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六項措施查處中、重型車輛存在的問題

9月21日,山西省太原市交警支隊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今年以來太原市中、重型貨車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情況。

山西太原:六項措施查處中、重型車輛存在的問題

● 水泥罐車渣土車交通違法嚴重

今年以來,水泥罐車發生一般以上事故11起,造成6人死亡、6人受傷,渣土運輸車發生一般以上事故13起,造成7人死亡、8人受傷。

今年1月至8月,太原市現場查處中、重型貨車違法共計6.14萬起,其中重點違法查處3.9萬起,佔處罰總數的64%。違法行為中,闖禁行2.48萬起,佔處罰總數的40%;拋灑4557起,佔處罰總數的7%;加裝燈具2304起,佔處罰總數的3.8%;隨意變更車道1846起,佔處罰總數的3%;不按規定車道行駛7348起,佔處罰總數的12%;放大號不清晰1852起,佔處罰總數的3%;涉牌涉證違法行為152起。

從數據可以看出,太原市的中、重型載貨車,特別是砼業運輸的水泥罐車和渣土車的交通違法嚴重。

● 典型案例件件驚心

發佈會上,太原交警通報了部分典型事故案例。中、重型貨車一旦發生事故,後果非常嚴重。

今年1月3日傍晚,山西小朋道路運輸有限公司的司機周某,駕駛晉AT3756宏昌天馬牌重型自卸貨車,在小店區沿汾東大街由東向西行駛至真武路口西1公里處時,將同向的行人李某碰撞碾軋,造成李某當場死亡、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重型貨車駕駛人周某負事故主要責任。

今年4月3日凌晨4時,山西中環茂鑫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駕駛員衛某駕駛晉AT4285紅巖牌重型自卸貨車,在小店區沿小牛線由北向南行駛至東蒲村口北側路段時,車輛右後輪胎脫落失控,碰撞道路東側樹木並向左側翻至道路東側水田地,造成衛某當場死亡,車輛、樹木及路面受損的交通事故,衛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今年8月17日凌晨4時,太原殷堡創融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司機戚某駕駛晉AT3428陝汽牌重型自卸貨車,在平陽南路晉陽街口北側的九豐科技園工地駛出後由西向南右轉時,將推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由南向北步行的高某碰撞碾軋,造成高某當場死亡、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戚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今年6月13日,山西恆臺建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司機趙某駕駛晉A92122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在臥虎山路溝南村高架橋上由南向北溜車時碰撞並碾軋駕駛二輪電動車行駛的劉某,造成劉某當場死亡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趙某負事故主要責任。

今年5月18日,山西旭達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司機魏某駕駛晉AC7466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在長風西街由西向東行駛至濱河西路南匝道口向南右轉彎時,將騎公共自行車由西向東行駛的樊某碰撞,樊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魏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 大貨車轉彎時,路人千萬保持距離

交警分析,大貨車肇事的原因,一是車身“高”,前保險槓以下、右側車門下方和車尾都是司機在駕駛時的視線盲區;二是車身“長”,轉彎時內輪差大,司機在駕駛時如果只注意前輪能夠通過而忘記內輪差,就可能造成後內輪駛出路面或與其他物體碰撞的事故。因此,大貨車轉彎時,路人必須與其前輪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此外,包括渣土車在內的很多貨車,肇事的主要原因首先是追求經濟效益,多拉快跑,超速、超載等違法突顯。而且一些貨車運輸集中在夜間,駕駛人在兩地之間循環運輸,又很少休息,容易造成疲勞駕駛。

● 交警六項措施查處違法

針對中、重型車輛存在的問題,交警也有針對性地出臺了六項措施,並將持續進行大力度的嚴查嚴處。

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從嚴從重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全部上限處罰,絕不姑息。合理調整勤務,優化警力配置,重點做好夜間貨車通行秩序的管控,採取異地用警機制,不斷增強打擊力度。不斷深化與環衛、環保、交通等部門的聯勤治理工作,對涉及環衛、環保違法行為的,一律移交相關部門處罰。對涉牌涉證、逆行、闖紅燈、闖禁行、拋灑遺漏等重點違法,要依託緝查布控系統開展軌跡分析,提高精準打擊力度。對跟蹤執法車輛,為違法車輛提供執法車輛位置等信息等違法行為,要依託“四警”聯動機制,從嚴打擊。落實“打黑除惡”工作要求,對涉黑涉惡,為貨車違法提供保護傘的行為,要深挖違法線索,移交相關部門予以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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