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威海,开发商打死也不会说的买房细节你应该知道

在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博弈中,购房者总是处于弱势。17年以来,威海楼价暴涨,有些原本近乎烂尾的楼盘又出现在威海人的视野里,这给我们提了一个醒:买房需谨慎,一旦吃亏就是大亏。

房地产销售的所有的环节——如何定金,如何首付,如何签约,如何交房等,都是开发商经过无数次考量制定的一套流程化的作业,今天我们就尝试来理顺一下这些环节,希望能对购房者有所帮助。

在威海,开发商打死也不会说的买房细节你应该知道

交定金

威海开发商很多有“小定”“大定”,小定就是一千左右,一两天内给你保留房源,大定一般两万到五万,一般约定七天之内缴纳首付,如果过了7天之后没有交上首付,开发商就不会再为你保留房源,而且定金是不退的。

虽然面上这么说,但是大家也不需慌张,这个时间一般是可以协商的,拖几天补交首付款也是可以的,一般开发商都会接受。

但是,如果想要开发商退定金就比较麻烦,建议首先还是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行的话,偷偷告诉大家,可以略微采用一些激进的方式,比如在售楼处哭泣之类的,毕竟开发商不想因此影响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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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首付

很多烂尾项目都是在这个环节出问题的。因为很多开发商会拿项目做抵押,购房者交了首付款需要有一个解压的过程,如果资金不到位,就无法签合同。

开发商会制定很多条款要求交多少定金、什么时候交首付,什么时候办理完贷款,违约便要赔付违约金,但是却没有一条真正具有约束力的条款来约束开发商。

所以买房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什么时候可以签合同,如果签合同的时间无故往后推移了,就要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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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

合同里都会约定交房的时间,但交房延期经常发生,原因就是项目没有通过竣工验收,不具备交房条件。这里就需要注意两件事:一竣工验收,二延期交房赔偿。

收房法定的最低标准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受访时开发商如果不出示该表,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有的开发商会以不办房证等威胁业主,使得业主只能保持沉默而不敢举报。

更有无良开发商甚至会在合同里写“买受人不得要求以出卖人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条件。”如果是这样,就需要注意了,这家开发商一定有问题。

另外逾期交房是可以要求补偿金的,这是有明文规定的:“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出卖人按日向受买人支付其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三左右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购房者可以据此跟开发商争取利益。

但是,在这个环节,开发商同样会以不给办理手续不给钥匙来威胁业主,如果有业主坚持自己的权利,就要留心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保留延期交房的额外损失证据,还应注意诉讼实效,了解延迟交房退房条件,开发商延迟交付超过30-90天,买受人就有权要求退房,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双倍退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但这实在是最后一步,因为退房的代价实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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