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通报!云南6家省属企业10余名领导干部被处分

纪委通报!云南6家省属企业10余名领导干部被处分

近日,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对6起省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

纪委通报!云南6家省属企业10余名领导干部被处分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截图。

具体通报内容如下:

1.云南工投集团贵州博浩公司总经理邹连兵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2018年4月13日,云南工投集团所属云南曲靖博浩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宣传委员、贵州博浩公司总经理邹连兵,在曲靖市沾益某饭店举办“乔迁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56人礼金共8400元。邹连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礼金责令退回。

2.云锡集团机械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至2017年期间,张伟多次收受合作对象礼金、好处费共计9.3万元。其中,十八大前,多次收受礼金累计1.8万元;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2013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收受礼金、好处费累计7.5万元。张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免去其云锡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云锡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专职董事职务,降为云锡控股公司中层副职管理人员。

3.云南煤化集团兴发煤业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香烟问题。2015至2017年期间,兴发煤业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香烟共计19.72万元。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刘武贤,总经理田绍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总经理孙章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承担违规报销的全部费用。

4.云南水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2016、2017年咨询公司组织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评审会共计111次,违规发放给属于履行职责的参评公务员及来宾评审费共52人次、共计8.46万元。时任云南水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白致昆,副总经理杨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副总经理赵劲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曲靖市会泽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违规虚假列支财务费用发放过节费问题。2013至2016年期间,会泽县联社通过虚假列支会议费、办公用品费、广告宣传费、汽车用品费等共42笔、金额156.44万元,用于业务拓展走访客户以及向职工发放过节费、被子等物品。时任党委书记、理事长张加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时任党委副书记、主任余斌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时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李斌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时任党委委员、副主任崔吉华、唐敏,时任办公室主任李发稳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6.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杨红兵安排并签批报销超标准接待费用问题。

2017年5月,杨红兵在任云岭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及武倘寻高速公路土建第二合同段四分部经理期间,安排并签批同意报销超标准接待费用2249元。杨红兵受到书面诫勉问责处理,并责令其承担超标准接待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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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近日,大理州纪委对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纪委通报!云南6家省属企业10余名领导干部被处分

1.南涧县碧溪乡和乐村委会原主任王金和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4年间,王金和在协助碧溪乡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54400元,其中个人侵吞12300元。2017年10月,南涧县人民法院判决王金和犯贪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2017年12月,南涧县纪委给予王金和开除党籍处分。

2.弥渡县德苴乡邑郎村党总支书记禹永安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在德苴乡邑郎村整村推进项目和树密者村民小组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禹永安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当、产业补助资金未及时补助到位等问题。2018年6月,德苴乡党委分别给予邑郎村党总支书记禹永安、村委会主任李学聪、东升村党支部书记鲁强、树密者村民小组长自学义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德苴乡水务工作站站长刘彬、工作人员朱文作出书面检查。

3.弥渡县密祉镇莲峰村委会柳城村支部书记尹玉农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6年,密祉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能繁母猪养殖项目,密祉镇莲峰村委会柳城村支部书记尹玉农不符合领取能繁母猪的条件,但其主动和符合领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欧阳某商量,向其索要能繁母猪1头,侵害群众利益。2018年7月,弥渡县密祉镇党委给予尹玉农党内警告处分。

4.永平县厂街乡党委原副书记、原乡长罗邦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3年3月至2016年11月,罗邦义在担任厂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审计机关审计发现厂街乡瓦畔村、岔路村和七昌村有9户村民存在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书面要求厂街乡政府进行整改。时任乡长罗邦义收到审计意见后,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调查、不整改、不处理、不向相关部门报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永平县纪委给予罗邦义党内警告处分。

5.洱源县炼铁乡、乔后镇、三营镇、茈碧湖镇、邓川镇部分干部失职失责、执行不力问题。洱源县炼铁乡副乡长廖永宁、乔后镇副镇长角科、邓川镇党委副书记杨钧,对乡镇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不力,未按上级要求按时上报产业扶贫项目材料。洱源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三营镇石岩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段建勇,茈碧湖镇副镇长、中炼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徐志伟,对建新拆旧工作执行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工作。2018年3月,洱源县纪委分别给予廖永宁、角科、杨钧、段建勇、徐志伟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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