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祕魯最高法院廢除對前總統藤森的赦免

新華社利馬10月3日電(記者張國英)秘魯最高法院3日宣佈,廢除去年12月對前總統阿爾韋託·藤森給予的人道主義赦免。這意味著,藤森必須重返監獄服滿餘下刑期。同日,藤森前往醫院就醫。

秘魯最高法院預備調查法庭還宣佈,審理此案的法官烏戈·穆尼奧斯已向藤森發出拘捕令,以確保其在指定監獄服滿25年刑期。

據秘魯媒體報道,在秘魯最高法院宣佈廢除對藤森人道主義赦免數小時後,藤森在兒子的陪同下前往首都利馬一家醫院接受治療。

藤森律師米格爾·佩雷斯·阿羅約說,藤森對秘魯最高法院這一決定感到“非常沮喪”。阿羅約說,從法律角度看,這項裁決“可以接受”,“但又值得質疑”,他將向最高法院常設刑事法庭提起上訴。

去年12月11日,正在服刑的藤森以人道主義理由向獄方提交赦免申請。當月24日,時任秘魯總統佩德羅·巴勃羅·庫琴斯基以藤森患有“無法治癒的退行性”疾病為由,宣佈給予他人道主義赦免。

藤森獲赦引發其反對者強烈不滿。反對者向秘魯司法機構提起訴訟,要求廢除對藤森人道主義赦免。

藤森在秘魯是極具爭議的政治人物。他在1990年至2000年擔任總統期間鐵腕治國,嚴厲打擊反政府武裝,大力推行改革,使得治安明顯改善,經濟迅速發展,但也導致法治遭到破壞、腐敗盛行。

2000年11月,藤森因國內政治危機出走日本尋求政治庇護,並辭去總統職務。2005年11月,藤森在智利被捕。2007年9月,他被引渡回國。

藤森被引渡回國後已5次獲判有罪。2007年12月,他因濫用職權罪被判6年監禁。2009年4月,他因謀殺和綁架罪被判25年監禁;同年7月,他因盜用公款罪獲刑7年半;同年9月又因侵權和行賄等罪名獲刑6年。2015年1月,他又因挪用公款罪被判8年監禁。

依據秘魯刑法,罪犯刑期根據最重一次判罰執行,而非數罪併罰。因此,藤森應在獄中服刑25年。刑期自其2007年被引渡回國時算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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