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越來越大的網際網路巨頭是否壟斷

《金融時報》專欄作家福魯哈爾在一篇文章中重提了一個爭論很久的問題:越來越大的互聯網公司,是否涉及到壟斷的問題。

今年7月18日,歐盟委員會決定處罰谷歌公司約50.6億美元,原因是,谷歌濫用自己的安卓系統實行捆綁銷售。簡單來說,手機制造商要使用谷歌應用商店,必須預裝谷歌的搜索、瀏覽器、地圖和郵箱應用。當時谷歌的回應是,卸載這些預裝應用其實很簡單,對於像谷歌這樣的公司,“競爭就在點擊之間”,用戶切換很容易。

爭論:越來越大的互聯網巨頭是否壟斷

為什麼互聯網公司會越來越大?首先,從宏觀視角來看,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大多數行業的集中度都在上升,市場的進入壁壘已經出現;其次,一些“超級明星”公司在利潤和生產效率方面遠遠領先於其他公司。在經濟體系中,數字化程度最好的行業,比如科技、金融和媒體,“生產效率達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高水平”。

福魯哈爾介紹說,有些研究認為,這是因為“從以實物商品為基礎的有形經濟向更多以無形資產,也就是知識產權、想法和數據為基礎的經濟過渡”。大的互聯網公司,比如蘋果、谷歌、亞馬遜、奈飛、Facebook等擁有網絡效應的公司,呈現出“大者越大”的趨勢。

另一個原因是監管。文章認為,雖然反壟斷是美國人發明的,但其實同歐盟相比,美國監管機構行動更遲緩。而且,美國的監管機構更容易受到大公司的影響。

當然,互聯網巨頭們都不認為自己是壟斷。最常見的理由是,互聯網公司面對的競爭其實更激烈,用戶轉移也更容易。

不過,包括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在內的技術,開始讓人意識到,互聯網巨頭的確可能因為擁有數據和技術而佔有市場統治地位。歷史學家尤瓦爾·赫拉利就說,數據所有權問題,可能是21世紀最重要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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