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應該取締勞務派遣公司,對此你怎麼看?

用戶79679122287


看了看其他人的回答,我發現說要取締的,都是員工。真正的企業老闆的或者企業的HR是不會想取締的。

早期,勞務派遣公司是為了解決剩餘勞動力與多餘工作量不匹配的問題。比如醫院,大量的不需要醫護知識的崗位,比如前臺,比如後勤工,技術要求比較低,俗稱誰都能幹。這些崗位如果招醫學院的學生成本比較高,而且這些崗位也沒必要非得讓他們這群未來的醫生幹。而勞務派遣公司呢,恰巧有一批閒置的人員,暫時沒有工作,可以稍加培訓就派給醫院工作,派遣公司掙個勞務費或者工資差價等。


但現在這種派遣形式已經變樣了,純粹成了用人單位節省開支的行為。用人單位需要人來填補崗位空缺,用人單位也不管這個崗位需不需要技術含量,反正派遣公司給我派人來就好,商量好工資收益,派遣公司就開始在市場上招人。招來的人呢,有的比用人單位的正式工乾的還好,潛力還大,他們就開始心理不平衡。

這兩種都是派遣,現在的派遣飽受詬病,也主要是因為有些崗位不能派遣,派遣公司也沒有大量剩餘低技術含量的勞動力。所以建議對某些崗位取消派遣,尤其是技術含量稍高的崗位,否則用人單位留不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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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也認為勞務派遣公司這個歷史性的產物是時候該退出舞臺了,畢竟當時的信息和用人需求、勞保體制覆蓋不完全等情況使其擁有廣泛的空間,但現今的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改變,這個存在已經不合時宜,並且是一種倒退。

先說明一下我的看法,這裡頭有三個主體,之間的關係處於很不對稱和平等。

用人單位,雖然說付出服務費只是純粹想在用人之際僱傭臨時工人,但出於利益計算,這一部分的付出可以替單位省下很多的人工成本付出;

勞務派遣公司,招募和簽約工人,作為工人和用人單位的中介,收取服務費,然後依照比例原則向工人收取分成服務費。

勞務派遣工人,非常弱勢的地位,首先肯定是在同工不同酬的方面受到壓榨,其次在收入方面又受到派遣公司的服務費收取,微博的收入,這塊蛋糕被切了不少,壓根不值當。

如果繼續允許如此現象存在,勞保法就很可能被鑽空子,而這個空子即便不至於擴大,但也是一個很顯眼的漏洞。

或許勞務派遣公司有利於更好調配勞動力配置,但衍生的狀況更多是不公平,權衡利弊,該項服務理應被壓縮,作為用人單位的一個附屬部門而不是一個獨立的單位,如此對受僱傭的工人會有較多有利的保障。


鴻哥iouyh福小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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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炮說事


勞務派遣就是為了用人單位能夠管理人員從中獲利,典型的腐敗和壓榨底層幹活的,用人單位給40人的工錢,然後勞務公司只用20人,然後給用人單位回扣,雙贏,這就是一個毒瘤,政府應該堅決取締。


夜叉G


應該取消!派遣制極大的傷害了勞動者的正當權益!成為對企業勞動者不負責的檔板!說實在的企業對員工不負責,員工對企業也不負責!這樣的情況不好發展企業也不利員工管理!


jhyt莎翁


必須取締。勞務派遣公司,靠壓榨員工獲取利潤,自己根本不生產,沒有實體。讓這種企業瘋狂發展,最後倒黴的肯定是國家。沒有人搞實體經濟,靠到處搞人,搞中介發財。試問,國家發展真的需要嚒?


真實的片刻


當有的人考慮勞務派遣是否合理合法時,可有的人卻還在為生計而奔波,為看病而發愁,為買房而煎熬,對這些人而言,首要的是生計,是吃飯,是生活,尊嚴和權利都是其次。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勞務派遣存在的客觀現實!


HY254265652


我在寧波杭州灣新區工作,可以這樣說,勞務派遣決大部分是地方有人組織起來的一個團伙,他們做事因為記時往往沒有工作效率,有的管理人員想謀求穩定,還有拿好處費,從而排擠正式員工,使用一切骯髒手段讓他們做不下去,而老闆們又不想交保險,不願承擔工傷事故才有了勞務派遣,總之在這邊不敢進勞務的人很慘。可笑的是很多十能吃苦卻沒有關係的人難有工作,工廠卻為招不到人犯愁,也不知道這個民生問題何時才能改變恢復到以前一樣,謝天謝地,一年多時間總算在這邊有份工作。


a周家二少爺


現在不叫勞務派遣,叫外包!就是你雖然在公司上班,但是是B公司的人。B公司開發票給A公司,A公司把錢給B公司,B公司給你發工資,買社保等。簡單說換湯不換藥,這種模式減少大企業的管理成本,增加各種貪汙受賄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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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公司堅決取締,就是個剝削階級,對用工單位規避風險起到推卸責任的作用,對付出勞動的員工起到剝削和壓榨的作用。一日的介紹終身的剝削。說的難聽點比販賣人口的二道販子還可惡千倍萬倍。用工單位不能和直接員工簽訂合同,某種程度上,員工的合法權益被剝奪了。堅決取締二道販子的變異勞務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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