常规出租车一样受公司平台监督和管理的司机。

受访专家均认同,应在顺风车平台司机的准入门槛上采取与网约车同样严格的标准。当乘客和司机处在彼此陌生的封闭空间里时,安全性就应该有一个共同的底线。专家建议,应从国家制度层面建立与网约车准入标准一致的顺风车司机准入标准,对司机的资质进行把控和筛选。

除了把控驾驶员准入门槛外,如何让乘客每次出行的过程得到保障,严格监控司机可能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不法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杜绝人车不符,防范可能出现的人身安全威胁,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今年5月空姐遇害案发生后滴滴公布的整改方案中,当时已经上线了新版紧急求助功能,滴滴称乘客可以一键随时拨打110、120、122和滴滴24小时安全客服电话。此外,快车、专车、豪华车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可遗憾的是,在此次赵某遇害事件中,紧急报警功能并未发挥期待中的作用。

为防止悲剧再次发生,业内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倒逼网约车平台采取更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立网约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乘客人身安全。有评论指出,这牵涉到政府企业对顺风车安全风险共管共控的盲点。顺风车平台有数据和技术等优势,但没有执法权;相比于平台,警方的布控拦截抓捕对事中制止犯罪更有效。顺风车安全防控的责任界定问题当下急需联动机制,涉及到涉事几方责任划界的问题不应留下模糊地带,而应通过立法去廓清责任界限。

多名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应当思考建立一个警方和平台互相认可的信息交流机制,创建警方与平台的专门的可信渠道,双方应各委派彼此经过身份验证的人员负责有关司机、乘客个人信息的事务,以便迅速获得信息。一旦警方确认某事件涉及到生命权并立案,平台应当立即提供相关的信息。

专家认为,警方可以要求平台提供信息和数据,但这需要符合程序要求。如果不能细化强化这个流程,把生命权置于隐私权之上,那么即使以后继续顺风车业务也早晚会被彻底关停。

纵 深 〉〉〉

顺风车亟待回归公益本质

顺风车是典型的共享模式,在监管上是独立于网约车之外的,但又是在网约车APP上进行的。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顺风车单独列出,称“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业内专家认为,将网约车和顺风车分为不同类型,在逻辑上可以成立。网约车的实质是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的个人经营活动,属于运营行为,类似于“开出租的个体户”。而顺风车则是基于“分担”“资源有效利用”概念的共享经济产物,二者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不同的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区分管理的制度体系下,一些顺风车车主借顺风车之名来行经营之实,以规避平台对网约车的更为严格的审查,其具体操作行为五花八门,较为常见的有让乘客取消订单后以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支付车费,以规避平台对接单数的限制。

在浙江温州乐清市20岁的花季女孩赵某遇害后,交通部刊文称,个别平台公司在同一个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提供网约车、顺风车服务,误导广大乘客,提供大量不符合顺风车标准的出行服务,涉嫌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

事实上,在各地出台的管理细则中,对诸如顺风车的合乘出行模式每天提供合乘出行的次数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上海为每天接单不超过2次,深圳为每天3次,南昌为每天4次。但据公开报道,滴滴顺风车此前每天最高可接单数为15单,明显高于各地政府的规定。在专家看来,一些地方如此规定的目的是希望限制顺风车用于营运,让其回归公益的本质。

但如何才能让顺风车真正回归公益的本质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有37万活跃用户的美国共享出行平台 Waze 明确规定,顺风车服务是不盈利的,乘客支付的价格不应高于每英里 54 美分。而且,车主每天只能有两个行程,即去程和回程,这样可以有效杜绝全职顺风车司机的出现。此外,该平台本身并不从车费中抽成,盈利完全靠广告。

美国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市有一家称为 Ride Austin 的机构,是在前几年市政府突然打击“外来”打车公司(主要是 Uber、Lyft)导致车源缺口之后成立的,主打共享资源的社区文化,关键词是“非营利”。和 Waze 的拼车功能一样,Ride Austin 也对乘客支付的车费有着严格把关,并且拒绝从车费中抽成。这些成功的拼车软件都抓住了“非营利”这一点,把拼车的价格定得极低,基本上只计算了油钱和部分车的折旧费用。虽然限制收取的费用会降低司机加入顺风车平台的热情,但是也把那些居心叵测的“黑车司机”拦在了门外。

此外,这些拼车平台都有非常严格的准入制度。北美拼车平台 Ridesharing.com 不仅会收录身份证件,还会和车主的单位或学校取得联系,以进一步验证车主身份,确保车主背景清白。

(原载于《中国商报法治周刊》2018年8月30日一版 记者 李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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