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改,二批不許了,批發商的路在哪?

鹽改,二批不許了,批發商的路在哪?

食鹽,簡單卻很重要的產品,現在我們在各個區域都能見到並且買到這種簡單卻異常重要的民生產品,這個說實話真的需要感謝下各種類型批發商的力量,他們逐利的本能幫助了各個地區鹽業公司完成鋪貨的任務。當然把鋪貨交給批發商,對於專營時代的鹽業公司而言,省時省力,把控好源頭剩下的就別管了。而且對於二批商而言食鹽是一種很好的打開市場的先鋒產品,藉助食鹽可以帶入很多其他產品到門店。然而隨著鹽改的推行,未來的食鹽銷售要直對客戶,像這種沒有批發許可的二批商將面臨的著淘汰,那麼食鹽改革,二批商的路在何方?

1、二批商轉服務商

食鹽專營辦法有明文規定,沒有批發資質的企業是不允許進行食鹽批發,這個就讓現存很多二批商在未來將處於一個非法經營的境地,對於各地鹽業公司而言,直供人不夠,不直供法律不允許,於是就衍生出二批商轉服務商這一做法,其做法就是二批商與鹽業公司簽訂區域維護協議,然後報備一個服務區域門店名稱,對外宣傳這是鹽業公司的客戶委託該二批商進行管理,從而根據管理情況鹽業公司給予其一定報酬服務費。這個就說白了就是做個書面工作,然後本質上跟原來一樣的做法。

2、集團零售

部分實力強勁切客情絕佳的二批,藉著這個機會進行下游資源整合,將所配送的門店加入到一個統一的聯盟中,然自己相當於這個集團聯盟的一個採購商跟配送商。這樣鹽業公司的銷售行為,就是對於這個集團的零售,而批發商的批發行為就是集團內部供應,就不存在違法行為。這種做法,要求批發商靈活性要強,而且需要門店配合簽署一份協議,然後掛個聯盟牌子,但本質上沒啥變化,還是二批。

3、二批轉為物流配送

該做法就是未來,二批商的客戶將直接對接鹽業公司的各種銷售,由鹽業公司的業務負責市場維護銷售,二批商承接一個貨物倉儲轉運的職能。該做法目前在法律意義上來說是行得通,但是最大的問題節點在於鹽業公司,他們是否有這個市場意識跟市場靈活性,對這個不得不打個很大的問號?

二批的出路,如何?其實很多地方都在探討,今年是改革過渡的最後一年了,不管對於誰來說都是渾水時代,真的希望能夠有機會聽聽來自其他區域有關鹽業構想的點子,歡迎溝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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