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我市又通报十起典型案例!

「通报」我市又通报十起典型案例!

宁晋县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苏家庄中心卫生院司马社区服务站站长赵华违规公款吃喝及购买购物卡问题。2015年10月至今,赵华经手管理账外资金共计71219.2元。其中,用于不合理招待开支9291元;购买家乐园购物卡2000元,用于个人家庭消费。2018年6月,赵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2.县职教集团财务人员张东建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张东建在管理职教集团公务加油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为其个人车辆加油14次,加油金额共计3399.17元。2018年5月,张东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3.换马店镇北枣村党支部书记李瑞波等人违规套取良种补贴款并用于个人开支问题。

2011年至2016年,该村以虚报亩数的方式,套取良种补贴款共计14750元,由李瑞波与孙双国共同管理使用。其中,用于村务支出10736.06元;支付不合理招待开支930元;报销李瑞波个人家庭上网费、固话费1643.94元;报销孙双国个人电话费1440元。2018年4月,李瑞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双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4.县畜牧办奶牛站负责人张增贤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张增贤在负责乳粉用奶牛场建设项目申报和验收期间,5家奶牛养殖企业通过验收后,2017年中秋节共同出资送给其礼金10000元,张增贤接受后,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6月,张增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5.凤凰镇孟村原党支部书记韩振恒等人违规私分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6月,河北国宾食品有限公司向孟村村委会支付“百菇园”管理费5000元,该村未将该笔资金列入村财务账目管理使用,经韩振恒与

时任党支部副书记梁彦杰时任村委会主任张甲礼商议后,将上述5000元发放给9名村干部。2018年4月,韩振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彦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甲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宁晋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

1.耿庄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孟立双等人向群众索要办理低保和残疾人护理补贴“活动费”问题。2017年3月,耿庄桥镇分包北周村工作人员孟立双,以办理低保和残疾人护理补贴“活动费”为名,让北周村村委会主任王焕东向该村7名残疾人每人索要2000元,合计14000元。2017年12月,孟立双得知有人举报此事后,将该款交由王焕东退还7名残疾人。2018年6月,孟立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焕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纪昌庄乡清善头村党支部书记谢士华优亲厚友,违规申办五保、低保问题。2010年8月,谢士华在负责该村申报五保、低保工作期间,为其外甥的岳父袁某上报虚假申请材料,使其享受五保待遇。2014年,全县开展整治违规办理低保等问题的“阳光低保”活动期间,谢士华不仅没有改正错误,反而借机再次为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申办低保,其中涉及谢士华亲属4名。谢士华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5月,谢士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已责令有关单位予以追缴。

3.耿庄桥镇大疙瘩村党支部书记闫现杰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低保户财物问题。闫现杰在负责该村申报低保工作期间,以跑关系、支付租车费为由,向三名村民索取好处费共12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5月,闫现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4.四芝兰镇北侯二村支委兼村委

车增亮延迟上报低保户死亡时间,履职不到位问题。2011年7月该村低保户冯某去世后,当时负责上报核减工作的车增亮,不认真履职,未及时上报核减,直至2014年全县开展“阳光低保”活动时才进行了核减,导致民政部门三年期间向去世后的冯某个人银行卡拨付低保金4178.3元,并造成2018年群众举报、组织调查时部分资金难以追回。2018年6月,车增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唐邱镇孔小营一村党支部书记孔志芳挪用冬令救助和房屋补偿资金问题。2017年5月,孔志芳在负责发放困难户冬令救助和房屋补偿资金工作中,擅自决定截留上述资金2900元,用于村务支出。2018年6月,孔志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责令该村按标准对困难户进行发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