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秦國不封建,故其國祚不久」這個命題?


這裡面實際上也涉及到非常複雜的問題。首先什麼是“國祚”?狹義的“國祚”實際上是指某個君主的後裔可以世世代代統治這個國家,但中層階級和底層階級天翻地覆,換了n茬,也算是同一個“國祚”。廣義的“國祚”應該是整個國家的政府機構保持長久的穩定性,雖然具體領導人可以更迭,但政策和機構具有連貫性。作為君主來說,恐怕難以想象那種中底層結構發生鉅變的狀況,也更難想象不搞世襲制的情況,政府機構能夠繼續按照既定模式運作的情況。他們只能粗略地考慮自己的血脈能否繼續在這個國家世代相傳。當封建還是郡縣的議題擺在秦始皇面前的時候,他所感到的應該是現有體制運行得還不錯,搞不搞諸侯王封建似乎對大秦帝國的發展沒啥影響,他遠遠想不到自己死後,天下會掀起怎樣的滔天巨浪。而後世皇帝在回顧這段歷史的時候,也只是簡單考慮自己的血脈延續問題,秦始皇既然失敗了,那麼就應該給諸侯王分封留個後門。於是搞出了諸侯王與郡縣制同時運作的體制。從西漢算上東漢,好歹皇帝都是漢高祖的後裔,只不過東漢皇帝已經成為西漢皇帝的遠支。但從西漢到東漢,國家體制也發生了很多變化,比如說秦朝的軍功爵體制,到了東漢基本上廢了。靠諸侯王來延續國祚,充其量只能算是國家存續的一種備用方案,但為了這個備用方案需要投入多少政策扶持,尺度很難拿捏,權力太大容易內戰,權力太小基本上就起不到備用作用。大明朝國家財政養了這麼多的王爺,到後來還是被大清壓得死死的,翻不了天。


大意覺迷


這個看法是有道理的。

我一直認為,秦國之亡,並不是因為出了個秦二世與趙高,這不是根本原因。秦亡的根本原因,在於郡縣制。為什麼呢?且聽我一一道來。

1、秦為什麼用郡縣制代替分封制?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在制度上要採取分封制呢,還是採取郡縣制呢?

丞相王綰認為:“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他強調東方的燕、齊、楚等地,距離秦都遙遠,如果設置諸侯王,恐怕鎮不住。王綰所提,即是後來西漢實行的郡/國並行制,以郡縣制為主體,以分封諸侯為補充。

廷尉李斯則認為:“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他以周代分封諸侯導致混戰為反面教材,認為不應該分封諸侯,對於諸皇子以及功臣,只要從國家賦稅中拿出一部分賞賜就足夠了。

秦始皇拍板: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同意李斯的建議,保留郡縣制,廢除分封制。

現代史學家多對秦始皇、李斯搞郡縣制評價甚高,認為是時代之進步。郡縣制的產生,是對分封制導致諸侯爭戰的惡果的反思,是在對歷史經驗的總結與批判。從這點看,它是合理的。然而,郡縣制作為一種與歷史傳統完全有別的新制度,它的完善是需要一個過程的,是需要試錯的。

任何一種新制度,特別是推倒重來的制度,都存在著諸多不可預測的風險。理想與現實有著巨大的落差,因為社會所有個體的集合,充滿太多的變數,新制度引發的“化學”反應,往往是出乎理論家的預料。

郡縣制的惡果,在秦始皇去世後,很快就暴露出來了。

2、秦國郡縣制惡果之一:沒有抑制暴君與權臣的機制

秦國之亡,亡於秦二世;然秦二世只是傀儡,故而實際亡於權臣趙高之手。問題是,為什麼會出現趙高這樣能翻雲覆雨的權臣呢?在之前八百年的周王朝歷史上,為什麼就沒有趙高這樣殘暴的權臣呢?

並非周代人的道德水平高,秦代的道德水平低。而是周代的封建制,中央的權力是有限的,是受到諸侯的制衡。當朝廷為奸臣所把控時,諸侯們立馬可以將他解決掉。諸侯制的初心,就是以諸侯拱衛王室,權臣操縱王室的可能性便大大降低。

趙高的出現,正是秦國郡縣制,或稱高集中央集權制的一個巨大漏洞。這個新的政治制度,從一開始就是不完善的。當中央的權力完全不受制衡,那麼,誰能操縱朝廷,誰就能隨心所欲。隨心所欲之下的人性,失去制衡力量下的人性,往往暴露出最惡的一面。

3、秦國郡縣制惡果之二:皇家宗室遭滅頂之災

從根本上說,秦國並非亡於陳勝吳廣、劉邦項羽之手,而是亡於趙高之手。

趙高發動沙丘之變後,殺扶蘇蒙恬,操縱傀儡秦二世,實際上成為秦國的實際控制者。我們看史書,覺得秦二世胡亥似乎是很傻乎乎的人,趙高叫他殺兄弟他就殺兄弟,叫他殺姐妹他就殺姐妹,甚至指鹿為馬他都信了。我覺得這不是真相,除非是精神有問題的人,否則沒有人會去懷疑自己的眼睛。真相只有一個,秦二世只能這樣了,他害怕趙高,根本不敢與他作對。

趙高以最乾淨利索的手段,把秦始皇的兒女們都殺光了:十二個皇子綁赴街頭砍死,十個公主車裂處死。說實話,我覺得趙高是變態。現在有一種觀點,說趙高其實不是太監,我並不太同意這種觀點。太監心理變態比例是比較高的,以趙高的所作所為,絕對是心理變態,否則怎麼想出用五馬分屍的酷刑來殺掉毫無威脅的如花似玉的秦國公主呢。

回過頭來看看當年王綰的提議,如果秦始皇採納其議,把皇子們分封於東部諸地,趙高能這麼輕而易舉地一網打盡嗎?

4、秦國郡縣制惡果之三:催生大規模的民變、起義

郡縣制固然扼制了諸侯混戰,但卻導致另一種破壞性更大的戰爭:大規模的民變與起義。為什麼會這樣?

大家注意一個歷史事實:夏商周三代,民變與起義是很少的;自秦代後,每個朝代都避免不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這個問題,大家思考過沒有呢?

農民起義的原因很簡單,四個字“官逼民反”!當一個政府暴虐無度時,活不下去,自然要鋌而走險。為什麼夏商周沒有大規模民變,因為有諸侯的存在!商取代夏,是諸侯的力量;周取代商,同樣是諸侯的力量。諸侯對朝廷的權力制衡,並不是一句空話。

然而,當諸侯不存在時,這種制衡力量就不存在了。那麼,要對抗政府,只能以底層百姓(最受苦)的暴動為主要方式,這種暴動的烈度、破壞力、殘酷性,都遠遠超過商伐夏、周伐商的諸侯對朝廷的戰爭。

秦末農民起義,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民變。後來農民起義如家常便飯,究其根源,在於中央集權制。所以,郡縣制關閉了諸侯混戰的大門,卻打開了農民起義的大門。說實話,我並不覺得這是一種進步。

5、秦國郡縣制的惡果之四:在民變的背景下,朝廷對地方失去控制力

漢代政論家賈誼在《過秦論》中評論秦國滅亡的原因說:“

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這個看法固然沒問題,但我感覺有點空洞。以前秦滅掉東方六國,也沒幹過什麼仁義之事,長平坑殺幾十萬趙卒,暴虐如此,也沒見“攻守之勢異也”。

為什麼陳勝吳廣區區幾百人起義,最後竟成燎原之勢呢?秦政暴虐固然是原因之一,郡縣制的漏洞也是一大原因。

起初,秦國將全國分置為三十六郡,後來陸續征服一些新的土地,再置四郡,共四十郡。每郡主要長官有郡守(掌政務)、尉(掌軍事)、監(掌監察)。郡以下設縣,萬戶以上的縣設縣令,萬戶以下的縣設縣長。郡、縣長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命,不設世襲。

郡守、縣令對朝廷的忠誠度,怎麼能與同姓諸侯王相比呢?

我舉兩個例子,兩個秦漢之交歷史主角的發跡史:

一個是劉邦。劉邦本來落草為寇,沛縣縣令見天下反秦勢力高漲,想把辮子一盤搞革命,蕭何、曹參對他說,劉邦是黑老大,您不如把他請回來。劉邦回到沛縣,縣令有些反悔,被底下一幫人給殺了,劉邦便據有沛縣,開始他的反秦事業。

另一個是項羽。項羽跟叔叔項梁本來是逃犯,後來反秦起義爆發後,會稽太守殷通也想把辮子一盤搞革命,就把項氏叔侄召下麾下。不想項氏叔侄果然厚黑,乘機殺掉殷通,項梁自領會稽太守,開始其反秦事業。

大家看看,劉邦與項羽的革命,背景居然有點相似,都是秦國的官員想幹革命,把他們給請來的。從這兩個例子,可以看出,郡縣制之下,郡守也好,縣令也好,對帝國的忠誠度,著實不能相提並論。

還有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反秦起義後,嶺南的幾個郡,趁著北方戰亂獨立了,這便是後來立國九十多年的南越國。當初秦國以五十萬人征服嶺南,留多少軍隊在南方,我們不知道,但是留守兵團一個都沒回去。倘若當初秦始皇把嶺南分封給某個皇子,就不可能如此無動於衷了。

歷史事實證明,王綰才是有遠見的,倘若採納王綰之議,秦國決不致於那麼早就亡國。事實上,西漢開國後,劉邦是全盤接受王綰的理論,以郡縣制為基礎,在距首都較遠的地區設諸侯,實行一國兩制的基本政治制度。這一制度,確保了漢朝的長治久安。

兩漢還有個有趣的現象值得大家思考:在諸侯實力較強的時期,多出明君;在諸侯被分割得弱小後,多出昏君與權臣。適當的權力制衡,才能抑制人性中的惡。一旦權力不受任何制衡,必定是流向惡的一端。與其寄希望於個人的道德品質,不如用制度約束住惡欲的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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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話史


並不是。

國祚是指王朝維持的時間,秦國統一天下僅維持了14年。

項羽分封了十八路諸侯,不也一樣沒得到天下?郡縣制並不是秦國滅亡的主因。



郡縣制是指中國古代實行中央高度集權體制下,郡、縣二級政權的地方行政制度。

秦國未統一天下時,一直在國內實行郡縣制,公元前651年的秦穆公時代,秦國己有郡縣制的雛形,當時叫郡制,而且縣大於郡。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才真正開始實行郡縣制,地方上實行郡縣制,官員由中央統一任命,並且不能世襲,此舉大大加強中央政府控制地方政權能力。

秦國之前一直在實行類似郡縣制的制度,統一後在全天下實行郡縣制,秦國有實行郡縣制的環境,但被滅的原東方六國並沒有實行郡縣制的環境。



郡縣制在當時是一個劃時代的制度,可惜太超前了,徹底實行郡縣制無疑是一次顛覆性的革命,打擊了很多原六國世襲貴族的利益,這些人對郡縣制相當不滿,當陳勝、吳廣一造反,原六國貴族一呼百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結果一發不可收拾,導致秦國滅亡。


一國之君歷史研究


這是個偽命題!秦國曆經七代君王的嘔心瀝血,才最終得以建立統一的秦帝國。廢除分封實行郡縣制,建立中央集權制度。,這是秦國有實力一統天下的基礎。


“秦國不封建,故其國祚不久”,能說這種話的最初是六國遺留貴族,在這群人心裡,安邦定國的基本國策就是分封制,由分封領主共同拱衛君王,一開口就是存在六百年的周朝。這個六百年確實是很吸引人。

事實上是周朝君主在經歷幾代更迭後,諸侯國家早已不再臣服,越到後面則是名存實亡。

且不說周朝,轉過來看看我們的漢朝。劉邦開國後大肆分封,許多劉姓子弟或君或候。同樣在景帝時期發生諸侯叛亂,中央在內憂外患中險些發生覆國之難。

漢武帝時期大力削番,諸侯不再保留對屬地的統治權,權利收歸地方政府所有,由中央進行直接管理。杜絕的政治和經濟上的分化,才有了後來的大漢王朝,使得“”這個字成為我們華夏民族的統稱。

秦的滅亡是有他的歷史原因的,國家統一,意識形態雜亂,六國遺民復國之心不死,北方遊牧民族的南下掠奪,南方煙障之地的教化管理,太多的問題一下就丟到疲乏的秦帝國身上,民眾的民生問題惡化,壓倒帝國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始皇帝的死亡。

制度的選擇無疑是那個時代必然,只是秦帝國走的太快,就解決問題的力量還未積聚成型。


九度月光


所謂封建,它的概念是什麼,很多人不知所云。按照歷史共識來說,封建,就是封疆建土,自成一體。可以看出,自秦朝以至於之後,中國曆代朝代就不是封建社會了。大一統高度集權的觀念和體制,培養了不思拓展和思想禁錮的傳統,對後世影響深遠。


黃帝第四子


如果是按封建是守舊,革新是不封建的情況來說的話,這個命題是成立的。秦之前的周和之後的漢都是分封制的,簡單的就是利益均沾,而秦國確實一家獨大吃獨食,直接就是對立於全天下的統治階級啊,包括自家的。

內外一起發難,不死才怪。


渤戈


怎麼看待“秦國不封建,故其國祚不久”這個命題?

秦國統一後國祚不久的原因是秦國曆代有“卸磨殺驢”的傳統!讓李斯等人以商鞅、白起、呂不韋等人最終的結局為前車之鑑,在冊立皇帝的問題上不得不有了短視自私的選擇!!這也是秦帝國亡國的根本原因就是“用人時肯前,不用人時一腳踢開”的卸磨殺驢行為!!!只要是人才都明白!士為知己者死,哪個人才願意為“卸磨殺驢”的主子真心賣命呢!尤其是像李斯那樣鼠目寸光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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