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宣布終止對華光伏雙反措施,中國光伏產業能否迎來春天?

欧盟宣布终止对华光伏双反措施,中国光伏产业能否迎来春天?

◎作者 | 聶光輝

◎來源 | 聶光輝頻道

8月31日,歐盟委員會宣佈,歐盟對華光伏產品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將於9月3日到期後終止。至此,中國和歐盟之間的光伏貿易爭端逐步得到解決。對於中國的光伏產業而言,歐盟終止對話光伏雙反措施,無疑是有利的,那麼,這是否意味著中國的光伏產業迎來的發展的春天?對於中國光伏產業而言,從財政積極扶持到補貼退坡,再到沒有國家補貼,省級補貼補位,再到省級補貼退坡甚至是消失,最終形成一個積極競爭的良性市場環境,各個階段的政策調整及光伏產業本身應對市場變化的能力非常關鍵。歐盟終止對華光伏雙反措施,只能說明中國光伏產業的現狀對於歐盟地區的光伏廠商而言,競爭力弱化了,財政補貼不足的中國光伏產業,依然面臨嚴峻的市場競爭環境的考驗,當然,這要比一方面財政補貼退坡或退出、另一方面歐盟雙反措施加急的情況要樂觀一些。

中歐光伏貿易摩擦是中歐雙邊貿易摩擦的內容之一,全球經濟低迷的情況下,歐盟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及強化,在過去一段時期內,歐盟積極的進行的對華貿易制裁,尤其是隨著中國對歐盟國家的貿易順差出現激增之後,中國與歐盟間的貿易爭端就更加凸顯了。實際上,中歐貿易順差主要源自於歐盟對華貿易的高新技術封鎖,中歐雙邊貿易結構難以形成互補,比如,中國需要進口高科技產品,出口的則是以勞動力密集型產業為主要特徵的低端產品。歐盟卻封鎖高科技產品的出口,在低端產品領域與中國進行競爭,而在低端產品領域歐盟的成本要遠高於中國,這在光伏低端組件市場競爭過程中變現十分明顯。

中國解決中歐光伏貿易爭端的思路,一是,通過高層磋商,增加政治互信;二是,進行光伏產業結構調整及升級,探索形成合作共贏的光伏產業結構;三是,主動削減包括光伏產業在內的可再生能源補貼。政府對於光伏產業的一系列政策調整,實際上也是從財政補貼缺口難以彌補的現實出發,迫使光伏產業進行科技創新,迴避低端組件產品在價格上惡性競爭。

儘管中國光伏產業沒有歐盟的雙反措施壓制,但就國內的能源領域的產業結構現狀而言,光伏尚無法與傳統發電企業形成有力競爭。再加上政策變動以及光伏盲目投資,部分光伏企業揹負的鉅額債務,短時間內很難走出困境,依然要負重前行。

最近能源局就沒有國家補貼的光伏項目進行了探索,實際上也是探索光伏的出口,隨著政策的推進,地方補貼消失也只是時間問題。為了使光伏產業在競爭過程中有活力,未來的能源生產與消費的政策導向可能會出現新的變化,具體變現為,能源生產方面,將會進一步壓制傳統發電企業的發展,尤其是對高汙染或汙染治理不力的發電企業的約束,再者,就是能源消費方面,可能會進一步提高用戶負,這意味著全社會要承擔包括光伏在內的清潔、綠色能源消費過程中的相對傳統能源消費的增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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