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允許工商資本下鄉後,農民的利益怎麼保障?

為了把“鄉村振興”落實到位,國家出臺了長達3.7萬字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首個五年規劃,從壯大鄉村產業到美化農村環境,都是關乎農村人生活的大事。

為了建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此次規劃的第十三章第二節提出:“鼓勵工商資本到農村投資適合產業化、規模化經營的農業項目。”有農民朋友擔心,雖然農村是需要投資才能發展好,但工商資本都是唯利是圖的,大規模工商資本進村,後期會不會損害農民利益?

國家允許工商資本下鄉後,農民的利益怎麼保障?

事實上,《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當中對於這一點也已深思熟慮,總結文件各章節內容,在未來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之下,普通散戶的權益主要通過以下3點來保障

①土地確權證書是保證農民利益的“定心丸”

5年前開始的土地確權,實際上就是國家對工商資本下鄉後,農民承包權保障問題的提前佈局。過去土地流轉大多是口頭約定,沒合同沒憑證,老百姓當然不放心。

但土地確權頒證之後,就可以保證土地流轉的規範化,一是必須要簽訂流轉合同,二是農民只要確權證書在手,土地不管怎麼流轉,都能證明承包權是自己的。

國家允許工商資本下鄉後,農民的利益怎麼保障?

②推廣“農民入股+保底受益+按股分紅”等利益聯結方式

雖然國家提倡規模化、現代化農業,但並不代表不顧及散戶利益,在“鄉村振興戰略”中,對於散戶怎麼融入到現代農業體系,也有很明確的規劃:

土地的承包權在農民手中,因此農戶可以以“入股”的形式,與農企、合作社、種植大戶等合作,農民在合作過程中會獲得一份“保底受益”,在這個基礎上,還能獲得分紅。通過這樣的模式,大戶和散戶之間就能達到共贏。

國家允許工商資本下鄉後,農民的利益怎麼保障?

畢竟農企再機械化,也是需要人工的,農戶把土地流轉給農企或者合作社之後,也會獲得“優先僱用+社會保障”,而且流轉合同到期後,土地仍然收歸農戶。

③探索實行“農民負盈不負虧”的機制

農民“入股”農企或者合作社,不同於其他行業一般的“股東”,而是有國家政策支持和財政補貼支持的股東。今後,國家將有專門的財政資金,來確保農民在於大戶合作時,負盈不負虧。此外,一切合作的前提,是要堅持農民自願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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